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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法庭上的讲话(7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5-01 12:15:03

篇一:法官在法庭上的讲话

  

  法院演讲稿

  法院演讲稿15篇

  演讲稿以发表意见,表达观点为主,是为演讲而事先准备好的文稿。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演讲稿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演讲稿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院演讲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你们好!

  今天对于我们法院这样一个为着共同的事业而不懈奋斗的集体来说,这个春天必然是一个百花竞放的春天。在此,预祝今天同台展示自我的各位同事心想事成!

  首先介绍一下我自己,我叫××,1969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大学毕业后,任泉山区物价局奎山物价检查站副站长主持工作,1994年考入××法院。十五年来,我先后在行政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等热点庭室工作过,办理各类案件已超过一千件。现在执行局任审判员,二级法官。

  今天,我站在这里,作为一名青年法官,在十五年的审判历练中,天地的虚华、浮躁已渐渐褪去,万物的知识、理性已深入吾心。我虽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但养成了勤奋、朴实、敬业、自律的秉性。下面对于我的竞选岗位、竞选优势、竞选目标一一向领导和各位评委汇报:

  我竞选的岗位是民二庭副庭长,我的任职优势是:

  1、我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政治立场鲜明、政治品德过硬、有一定的政策水平。

  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对于法律工作有着崇高的义务感和反省的自觉性;平时注意阅读政治经济和文化书籍,视野开阔,知识较为全面,能够深刻领会法律是生命、政策是灵魂的主旨。

  2、业务上不懈追求、积极学习,有着胜任这一职务的法学理论知识基础和必要的调研能力。

  我已经从事民商审判工作十几年,业务熟练,工作中处理疑难复杂问题有一定经验,对新的法学理论、新的司法理念接受和理解能力强。我具有一定的法学理论知识,平时注意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善于思考分析,善于在实践中学习和总结,对于公司法和股份制有一定心得体会。在互联网兴起之初,我就发表过《电子合同探究》一文,引起一定注意。在新公司法公布之前,我也写过《证券内幕信息披露制度浅谈》。十几年来在盛市期刊上陆续发表文章多篇。总之,对于民商审判有着较为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3、15年法院不同岗位的工作经验,使我有了胜任这一工作的司法实践基矗

  1994年,进入法院之初,我开始在行政庭跟随老中青三代法官工作。我一名书记员跟随三名法官四处奔波办案婚假只在家呆了一礼拜,公休假更是从没休息过,一年办理一百多件经济纠纷案件,当时已是天文数字。1999年,法院调我到民二庭作审判工作,当时我国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各种新类型的案件层出不穷。我曾经在腊月二十三,于xx涞源太行深山办理一起案件,当时面对几百矿工阻挠,手机没有信号,只能借助于手摇电话和矿长谈判,后又和远在xx的董事长沟通,经过艰苦的谈判,终于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拉回四台价值四百多万元大型工程机械。当我们于次日凌晨四点到达石家庄时已经奋战了21小时,这时也才想起了我们还没有吃饭。我还曾经在我市某纺织企业破产前,巧妙采取保全措施一个月内追回人民币680万元,美金六十一万余元,较好的安抚了企业职工;有效防止了该企业职工的群访。我每年办案数量、质量以及调解率都在民二庭名列前茅,年年都被评为先进个人。XX年5月份,院党组安排我到执行局工作,10个月来我工作有的放矢,利用自己扎实的理论,良好的人际关系,坚韧的耐心,半年不到就办理38件执行案件,结案率百分之百,没有收到一起投诉、信访,基本做到“以人为本、和谐执行”。

  4、我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我在大学时就是系学生会主席,就组织同学多次参加市体育比赛和文艺竞赛等活动。到××法院后,1994—1999年任院团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多项文体活动,团支部因此被区团委评为优秀团支部。在参加区“七一”文艺汇演,曾获得一等奖。也多次参加市中院、省高院组织的法院系统的篮球比赛,获全省法院系统第二名。在区里组织的青年干部培训班中,我带领的拓展小组,在开拓者团队的各项比赛中获得第一名。

  5、本人秉性沉稳随和,待人接物清廉持诚。做事认真公正,有强烈的责任心。

  “先做人后做事”、“先做事再做法官”是我做人的原则。十五年来无论在何热点庭室、无论在办理各类案件中,没有接到过当事人的一起投诉,也没有一起信访案件。做到了诚实守信、清正廉洁,人品深得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同。

  我的工作目标:

  我认为,成功的机会总是给予那些有准备的人。我相信自己多年的实践积累让我能够胜任自己竞争的岗位。

  如果竞职成功,我将在工作中建议实施如下工作构想:

  1、摆正自己副职的位置。注意协调关系,坚决贯彻上级法院和区委、院党组的工作部署,围绕公平、公正、效率、和谐的主题开展工作。努力构建一个讲正气、讲团结、讲大局、讲业务、讲素质、讲廉洁的庭室。

  2、立足审判实践,协助庭长搞好民二庭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议建立审判长联席会议制度、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检查总结制度、法律文书四校对等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对发挥集体智慧,总结案件经验和教训,了解和运用新的审判思路,避免差错,提高审判质量都能起到积极作用。

  3、积极协助庭长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审判效率。严格执行案件审限规定,加强案件审理流程,每月检查超时案件,注意举证期限的效果,加强庭前证据交换,注重审判效果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4、协助庭长,大力推进案件调解工作。本着当事人自愿、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推进调解工作,要把调解贯穿于诉前、诉中及诉后的整个过程。要积极领会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为贵”“中庸”“礼让”等民族价值心理,摸索多种调解技巧,创新调解艺术。特别在调解六类民事纠纷时,应该做到不重不轻、彬彬有礼、不紧不慢,抓住时机,不偏不倚,两头满意或基本满意,既要合情合理,又要合理合法。

  5、积极协助庭长做好廉政工作。建立廉政制度,廉政日志、廉政账本、形成经常学习制度,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我的竞岗态度

  如果我能竞聘上岗,那是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信任。我一定不辜负组织上的期望,积极配合庭长做好民二庭的全面工作,做好庭长的助手和参谋,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积极探索民商审判的一些改革措施,办理一些复杂和疑难案件,虚心采纳别人的建议和意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代表的监督,开拓创新,积极进龋如果不能胜任,那我也愿意通过这次体验发现自己的不足。不管最后结果如何,我都将“堂堂正正做人,兢兢业业做事”,做一名称职的好法官。

  谢谢大家!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你们好!

  我于1988年河北司法学校毕业后,分配到**市司法局工作,1992年到法院工作,1999年5月到办公室任副主任,20xx年8月到**法庭代理庭长。期间参加了全国法院业余法律大学及中央党校法律本科班的学习,现均已毕业。中共党员。我竞争的岗位是法院办公室主任。

  九年前,年少轻狂的我,带着学生的稚嫩和对法治的信仰,通过全省增编补员考试走进了桓台法院。那时的我,有的是激情和勇气,缺少的是睿智和成熟。在基层法庭的5年,是我不断成长的5年。5年

  间,我审理了400余件民事纠纷案件,执结案件300余件,件件都沁透了我的汗水。为了妥善处理纠纷,我时常漂泊在城乡之间,了解当事人的情况、做好当事人的工作。为了提高案件执结率,我时常利用晚上的时间,与同事们一起集中统一执行。我还多次远赴外省执行任务,不仅用自己的努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积累了一定的司法经验。繁忙的工作并没有泯灭学习的热情,相反更激发了我对法律的迷恋,不断加强理论学习。1995年初取得律师资格,1996年开始研读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研究生,1997年取得全国法院初任审判员资格。

  每每这样的时刻,我并不感到累,我乐此不疲。因为,从当事人的眼中,我看到了对法治的渴望,对正义的期盼。正是他们坚定了我对信仰的追求。虽然我也遇到了很多挫折,也曾一度消沉,但仍然信仰不改、追求无悔。正是这段时光,让我真实地感受了基层司法生活,真正领悟了法治的精神所在。

  后来,我被调到经济庭工作,工作相对单一,使我有时间能够对基层司法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理性的思考。这段时间,我紧紧抓住审判业务不放松,努力把审判工作推向专业化、细致化、纵深化。共审理各类商事案件400余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司法经验和司法技术。一是注重新类型案件的审理。主审了全院第一起代位权纠纷案、第一起期货委托交易纠纷案、第一起股东权纠纷案等各类新类型案件,件件做到了准确判断性质、正确适用法律。二是突出程序意识,完善庭审程序。主审的技术秘密侵权纠纷案在全市商事审判庭审观摩中获得一致好评。三是强化判决书的写作,积极推进裁判文书改革。在判决书的写作上,理论联系实际,把事实认定与判断推理有机结合起来,逐步提高判决书的理论性、逻辑性和可读性。近三年市法院及我院的裁判文书评比中,我撰写的三篇判决书均获一等奖。

  一、竞争的优势:

  1999年5月份通过竞争上岗,我担任办公室付主任,在担任付主任2年时间内,我从中体会到法院的后勤管理工作在整个领导活动中,在整个审判活动中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法院的后勤工作是一个复杂的工程,与其他行政部门的后勤管理工作相比较,有其独特的特性,除了核心是法院后勤工作为审判业务提供有利的物质保障,为法院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之外,每一件事可能都涉及到审判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即具体又实在。但最主要的是法院后勤工作的复杂性,既有人际关系,又有人与物的关系,比如审判业务所需的交通、通讯、器材等物资保障,以及法院工作人员的生活样样都要细心考虑,精心安排,稍有疏漏就会影响审判业务的展开和审判人员办案的情绪。既要处理好法院内部各庭室之间的关系,又要处理好法院与外部的诸多方面的关系,我在这方面的有些做法在前面的述职报告中也做了陈述,现不再一一赘述。

  二、竞岗成功后的改革措施。

  如果我能竞争成办公室主任,随着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和法官公寓的落成,我认为后勤管理应该以搞好服务保障为基础,以科学管理为手段,大胆引进外地经验,以提高效益为目的。

  (一)后勤管理社会化、企业化。随着法院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光靠行政手段来搞好后勤管理我觉得已经不行了,必须运用行政和经济相结合的手段,也就是将服务型逐步转化为服务经营型。现在法院这种“小而全”的后勤管理体制,不但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而且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极大浪费,与法院审判工作的需要也不相适应。实行后勤管理社会化和企业化,将服务职能从现在的行政职能中剥离出来,成为经济实体的服务中心,为法院工作人员提供就餐服务、交通信息服务、住房维修服务、会议及环境绿化、美化服务等等。这样不但可以缩减行政编制,节约经费,而且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竞争,创造经济效益。

  (二)资源配制效益化。现在的法院后勤保障体制包括房产管理、车辆管理、财务管理、服务接待、饮食、医疗服务、通讯等等,包揽了许多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物,形成了“大而全”、“小而全”的封闭格局,造成了人才、资源的浪费。我觉得把后勤服务部门的改革同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在物业管理、汽车经营、接待、餐饮、住房维修、环境绿化、文印、通讯等服务性工作中,尽可能地发挥其职能,盘活现有存量,以产生其经济效益。

  (三)服务商业化。法院的后勤服务部门要跳出无偿服务的怪圈,树立服务出效益的观念,把坚持服务的宗旨与服务商业化统一起来,使服务的投入、产出和收益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四)用工市场化。我觉得要仿效现代企业的用工办法,引入用人竞争机制,根据后勤服务工作的不同岗位,不同劳动强度,不同业务要求和现有职工结构状况,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按劳取酬,对某些岗位的缺额和新建单位所需人员,实行“公开招考,择优录用”的办法招用合同工。实行定岗定员,必要时实行后勤管理人员聘用制。

  法官不仅需要热情,更需要智慧。我并不智慧,但我可以借用智慧,相信执着可以借来智慧。我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法学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先后结合审判实践,进行了商业秘密保护、商事庭审改革、法院调解制度改革、合议制度研究、法院现代化问题、证据规则庭审应用等方面的专题调研。在审判流程与庭审的相互关系和衔接方面,提出了庭前程序的构想,为完善庭审程序开拓了思路。在庭审程序和司法理念方面,通过强化法官的庭审消极性、中立性,提升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积极性,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推动了抗辩式庭审的发展;通过现代化法院的研究和建设,逐步树立了中立、消极、亲和、严谨的司法理念;通过合议制度的改革实践,充分发挥合议庭集思广益、相互制约的作用,切实落实合议庭职权,推进了合议制度的发展完善。最近4年来,我先后撰写论文16篇,各种调研报告14篇,法治时评11篇,达30余万字。撰写的《技术秘密的构成及其侵权处理》、《论调解与审判分离》、《死亡赔偿不是生命赔偿》、《庭前听证程序设立构想》等文章在《中国律师》《检察日报》《山东审判》等专业杂志报刊上发表,《庭前听证程序设立构想》一文还获得淄博市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撰写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现状及其重构》获省级二等奖,《企业出售后债务的承担》获市级一等奖,《民主与独立―合议制度的两大基石》获市级二等奖。

  九年的司法经历,在我的生命中一晃而过。但我不为时光流逝而感叹,因为对法治坚定的信仰和执着的追求已将我的人生定格。当初的激情和勇气仍在,更多了些睿智和成熟。而这些就是我做好今后工作的本钱。如果大家给我机会,让我走上中层副职的岗位,我相信一定能够胜任新的工作。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我叫xxx,今年xx岁,中共党员。20xx年xx月毕业于xx大学法律系,大学本科学历,获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分配到xx市人民法院xx法庭工作,20xx年x月调研究室工作。20xx年被评为法院先进个人;20xx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石家庄市法院系统调研先进个人,所在的研究室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

  本人政治素质过硬,平时严格要求自己,注意加强自身修养,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做工作,尊重当事人的人格,从不大声呵斥,不耍态度,不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忠于职守,秉公办案,不徇私情,审理案件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传唤当事人到庭,自己首先到庭,从不让当事人等候。审理案件给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意思的权利,让当事人把话说完,使当事人感到法院是讲理的地方,即使自己败诉了,把话说了,把理讲清了,也不至于无理缠诉,让当事人服判息诉,不致四处上访,给领导找麻烦。

  在基层从事审判工作8年,对工作认真负责,勤勉敬业,办案从不拖拉,审结的案件没有超审限案件,每年都超额完成任务,没有出现过错案。城西法庭受理的案件多在农村,有的离法庭二、三十里地,在诉讼中我积极为当事人着想,能一次解决的问题不让当事人跑第二趟,节省当事人的时间,节约诉讼成本,提高了审判效率。

  20xx年调研究室工作后,我利用研究室的法律书籍、法规数据库、上网查询的方便条件,学到了不少知识,热心为同志们查阅资料,特别是同院领导及各庭共同探讨疑难案件,更是一个学习和提高的机会。负责审委会的记录增长了阅历,疑难复杂大案的主办人员思路独劈溪径,审委会委员的意见见仁见智,开阔了我的办案思路。和兄弟庭室的同志们一起组成合议庭,使我得以接触到民事、经济、行政、刑事各类案件,给了我一个向同志们学习的好机会,丰富了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多年的审判使我能够更好的搞好审判工作。

  研究室的工作比较琐碎。我在研究室担任审委会记录工作。做到了收发报案材料及时,记录完整准确,注意保守秘密,及时归档。负责法院的统计报表工作认真细心,数字准确,报送及时。

  在研究室工作期间,在张院长的指示、张主席的领导下和同志们一起编印了《裁判社会选编》、《调研文集》、《法官常备法律法规手册》。近xxx万字,为了尽快编印成册,经常加班加点,每天跑四次排版单位,进行修订校对5次,这几本书的编辑出版,宣传了法院的工作,让社会了解了法院,让群众了解了法官,丰富了自己的知识,给大家提供了便捷的工具书,受到了大家的好评。为我院的调研工作尽一分微薄之力。另外每半年负责进行一次优秀裁判社会的评选活动,对裁判社会推荐到中院,有的被评为中院、省院的优秀裁判社会。

  研究室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写调研文章。我所写的《书记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刊登在省院调研成果交流;《再审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刊登在《河北审判》,并在省院组织的司法统计分析论文比赛中获一等奖;《司法鉴定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刊登在省院调研成果交流、《石家庄审判》。同时积极推荐同志们的稿件,有些被《石家庄审判》刊登。最近和市委研究室一起在《辛集调研》推出集中展示法院领导部分调研成果的一个专栏,介绍法院及部分庭室的风貌,将大大提高法院的形象。

  在完成各项工作的同时,还圆满完成了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本人身体健康,团结同志,我认为我已经具备了作一个副职的能力,能够当好一个庭长的得力助手,在工作中勇挑重担,协助庭长搞好各项工作。在工作中,努力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共事讲效率。以自身行动带动人,以高尚的人格激励人,以真诚的态度感召人。

  竞争上岗,有上有下,有进有退。无论上下,一如既往:不管进退,一片清心。最后我真诚地谢谢大家!

  刑庭在法院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在中华法系的传统中,刑民是不分的,不是说将刑事案件当着民事案件处理,而是不管民事刑事,统统在刑事法律上进行规定,均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一、我对刑庭的认识

  刑庭在法院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在中华法系的传统中,刑民是不分的,不是说将刑事案件当着民事案件处理,而是不管民事刑事,统统在刑事法律上进行规定,均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在现在,也是将刑庭称之为“刀把子”,是法院的招牌和门面。当前,正值“严打”,刑庭扮演着“惩治罪犯、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的重要角色。

  二、对刑庭庭长的要求

  1、政治素质好

  政治素质除了通常所讲的以外,还应当做到深刻领会当前的刑事政策,了解刑事政策的实质含义。法律是生命、政策是灵魂。既要依法,又要掌握政策。今年是严打斗争深入开展的第二年。严打对象主要是三个方面

  (1)打击黑、恶势力;

  (2)打击抢劫等暴力犯罪;

  (3)打击重大盗窃活动。对于这三个方面的刑事犯罪分子,一经查实,就要坚决予以从重从快地判处。另外,对于原来的“七类”案件也要从重打击。

  2、业务精通

  作为刑庭的一庭之长,业务上自然要求比较精通,不但要及时了解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同时对相关的刑事理论也应当有所了解。比如对于共同犯罪,除了了解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以外,还应当对其历史沿革、各种学说、各种共犯形态、相应的处罚等理论进行了解和深入研究。只有如此才能把理论用于指导实践,从而在司法实践中把握具体的案件,作出公正严明的判决。在我国,对刑事实体处理方

  面的理论研究是比较成熟的,但对于程序和刑事制度的研究,由于受“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思维的影响,还不太深入。作为一名刑庭庭长,应当对“程序公正是看得见的公正”有着深刻的认识,严格依法保证程序公正。

  3、管理有方

  管理,是一种艺术,除了建立相应的制度,以制度管人外,还应当将人性融入管理中。也就是说:应当认识到每一个在刑庭的工作人员都是人,大家都是平等的,都有性格特点。要寻求大家对制度的理解,做到真心遵守制度。庭长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另外,庭长也是分管院长的助手,要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工作,认真落实分管院长的指导意见。对于授权案件,要充分放手,让审判长、独任审判员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三、我的施政纲领

  1、学习提高

  每月安排2至3周的星期五下午组织全庭人员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学习的内容主要是当前的刑事政策方针和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比如,最近发布了全国人大对刑法的修正,就应当即时了解和学习。了解刑法理论。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只有多学,才能提高素质,也才能胜任本职工作。希望院里能建立图书馆或者资助刑庭一笔钱购买书籍。

  2、探索改革

  新形势下对刑事制度有了新的要求,为了贯彻“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应当探索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具体是在刑事审理程序上,比如:刑事证据的开示制度,对于比较复杂疑难的案件,组织公诉人和辩护人在开庭前进行证据交换,防止庭审时搞证据突袭或频频休庭。当前有的地方已经在摸索,但还未建立具体的规则和提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再如:对刑事审理中的简易程序和对事实比较清楚、但可能在3年以上量刑而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实行简便审,应当进行探索和总结。并将研究成果制度化,充实和完善我们的刑事制度。还要对刑事证据规则进行探索,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对民事证据规则的司法解释的成功发布,刑事证据规则肯定也会进行相应的规范,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和思路。因此,探索和改革将会是我担任刑庭庭长后主要的工作方向。

  3、加强联系

  加强横向和纵向联系交流。刑庭在法院中与其他部门最不同的地方在于需要与外部经常交流,法官、检察官、律师因具有相同职业特性和理念而被称为“法律共同体”,在司法部门中,对同样的法律事实,看法差距不是很大,在思路上,应当有着同一性。因此,在工作中,针对公诉机关和侦查部门存在的问题,定期交换看法,同时也征求其意见,达到相互配合、相互监督而不是相互拆台的目的。同样对上级法院的对口部门,也要经常进行联系,特别是进行相关制度的探索和改革过程中,更要寻求上级部门理解和支持。

  4、当好管理者和助手

  我当庭长后,要做到“以制度管人、以真诚对人”。做到“严而不厉、宽而不怠,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并且身先士卒,有疑难案件先自己办理。对授权案件放心由承办法官办理,协调出现的问题,将全庭同志团结一心,共同搞好刑事审判工作。同时,要当好分管院长的参谋和助手,认真落实分管院长的指导意见。

  四、总结陈词

  我们院的刑庭有着光荣的过去,在这样的前提下要更进一步甚至保持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我竞争刑庭庭长的目的是为了让自己的能力得以展现,如果我能实现我的施政纲领,取得成绩,那也是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不,应该是在脑袋上的结果。当然我也深知自己的劣势就是人年轻、资历浅,但是这何尝不是我的优势。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支持和领导的信任。谢谢

  各位领导、朋友们:

  大家好!

  能有机会参加今天的演讲会,我感到非常荣幸。我的题目是《爱岗敬业,跨越平凡》。

  我常常听到这样的感叹:“我生不逢时,没赶上好时代,要不我也会名扬天下!我时运不佳,没摊上一个好岗位,否则我也能露露脸!”。我也听到类似的抱怨:“为了生存,为了生活,必须寻找工作,阴差阳错,无奈中成了基层法院干警队伍中的一员”。是的,我们不是生活在“激情燃烧的岁月”里,我们日复一日地做着普通繁杂的工作,我们很平凡。但我要说,人总要有个人生目标,总要有个发展方向,总要有个谋生的依托,既然把“为人民服务”作为终身职业,就要把自己的理想、信念、精力和才智,毫不保留的奉献给这庄严的选择。伟大正寓于平凡之中,平凡的我们一样能高扬精神的风帆。

  平凡之中的精神风帆,就是“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敬业。有句话说得好,不爱岗就会下岗,不敬业就会失业。爱岗敬业说的具体点就是要做好本职工作,把一点一滴的小事做好,把一分一秒的时间抓牢。古人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善小事,何以成大器”。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这就是敬业,这就是爱岗。当你接到领导交办工作的时候,是讨价还价,能推就推还是尽职尽责努力完成不讲任何理由?当你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是等待观望半途而废,还是自我激励攻坚克难无往而不胜?当你自觉晋级升迁没有达到期望值的时候,是牢骚满腹怨天尤人,还是自我反省加倍努力厚积而薄发?在平凡普通的岗位上,处处都有对我们人格的考验陶冶,时时都需要我们人品的升华弘扬。爱岗敬业——这就是我们人生观上的体现。

  爱岗敬业,当前我觉得我们必须要具备“三种心”,即一是团结协作的大局心。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出凝聚力,合作才能共赢。机关人员同事之间在处理关系时,应该“心底无私天地宽”,从工作的整体和大局出发,团结一致,相互团结和谐,相互补台而不拆台,相互帮忙不添乱。容人、容言、容事,合心、合智、合力做好本职工作。二是埋头苦干的事业心。一个人有了埋头苦干的事业心,才会奋发向上,才能干事,干成事。保持一份良好的心态,以平和心态对待自己的得失,默默奉献,淡泊名利,宁静致远,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力求把工作做得尽善尽美。第三是“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宽容心。生活中既没有完美无缺的事物,也没有十全十美的完人。苛求人生完美无缺的本身就是人格的不完美。宽容,是一种修养,是千百次的忍耐而提升的人格魅力。学会宽容生活的不如意,就是享受生活。

  我们生活的这个年代,是一个社会快速转型、经济高速发展的年代,也是一个观念碰撞、百花齐放的年代。在我们的时代,在我们的身边,就有许多敬业爱岗的感人的例子,他们都是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们就是无私奉献的典范,他们就是爱岗敬业的榜样!高山仰止,心向往之。也许我们做不了什么大的事业,但是,群众的需要就是我们要做的!虽然我们每个人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司法工作人员,仅有一点点光亮,但是,“众人拾柴,火焰高”,当全院干警的光亮聚在一起,就是一把燃烧的火炬,就能点燃起势不可挡的熊熊烈火。

  谢谢大家!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尊敬的评委:

  大家好!

  我是民二庭的朱玮。今天我竞争的岗位是:非审判部门副职。

  一、本人工作经历(略)

  二、德才情况自我评价

  我对自己的评价是:资历尚浅但注重积累、与人为善又不失原则、扎实工作并敢于创新。

  仅以参加工作的时间和经历来衡量,我的资历还不够深。但我认为,提拔任用干部不能唯资历论,关键要看他有没有在工作中积累经验的意识和能力。我关注时事、爱读历史。在工作实践中,我也非常注重积累。对本部门及本院的决策、规章制度都进行学习和领会。就工作中发现的各种问题,会积极与领导和同事讨论,从中积累经验。虽然我不是领导,但我通过了解决策过程、知悉决策思路、学习决策策略、总结决策经验,进而模拟领导决策、达到积累经验的目的。

  对待同事和当事人,我都抱着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态度以诚相待,做到“与人为善”。同时,“与人为善”必须坚持原则。对于各种腐朽思想、不正之风,必须坚决予以抵制和反对。我认为,没有原则的所谓“与人为善”,就是违反原则、必然会犯错误。

  早在担任书记员工作时,通过承担数以百计案件的各类程序性工作,我就对案件诉讼程序性事项非常熟悉。但我并未满足于这些程序性工作,而是积极与法官探讨案情并协助法官从事各类文书的起草工作,从最初的公告到后来的裁定书直到判决书和审理报告初稿,从不懂到懂再到对裁判文书进行分析研究,实现了在制作裁判文书业务技能上质的飞跃。在XX年度全市法院系统重点调研课题评选活动中,我参与的由研究室唐主任主持的《关于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调研》课题,获得一等奖。

  三、对竞争职位的认识及工作设想

  结合本人对书记员工作很熟悉的实际情况,我谈谈对书记员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一职的认识及工作设想。书记员管理办是本院推行法官职业化改革过程中新设的部门,是一个与审判工作须臾不能分离服务于审判工作的非审判部门。这个部门的设立改变了书记员由业务庭直接管理和使用的旧模式,建立了对书记员实行聘用制、进行单独序列管理的新模式。书记员管理办副主任的工作,主要是配合主任做好本部门工作。

  我的工作方针是:求真务实、以人为本,为审判实践服务。

  (一)熟悉工作、加强沟通

  与主管院领导和主任进行交流,领会领导对书记员管理办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思路,再同书记员们聊一聊,了解各人基本情况。与各审判业务部门的领导、办案法官和法官助理进行交流,听取他们对书记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力求真实准确地获得来自领导、本部门人员及相关部门的意见。

  (二)强化管理、提高素质

  作为副主任,应当积极协助主任做好书记员管理办的工作。本院的书记员都很年轻,容易接受新鲜事物,有进取心,但自制能力相对较弱。针对这一特点,要加强这支队伍的纪律观念,对于疏忽大意犯错的同志,给予耐心帮助;对于极少数故意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坚决按章办事。提倡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技能。如定期测试记录能力:录制典型案件开庭实况,向全体书记员播放,现场制作笔录,请本院资深法官和法官助理对笔录进行评分和讲解,切实提高速录员的记录水平。通过强化管理,在书记员中形成严守纪律、热爱学习、勤奋工作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以人为本、务求和谐

  要以人为本,适当提高书记员的待遇,留住优秀人才。由于书记员实行聘任制,出于对自身前途的考虑,有更好的发展机会时,往往选择离开。我们应当理解和尊重书记员的个人发展。在条件允许时,本院招收公务员可以向已在本院工作的书记员适当倾斜。在一个集体中工作会产生感情,这种感情是一个集体和谐发展的动力,是一种“软实力”,这种软实力不是单纯靠提高录取标准或是提升工资待遇就能获得的,我们必须重视并善于发挥这种软实力,促进集体的和谐发展。

  四、对待竞争的态度

  今天我走上演讲台,自我展示的意义远大于竞争的意义。“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苍海。”通过参加这次竞争上岗,我将展开事业之帆,乘风破浪,奋勇前进!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上午好

  我竞争的岗位是民一庭副庭长,同时我也是参加这次竞职演讲的人员当中唯一的80后法官,下面我首先谈一谈作为80后法官的一些体会和感想。

  我是XX年大学毕业,XX年进入法院工作,在法院的工作的5年中,我经历了三次重要的角色转变。

  第一次转变,是从一个多年的学生转变成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真正的开始学以致用,并确立了从事法律职业的方向。

  第二次转变,是从一个意志不太坚定的法院工作人员,转变成一个意志坚定的法院法官。我在XX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考虑到法官收入低、压力大,曾一度对这一职业望而却步,但在XX年参加全省预备法官培训时,我的同桌介绍我看了一本法律著作叫《法律帝国》,在书中我看到这么一句话,它说“在法律铸造的帝国里,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当看到这句话以后便萌生了成为一名正式的法官念头,而当我真正的披上法袍坐在高高的审判席上,主控审判程序、依法裁量案件时,我感到自己的法律尊严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虽然法官比检察官的工作要繁忙,比律师的收入要低,同时还需要拥有比他们更多的沉稳和睿智,但现在回头想一想这些只不过是法官权利与义务对等

  的表现罢了。

  第三个转变,是我在刑庭从事两年多的刑事审判过程中,从一个不太懂政治的法官转变成一个讲政治的法官。法官既要做法学家也要做政治家,是最高院张军副院长在XX年讲话中提出的,他同时还提到“对于争议较大的案件,有必要跳出单纯的法律理论的藩篱,运用政治智慧,来思考和解决问题。”通过这些年的司法实践,我认识到法官的确要讲政治,要在司法实务中,对法律作出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解释,并加以正确的加以适用。

  以上就是我的三次角色转变,下面我来介绍一下,自己竞争民一庭副庭长这个岗位的一些优势:

  第一,本人具有较好的法学理论修养,平时热爱学习,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能够快速的胜任民一庭副庭长这个岗位。

  第二,本人拥有一定的民事审判和执行经验。在进入法院后,我先后曾在小尖法庭和执行局担任过书记员、执行员,在进入刑庭后也一直在处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所承办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率达到了80%以上,标的到位率达到了100%,无一件调解案件流入执行程序,同时我还参加了XX年全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的写作,是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研究,目前形成的调研报告已获得了市中院的肯定;

  第三,本人性格随和、工作认真负责,易于和同事们进行沟通交流,也能够配合好一把手庭长的工作。

  最后,不管这次竞选是否成功,我都会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服从组织的领导和安排。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坚定信念、为审判事业奋斗终身》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追求不同,人生所选择的方向和道路就不同。生活中有人追求享受,有人追求地位,有人追求虚荣。而我的追求是让我骄傲、自豪、永远热爱的审判事业。怀揣着年轻的梦想,从迈进神圣的xxx人民法院的那一刻起,一种使命感油然而生。庄严的国徽和神圣的法徽告诉我,我从事的是一份神圣的职业。

  是的,法官从事的是一项非常特殊的职业,有其惊险、传奇的一面,但更多的却是平凡的生活,常人所未有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他们都有。人民法官的名字代表着生活的清贫和默默的奉献,在我身边就有许多这样的同志,他们扎根基层,默默奋战在审判工作一线,为了点滴公正,不惜踏着风尘,走过田间地头,走过乡村院落。虽然没有鲜花和掌声,没有荣誉和奖章,但是他们付出的却是同样的辛劳。这一切的一切都在诠释着人民法官的职责: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也是支撑着他们多年来坚守基层审判工作的信念。

  记得刚刚到基层法庭时,我曾经有过困惑,为什么开庭之前我们都要主动下村去找当事人调解,为什么有的当事人对我们的判决不理解而无理取闹时我们还要忍得住脾气、耐得住性子给他们讲解法律的规定?就此我曾问过一位在基层法庭工作多年的老同志,这位老同志毫不犹豫的说了一句话

  ——“因为我们是人民法官”!简洁、肯定而且振聋发聩!是的,我们是人民法官!只有“人民在心中”就不会忘1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有“人民在心中”才能确保把“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本质深入地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各种利益;只有“人民在心中”才能真正做到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依法办案,公正司法。

  今年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参加此次活动,使我“理论上更加清醒、政治上更加坚定”,“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不断得到加强,提升了我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感情认同,增强了抵御各种诱惑的能力。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政法干警,践行核心价值观就是要从我做起,增强责任意识,做到“人民在心中”。

  我所在的XX法庭经常面对各种婚姻家庭案件。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由于特殊的案件性质,细致、耐心的调解工作已经成为我们的必修课,作为一名法官我深知要把责任感融入到审判事业中去,以群众的需要为出发点,以群众的满意为落脚点,真真切切地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就在今年春节期间,我收到了一条短信,“X法官你好,谢谢你耐心细致的工作让我们复合,如今我们生活很好,家庭幸福。祝你工作顺利。”原来这是我曾经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发来的,当时这对小夫妻因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到我们法庭要求离婚,案件受理后,通过认真审查原告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证据,我认为原、被告之间婚姻基础较好,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现原告起诉离婚,主要原因是双方性格方面有一些差异,常常为家务琐事争吵而产生矛盾,没有大的原则问题。于是主动与双方沟通,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在我耐心细致地劝导下,双方意识

  到,一个和睦、稳定的家庭须建立在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的基础之上,谁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在稳定、健全的家庭环境里健康、快乐地成长、成才,如果离异,受伤害最严重的是子女,离异家庭给子女造成的负面影响将永远无法弥补。

  终于,原被告双方和好如初,原告当庭撤回了起诉。

  总有一种爱让人泪流满面,总有一种爱激励我们不断前行!这一条短信,凝聚着群众对法院的爱戴和信任,也让我的内心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这一条短信即是对我的信任和肯定,也是对我的鞭策和激励!

  想到这里,过往的那些因迷惘和疲惫而被尘封的感动在我心中的那块土壤破土而出。年轻夫妻破镜重圆时的相视一笑,当事人拿到赔偿款时那感激的目光,反目父子和好后的会心相望,与同事为案件争得面红耳赤后的畅快淋漓,为疑难问题纠结不已、翻阅书海后了然于胸的释然,这些曾经在漫漫冬夜温暖过我的点点火星,汇成了一个神圣的火把,照亮了我前行的路,坚定了我的信念。我正在从事着我最热爱的法律事业,正在传递着公平与正义的火炬。我确定找回了曾经的自己和曾经的梦想,那就是坚守在基层法院的审判岗位,勤勤恳恳,在这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以后可改为“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最满意的答卷,为我心爱的审判事而奋斗终身。

  谢谢大家!

  在英国高等刑事法院门前的墙壁上,镌刻着一块铜牌,上面写着:纵然天地毁灭,正义也要得到伸张。第一次读到这句话,我的心就为其中所蕴涵的永恒的公正与坚定的信念而深深的折服与感动,从那时起,我就再也想象不出还有什么职业能比做法官更为神圣、更为艰辛。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没有法制,无以

  治国安邦。然而,再完美的法律,如果没有人来执行或者用人不当,都将是一纸空文,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如果说法律代表了公正与秩序的话,那么法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和社会正义的最终维护力量,就是社会良知的守护神。不要说人世间有多少千古奇冤要待法官予以昭雪,更不用说法官手中的大笔一挥,财产被分割,感情被伤害,人头会落地,即使对那些每时每刻发生的琐碎纠纷的解决,就已经是极不寻常、劳心费神的事。自由主义法学者甚至认为,法官点点头给人们带来的得失都要远比立法机关的任何一项议案所带来的更大。可见法官角色之重要。

  世事之复杂、人心之不可测、事物之多变,恐怕连神都难以把握,听讼审案一不留神就可能殃及无

  辜,也可能使罪魁祸首逍遥法外。而法官所面临的正是这么一件要保持中立、客观、诚实、有礼,在正义邪恶、是非对错之间做到泾谓分明、不偏不倚、不赢不损、明察秋毫、伸张正义的神圣而又艰难的工作。可见,百官之中,唯有法官难做。法官是普遍人,但由于被摆在一个不普通的位置,我们便不能把他们作为普通人看待。崇高的职业,需要有超凡的才智、丰富的情感和高度灵性的人。它要求法官具有仁爱、自制、谦虚、精细、勤勉、忠诚、勇气、牺牲、缄默、反省的特殊司法气质。

  作为一名法官,应当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因为法官的司法权来自于国家和人民的授予;至于法律,对于法官来说,则是他唯一应当服从的对象。

  作为一名法官,应当刚直不阿,清正廉洁。因为法官的职责就在于平停狱讼、判断是非、分清曲直,以便主持公道、惩恶扬善、激浊扬清,而这一切都将取决于法官自身的正直、清明与廉洁。

  作为一名法官,应当谦逊文明、勤勉敬业。因为作为一名法官,就意味着在最考验人的耐性的情况下保持耐性,意味着尊重不尊重你的人,意味着对无礼的人彬彬有礼,意味着自信而不自负,果决而不草率。法官所要维护的司法尊严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应当并且也只能通过每一个法官文明的司法行为来实现。

  固然,我们所处的制度环境还不足以使法官做到完全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我们的学术研究也还没有完全能为法官司法提供知识上和技术上的支持。但是,我们不能以此作为放松我们自身建设的理由。因为即使社会充满了矛盾和利益冲突,腐败和无序现象,只要有一批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法律业务精良的法官严格执法,守住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社会的稳定就有保障。反之,如果法官将自己等同于普通人,心甘情愿的放弃我们的信念与追求,司法的权威就将荡然无存,人们对司法的尊重也就无所依凭。所以,当我们穿上法官制服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已经把终生托付给了法律。我们就已经永远地和正义联系在了一起。因此,我企盼着当我成为一名法官的那一天,我能够做出这样的期待:我用我的努力换来了别人的尊重与爱戴,别人会说我的工作是完美的,为人是诚实的,我为国家的司法建设增了光,并且为人类的生命和正义贡献了我微不足道的力量。

  尊敬的各位评委、领导和同事们:

  下午好!我怀着无比激动和谦卑之情走上这演讲台。激动是因为感谢区委和院领导、同事们给我这次登台展示自我的机会;谦卑是因为能够虚心地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高标准的衡量,提供一次学习、锻炼和提高的机会。

  我叫**,197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1994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怀着对天平的热爱和法治的信仰,被分配到**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庞庄法庭、经济庭、立案庭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和审判员,20xx年8月调至执行局工作至今,负责执行案件的实施、裁决和综合业务工作。十四年来,在院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和帮助下,我由稚嫩的学子成长为一名稳重睿智的人民法官。

  我竞争的职务是立案庭副庭长。这不仅是对自身能力的检验,更是对培养我多年的法院的回馈。

  客观公正地评价自己,我竞争这一职务有一定的优势:

  首先,我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这是作为一个中层干部必须具备的首要条件。

  我在大学时代即被培养为中共党员,并长期任班长,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而十四年的工作,更是历练了我坚定的政治立场,提高了思想政治觉悟。工作中,尊敬、服从领导,团结同事,公正高效办案、廉洁文明司法,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依法服务大局、和谐为民。

  其次,我有着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能够紧紧把握法律发展的脉搏,将司法实践经验及时升华为调研成果。

  繁忙的工作激发了我对学习的热情,而长期的审判执行实务使我找到了理论和实践的最佳结合。通过刻苦钻研法律理论知识和审判业务,20xx年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了法律硕士学位,并及时总结司法实务中的经验,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先后在《法制与社会》、《大学时代》、《广西律师》、《法官之友》、《徐州审判》等国家级、省级、市级期刊、报纸发表论文三十余篇,论文《论被执行主

  体的变更和追加的理论基础和程序完善》20xx年被评为江苏省第二届法院执行理论与实务研讨三等奖。在裁判文书的写作上,我力求把事实认定与判断推理有机结合起来,逐步提高裁判文书的理论性、逻辑性和可读性。近两年,在我院的裁判文书评比中,撰写的法律文书均获第二名,并多次获院先进个人。

  第三,“大立案”改革和长期审判执行一线的工作经历,使我能更好地理解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的衔接点,胜任这个职务。

  20xx年至20xx年7月,为适用“大立案”改革的需要,我调至立案庭外勤处从事刑事、民事等案件的审查立案、调查取证、财产保全、速裁调解等工作,办理了大量的财产保全案件,调解了一批民商事案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而十四年审理执行一线的工作实践,积累了丰厚的调解和处理纠纷、矛盾的工作经验,熟悉相关的法律规范,有利于抓好诉前财产保全、立案调解和信访工作,也有利于做好立案、审理、执行的分立和协作配合工作。

  最后,我既有开拓进取、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又有稳健从容、中正平和的个性,精力充沛,愿在工作中勇挑重担,配合、协助庭长搞好各项工作,做庭长的得力助手。

  以上优势决定了我能够胜任所竞职务,更快、更好地开展工作。假如能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有幸竞职成功,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司法、服务全体干警的理念,协助庭长做好立案与审判、执行的配合、协调工作,及时总结立案和信访工作的经验,以良好的作风服务群众,以良好的职业形象赢得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信任,塑造窗口单位新形象。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抓起,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一是,强化诉前财产保全,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逐步完善速裁程序,规范立案调解和庭前调解,服务审判和执行工作。

  二是,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清醒认识到目前涉诉信访工作面临的复杂局面和繁重任务,压降涉诉信访,建立化解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针对群众的司法需求,创新和落实多种便民诉讼服务措施,如网上立案、工作日全天候立案、人性化立案接待等,提升司法公信力和认同感,让诉讼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竞争是对所学知识和能力的自省,是一种责任和奉献,更是对党和社会的承诺。胜不骄傲,败不气馁!胜是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的信任和支持,将更加激励我立足本职,勤奋工作;败说明我自身还有很大不足,离领导和同事们的期望还有差距,会更加鞭策我努力工作,拼搏奋斗中奉献自己。

  请领导和同志们相信我、支持我!

  最后,我真诚地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创公信法院,我的法治中国梦》。

  朋友们,在我们每个人心脏跳动的地方,有一颗熠熠闪光的法徽,如同你我的生命一样宝贵。正义的天平承载着人民群众的重托,高耸的华表指引着十三亿人民的梦想,创公信法院,实现中国梦,是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共同的期盼。

  作为一名年轻的基层法院干警,我心中的中国梦就是法治梦,就是青春梦。我梦想着:每个人,无论尊卑贵贱,无论贫穷富有,其权利都能得到平等的保护,其价值都能得到均等的实现,都有同等的机会去追逐梦想、追求幸福。

  我们不仅要心怀梦想,更要脚踏实地,为实现梦想去努力奋斗。只有我们用实际行动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只有加大创建公信人民法院的步伐,不断提升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我们的法治中国梦才能实现。

  创公信法院,我要立足岗位,务实创新。

  我是法院的一名网络管理员,没有奋斗在人民司法工作的第一线。但我也会用自己的方式,为公信法院的建设增砖添瓦、增光添彩。

  也许,我能做的,只是保障每位法官电脑的正常运转,确保他们能及时有效的办案。

  也许,我能做的,只是确保法院网络的稳定,以促进信息公开。

  也许,年轻的我所能做的,都只是一点一滴不足为他人道也的小事,但聚沙成塔、滴水石穿。谁能说公平与正义不是由这些小细节堆砌而成的呢?谁能说司法公信的提升不是由这些小步伐开始的呢?谁又能说这司法的天平,就不需要像我这样的小砝码呢?

  创公信法院,我要转变作风,扎实认真。

  在法院工作半年,身边法官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时时刻刻都在鼓舞着我。长期伏案工作,导致不少同志腰椎、颈椎都出现了问题,但他们仍然坚持在工作岗位上不动摇。正是出于他们对法官职业的真诚热爱,对审判事业的执着追求,才得到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正义的深切认同,彰显出了他们在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静之中的满腔热血,平常之中的强烈责任感。

  工作的开展,离不开放眼全局的视野,更离不开对具体工作的钻研;离不开面对有利条件时的昂扬斗志,更离不开遭遇挫折时的坚韧不拔;离不开对正确方向、工作技巧的把握,更离不开踏踏实实、埋头苦干。我要向身边的优秀同志学习,向前辈学习,沉下心来扎实工作,以“优秀才算合格”的标准要求自己,把工作做精做细做到位,我想这就是我对公信法院建设的最好答卷。

  创公信法院,我要坚定信念,砥砺品德。

  “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近年来,个别司法腐朽案件使部分群众对审判工作产生了质疑。这些误入歧途的人,是因为没有理想信念的指引,才会迷失了前进的方向。我们只有坚定信念、筑牢底线,才能守住我们心灵的净土,才能让贪婪和欲望远离我们的灵魂。

  作为一名中华儿女,坚定信念,就是要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国梦。作为一名有志青年,坚定信念,就要让青春在时代进步中焕发出绚丽光彩。作为一名司法工作人员,坚定信念,就是要坚定对法治的信仰,因为实现依法治国是建设美好中国的题中之义;就是要坚定公正司法的理念,因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作为青年干警,一定要培育司法良知,坚决守住底线。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始终坚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矢志不渝地为推进公信法院的建设贡献力量。

  中国梦,就是人民的幸福梦,也是国家的法治梦。

  中国梦,已然成为新时代的最强音;法治梦,必然成为中国梦的主音符。

  让我们每一个司法工作者都行动起来,创公信法院,从我做起,努力推进依法治国伟大进程,实现中华民族的中国梦!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平凡的我们一样能高扬精神的风帆》。

  作为法院的新人,我相信大家都会有一个适应过程,什么都是从不会到会、从陌生到熟悉。工作一段时间后就会发现,我们从事的工作普通而繁杂,没有在象牙塔里想象的那么高大上,尤其是我们法庭,工作中面临最多的就是离婚纠纷,有时会有一种错觉,当事人不是来起诉的,而是来倾诉的。是的,我们从事的工作的确普通而繁杂。可是,在院里一位位前辈的身上,我感受到了满满的正能量。他们没有显赫的职位,没有耀眼的名望,没有惊天动地的创举,也没有催人泪下的事迹。但他们勤奋、朴实、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在公正审判中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在默默无闻中用国徽和天平撑起了一片公平与正义的青天。在日复一日的工作中他们无怨无悔,把自己的青春奉献给了印江法院的审判事业。从他们身上,我明白了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

  有时我们会听到类似的抱怨:为了生存,为了生活,必须工作,阴差阳错就成了基层法院政法干警队伍中的一员。是的,我们不是生活在激情燃烧的岁月里,我们日复一日地做着普通繁杂的工作,我们很平凡。但我要说,人总要有个人生目标,总要有个发展方向,总要有个谋生的依托,既然把审判工作

  作为自己的事业,就要把自己的理想、精力和才智,毫不保留的奉献给这庄严的选择。

  虽然我们每个人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法院工作人员,仅有一点点光亮,但是,众人拾柴火焰高,当全院干警的光亮聚在一起,就是一把燃烧的火炬,就能点燃起势不可挡的熊熊烈火。有人说过,对于这个世界而言,你不过是沧海一粟,但对于你自己来说,你就是整个世界。同样的,就从事审判工作的我们而言,每年甚至连续数年要办理成百上千件案件,每一件案件不过是数千分之一,但对于案件当事人来说,每一个案子就是百分之百。许多当事人可能一生只到法院诉讼一次,那么一次的不公正对于该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不公正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也许并不在于必须要有什么样的壮举,而在于我们将这种感同身受贯穿到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以法律人的职业操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为人民服务的心态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以法律人的素养守护好法治国家建设的一点一滴,所以平凡的我们也能做出不平凡的事业。

  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的我,要向单位的前辈们学习,向优秀党员看齐,脚踏实地,勤奋工作,勇于担当,对党忠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业。

  小草虽小,仍可充实辽阔草原的葱葱绿绿;小我虽小,亦可为我国法治事业添砖加瓦、发光发热。

  伟大正寓于平凡之中,平凡的我们一样能高扬精神的风帆。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春回大地,万物更新,xx县法院的法官们步履匆匆地走在市民广场上。前方国旗在招展,国徽在闪光,庄重的法庭矗立在阳光中。

  连日来全院上下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热潮正在形成。要知道发展那是人类社会永恒的话题。打开人类社会的历史画卷,贯穿始终的是一曲波澜壮阔、奔腾不息的发展诗篇。如今翻开报纸,我们总会看到一个熟悉的字眼——科学发展;打开电视,我们总会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科学发展,那么法院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呢?

  那就是,以和气文明的话语传达党和人民的声音。《中庸》开篇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人民法院肩负着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责任,人民法官不单纯是法律知识的承载者、法律信念的代表者,还是社会期望值的集大成者,法官所判的案子已经超越了案件本身而成为社会精神和价值取向的一部分。法官要用友善真诚的态度对待人民,平和朴实的语言对待人民,让人民感受到党的温暖,感受到政府的力量,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那就是,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履行和谐xx的责任。今天我们眼前的世界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缤纷和嘈杂,我们的内心面对着四面八方的诱惑和冲击,我们坚信和执著的目标正经受着挑战和考验。在这样的背景下,“坚持科学发展,加速率先崛起,促进社会和谐”的主题不再是一般的号召和要求,而是字字千钧的叮咛与嘱托。为了这一历史性的使命,我们法院增强大局观念,加大司法保障力度,发挥审判工作服务大局的作用,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应对全县的中心工作。我们法官积极调整策略,勇于开拓思路,改变固有的审执思维模式,积极引导涉诉双方共渡金融难关,力争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我们工作的关键在于立足全县,依托综治,强化调解,快车道、全程化、多渠道地调处纠纷,展示作为。

  忘不了,那些闹的不可开交的曾经的夫妻们的唇枪舌剑;忘不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原告伤心却又分明充满渴望的面庞;忘不了,送达的路上那一条条乡间小径的坎坷。可更忘不了,签收调解协议时原被告双方心悦诚服的刹那;更忘不了,受害人家属激动却无以言语的动容;更忘不了,老人满意而慈祥的憨憨笑脸。在我们法院,经常会看到这样一些默默奉献的共产党员,我们经常会被他们那在平凡的身影背后散发出的共产党员特有的魅力而折服,而感动。他们倾听民声、维护民权、化解民怨,做到了民有所需、必有所应;民有所求,必有所为;民有所忧,必有所谋。他们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和谐司法,做到了一往无前、无惧风雨;上下求索、调判结合;审慎思考、创造辉煌!

  正是这群优秀的共产党员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工作中更加注重维护稳定、保障民生;在工作中更加注重改革创新、绩效考核;在工作中更加注重物质建设、文化熏陶。用坚定的信念、执着的追求

  和满腔的热情,撑起xx县法治的朗朗晴空,一次又一次书写着法院的光荣。也正是有了这群优秀的共产党员,xx县法院的各项工作才能始终走在前列,才能取得今天的光辉业绩。

  伟大的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说过“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是通过努力得来的。”风正潮平,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须策马加鞭,同志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团结合作,为创造xx县和谐崛起的明天而努力工作吧!

  尊敬的各位评委、领导、同志们:

  上午好!首先请允许我向你们表示最真挚的问候,是这片土地培养了我,锻练了我,成长了我,我再次向你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我叫xx,19xx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19xx年通过招干考试进入法院,先后从事过法警、经济审判和刑事审判工作;历任书记员、刑庭内勤兼法警、助审员、审判员,曾任团支部书记、徐州市青年联合会第十届委员,现任刑庭审判员兼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我院工作16年期间,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曾荣立过三等功,并积极参加在职学习,由大专学历提高到现在的双专科和大学法律本科学历。

  回顾16年来的工作,可以说随着改革的大潮,我也有长足的进步。最初在刑庭工作时,做书记员、内勤兼法警,踏实的完成了审判辅助任务;在民二庭工作时,承办诉讼保全案件余件和审理案件余件,无二审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转入刑庭工作后,较快地适应了刑事审判工作,审理案件得心应手,连续两年在我院法律文书评比中获奖。

  多年来,我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注重个人休养,有较强的上进心、事业心和责任感,豁达大度的处世态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公道正派,善于接受不同意见和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我本人性格平和、乐于助人,工作中即讲原则、又注重方法。这是我胜任竞职的基本条件。

  多年的审判实务工作锻炼了我,促使我养成了勤于学习业务知识、勤于思考、善于办案的工作作风,使得我在熟知多项审判业务的同时,掌握了刑事审判的方法和技巧,这是我能胜任竞职的主要条件。

  说到自己的特点和优势,我只能说我有能力、有水平审好案件,年龄相对较轻,由于从事过不同的民事审判和刑事审判工作,深知二者之间举证责任、证明强度要求的不同,这对依法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有较好的帮助作用。我想,这是我能胜任竞职的优势条件。

  我深知竞争上岗不是争权夺利,竞争是对自己所学知识的自省,竞争是改变旧的人事制度的催化剂,竞争是一种责任,竞争是一种奉献。事实告诉我们,岗位不要怕争,就怕争得不当,就怕争得不公平。只要能者上,庸者下,我院的工作将更上一层。至于我个人,我相信大家,结果并不重要,重在参与,重在我有这种奋发向上的精神,我愿意通过这次体验,发现自己更多的不足。不论大家对我做出什么结论,都是对我的一种关心与帮助。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区经济蓬勃发展高潮的即将到来,对我们法院要求也将不断提高。如果领导和同志们信任我,让我竞职成功,将是对我前段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我的鞭策。我一定克服自身的不足,与全庭同志共同努力工作争创一流业绩,尽职尽责做到以下五点:

  1、让执法意识纯净化。党员干部要算好“七笔账”、慎用手中权。推究以往司法过错,多因执法意识偏离轨道而生。法官如果不克己奉公、则难以养成一身正气,更难以彰显正义、履行自己的天职。所以我与本庭同志共勉的第一条意见就是:为了让自己的职业使命健康长寿,远离那些不义之道,加强政治学习,不断完善自己的世界观。

  2、让执法主体知识化。未来的时代,是知识的时代,资格、经验在知识面前,将变得微不足道。我们要想得到社会的认可,就必须增长知识。所以我与本庭同志共勉的第二条意见就是:长知识,就能胜任自已的工作;长知识,就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加强业务学习,不断强化自己的业务知识。

  3、让执法工作规范化。案件审理程序上的公正和规范是实体公正的先决条件,应当对“程序公正是看得见的公正”有着深刻的认识,严格依法保证程序公正。具体做法就是与大家共同建立定期学习制度、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庭内审限督促制度等项具体措施,并在审判实践中认真贯彻落实,缩短办案期限,提高办案质量。这是我与本庭同志共勉的第三点。

  4、让执法过程监督化。主动建立同人大代表及关联司法部门的联系机制,加大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的力度,征听多方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人民陪审制度的贯彻和落实,以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为一般原则;妥善协调处理同各方面的关系,建立法院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和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这是我与本庭同志共勉的第四点。

  5、让执法责任具体化。一个庭就是一个家庭,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人与人之间只能因分工不同而得到不同行为的认可,不能因职务不同而允许歪风邪气的放肆。同志们之间遇事不推、遇利不抢,让每一位同志在不同的岗位上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显其才。这是我与本庭同志共勉的第五点。

  我在刑庭工作时间近十年,这里有我成长的经历、有我付出的辛勤劳动,我对这里充满了感情,我会倾注我的全部身心和聪明才智,在领导的支持和同志们的帮助下,创造一流工作业

  绩回报大家的信任。

  古人说:“不可以一时之得意,而自夸其能;亦不可以一时之失意,而自坠其志。”竞争上岗,有上有下,无论上、下,我都将以这句话自勉,一如既往地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以为争位,以位促为”是我的努力方向。我坚信:有志者,事竟成!我会把我的爱热心、耐心、细心和责任心投入到我所钟爱的事业当中去。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admin)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我于1988年河北司法学校毕业后,分配到XXX市司法局工作,1992年到法院工作,1999年5月到办公室任副主任,20xx年8月到XXX法庭代理庭长。期间参加了全国法院业余法律大学及中央党校法律本科班的学习,现均已毕业。中共党员。我竞争的岗位是法院办公室主任。

  一、竞争的优势:

  1999年5月份通过竞争上岗,我担任办公室付主任,在担任付主任2年时间内,我从中体会到法院的后勤管理工作在整个领导活动中,在整个审判活动中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法院的后勤工作是一个复杂的工程,与其他行政部门的后勤管理工作相比较,有其独特的特**,除了核心是法院后勤工作为审判业务提供有利的物质保障,为法院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之外,每一件事可能都涉及到审判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即具体又实在。但最主要的是法院后勤工作的复杂**,既有人际关系,又有人与物的关系,比如审判业务所需的交通、通讯、器材等物资保障,以及法院工作人员的生活样样都要细心考虑,精心安排,稍有疏漏就会影响审判业务的展开和审判人员办案的情绪。既要处理好法院内部各庭室之间的关系,又要处理好法院与外部的诸多方面的关系,我在这方面的有些做法在前面的述职报告中也做了陈述,现不再一一赘述。

  二、竞岗成功后的改革措施。

  如果我能竞争成办公室主任,随着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和法官公寓的落成,我认为后勤管理应该以搞好服务保障为基础,以科学管理为手段,大胆引进外地经验,以提高效益为目的。

  (一)后勤管理社会化、企业化。随着法院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光靠行政手段来搞好后勤管理我觉得已经不行了,必须运用行政和经济相结合的手段,也就是将服务型逐步转化为服务经营型。现在法院这种“小而全”的后勤管理体制,不但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而且造****力、物力、财力的极大浪费,与法院审判工作的需要也不相适应。实行后勤管理社会化和企业化,将服务职能从现在的行政职能中剥离出来,成为经济实体的服务中心,为法院工作人员提供就餐服务、交通信息服务、住房维修服务、会议及环境绿化、美化服务等等。这样不但可以缩减行政编制,节约经费,而且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加

  强竞争,创造经济效益。

  (二)资源配制效益化。现在的法院后勤保障体制包括房产管理、车辆管理、财务管理、服务接待、饮食、医疗服务、通讯等等,包揽了许多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物,形成了“大而全”、“小而全”的封闭格局,造成了人才、资源的浪费。我觉得把后勤服务部门的改革同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在物业管理、汽车经营、接待、餐饮、住房维修、环境绿化、文印、通讯等服务**工作中,尽可能地发挥其职能,盘活现有存量,以产生其经济效益。

  (三)服务商业化。法院的后勤服务部门要跳出无偿服务的怪圈,树立服务出效益的观念,把坚持服务的宗旨与服务商业化统一起来,使服务的投入、产出和收益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四)用工市场化。我觉得要仿效现代企业的用工办法,引入用人竞争机制,根据后勤服务工作的不同岗位,不同劳动强度,不同业务要求和现有职工结构状况,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按劳取酬,对某些岗位的缺额和新建单位所需人员,实行“公开招考,择优录用”的办法招用合同工。实行定岗定员,必要时实行后勤管理人员聘用制。

  总而言之,法院后勤工作,要真正实现为审判工作提供全面高效的服务。

  谢谢大家!

篇二:法官在法庭上的讲话

  

  法庭辩论法官开场白

  开厅那天,-法官的第一个问题会怎么问,开场白会怎么说

  -开庭审理民事案件,主审法官宣布:

  今天

  市

  区人民

  -民事审判第一(二)庭在这里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

  诉被告

  -一案,由审判员,也就是我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合议庭,现在宣布开庭,宣布法庭纪律,当事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最后陈述)义务(遵守法庭纪律、履行调解判决义务),发问: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首先进行法庭调查,由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进行答辩,法庭归纳本案争议焦点:

  原告提交证据,被告进行质证,被告提交证据,原告进行质证,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先由原告发表意见,被告发表意见,法庭辩论结束,进行最后陈述,由原告发言,被告发言,宣布休庭,宣判时间另行通知,看笔录签字。

  法庭辩论后律师交给法官的叫什么

  如果是刑事案件,法庭辩论后,律师需要在三天之内将辩护词交给法官。

  如果是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法庭辩论后需要在三天之内将代理词交给法官

  急主持刑事诉讼的法庭辩论阶段法官应该说些什么

  \"现在进入法庭辩论阶段,顺序为先公诉方,后被告人和辩护人,首先开始第一轮辩论,请公诉人发言\".(双方发表辩论意见).,\"双方是否还有新的辩论意见,已讲过的无须重复\".(发表第二轮辩论意见,如双方无新

  的意见,则宣布法庭辩论结束).如此类推直至宣布法庭辩论结束.在辩论过程中,对双方的发言给予注意,重复、过于激动、涉及人身攻击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要给予制止或警告。

  请问法庭上法官进行宣判的词的格式是什么

  尽量完整一些。

  1、前

  言

  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2、辩护理由

  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

  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

  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辩论和论述。

  3、结束语

  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

  一般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二、如何写好民事诉讼法庭辩论词

  1、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我国新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律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律师辩护的法定理由,主要有以下下四类。

  2、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

  相对于法定情节而言,酌定情节指的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依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可以酌情考虑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随着公诉人队伍素质的普遍提高,起诉书和公诉词的水平越来越高,有人甚至赞扬它是向罪犯宣战的檄文。

  对一些可以或应当从轻、减轻被告处罚的法定情节,如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从犯、立功等,起诉书和公诉词一般都能客观认定,公诉人还利用法庭辩论阶段先于律师发言的机会率先向-提出,大有不让律师独做“好人”的趋势。

  很多律师越来越感到有利于被告的法定情节都让公诉人先说了,除了在法庭上向公诉人“致谢”外,没有留下什么可让律师说的了。

  其实则不以为然,遇到上述情况时,可以在简单表达认同公诉人(但千万不可讲向公诉人“致谢”的话)发表的有利于被告的法定情节的基础上,腾出更多辩护时间和篇幅多说有利于被告的酌定情节。

  综上所述,在庭审阶段,被告或被告代理人需要向-提交辩论词,阐述自己的理由,为减轻民事责任展开辩护。

  民事诉讼法庭辩论词的格式包括前言、辩护理由和结尾三大部分,其中辩护理由是正文,需要重点突出。

  要从被告的行为事实出发,结合既有法律规定,尽量的为被告争取合法利益。

  扩展资料

  1、案件的审理经过,这主要起开场白作用。

  其内容应概括为:×与×因×(案由)

  -一案,原告×于×年×月×日向本院起诉,本案受理后,依法向被告×送达了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被告依法作了答辩。

  本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针对各自的主张及理由,当庭举证质证和辩论,并陈述了最后意见,由于双方意见分岐较大,经本庭休庭评议,现评判如下…以此展示在程序上庭审活动的合法性。

  2、案件事实,这主要是指通过审理,休庭评议后,法庭所认定的事实。

  主要是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对各自主张所举证据的审查判断,确定其证据效力,是否采信,从而简要地归纳认定双方争议的案件事实。

  3、裁判理由:主要是对案件形成的是非曲直作出评判,并阐明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适用的有关法律条款。

  4、裁判结果,根据确认,变更、给付等不同种类的诉作出实体裁判。

  5、法律效力,主要是简单交待一下领取裁判文书的时间,上诉期,判决生效后的法律后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判决书

  开庭时原告如何开场白,流程是怎么样的这个说来话长,其实按照法官的指令说就可以了。

  宣布法庭纪律,问你们是否清楚一些诉讼权利,是否申请回避,原告讲讲自己的身份信息,法庭要核对,再是被告的信息,然后问双方是否有意见之类的。

  然后原告讲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你可以网上看个庭审视频、法庭开庭辩论阶段的常规是怎样的1、辩论阶段主要是针对某项具体的事实或争执点展开。

  其顺序是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然后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要经过审判长的许可,并围绕着案件事实和争执点进行。

  在法庭辩论中,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审判长有权决定停止辩论,恢复法庭调查。

  如果新的事实或证据在法庭上难以查清,并且对案件的裁判有重要影响的,应对案件延期审理。

  法庭辩论终结时,审判长应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至此,法庭辩论终结。

  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人民-作出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2、法庭辩论阶段法官会组织双方就争议焦点做进一步的辩论,双方可自由发表观点,但事先还是需向法官征求意见。

  例如说:法官就刚才对方的观点我要发表意见,法官会根据你的要求判断是否要你继续发表意见。

  3、互相辩论

  审判员应当让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就本案的问题互相向对方发问,辩驳对方的主张并阐述自己的意见。

  审判人员在当事人互相辩论时,应当使辩论集中在案件必须解决的问题上,必要时,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启发、引导,审判人员必须公平地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权利。

  当事人不得滥用辩论权利,无理狡辩,互相争吵,甚至哄闹滋事。

  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时,都有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

  因此,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以充分保证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三十三条,决定案件适用程序,人民-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1)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2)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

  -;(3)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4)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顺序,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4)宣读鉴定意见;(5)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4)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扩展资料:

  在庭审辩论中,应当做到:

  1、发言要脱稿,说好前言

  照本宣科只会使人厌倦,甚至遭到法官的禁止。

  设计这方面的语气和选择言词时必须达到四个效果,即:抓住整个法庭的注意力;传达案件的严重性;表现出对本案的真诚;表明对本案的信心。

  2、演讲要控制语速,吐字清晰

  在庭审辩论时,应做到口齿清楚,发音准确,音调和谐,快慢适度。

  力争达到声调上的抑扬顿挫,以提高论辩感染效果。

  3、要善于入情入理

  语言可以伤人,也可以感人。

  用辩论语言伤人,对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来说是不道德的。

  但辩论语言以情感人,则是可取的。

  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操作的情感是经过理智处理过的法律语言情感。

  辩论语言的感情色彩,要与案情相适应,绝不能带有当事人的感情色彩;辩论时的情感语言,应是发而不露、放而不纵、委婉、曲折、含蓄的中性语言。

  除了文字表达、语言表达技巧外,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还应具有良好形体语言表达能力。

  保持刚柔并济、以静制动、以稳求成的形象。

  有声与无声、语言与体态的融合统一,才能体现出精湛的表达能力。

  在庭审辩论中要有风度,有气魄,不卑不亢,不趾高气扬。

  在辩论得势时,不要忘乎所以,轻视对方;在失利时,不要惊慌失措,手忙脚乱。

  在庭审中可能遇到事先没有预料到或已预料到的非正常的阻碍、干扰、发难等情况这时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怒而不暴跳如雷,惊却能声色不露,即席采取有效措施,平息、安定、排除意外,不可轻率发表无准备、无水平的言辞。

  在任何情形下,都应举止大方,沉稳有序,言而有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庭辩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法庭辩论的时候说什么,怎么说

  得看你是原告还是被告了呢,1、原告首先要诉讼请求,然后是法庭辩论中原告要提供辩论词,最后是原告的最后陈述。

  2、法官在法庭中以语言形式表达的为代理意见,以书面形式递交的叫代理词。

  原告是在民事方面,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立的人

  法官在法庭上一般都说什么

  开庭审理主要分为准备阶段、庭审调查、庭审辩论、当事人陈述、庭中调解、合议庭评议、仲裁宣判等几个阶段。

  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①准备阶段:

  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查核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仲裁庭纪律:为了维护仲裁庭的庭审秩序,保障庭审程序的顺利进行,参加仲裁庭庭审的人员应当遵守如下纪律:1、遵守仲裁庭秩序,保持庭内安静、7a64e78988e69d8331333264656137庄严、不许喧哗、吵闹。

  不准吸烟。

  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摄影和进行其他妨碍庭审的活动。

  2、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陈述事实、辩论问题时,必须在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的主持下,围绕争议的要点进行。

  未经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允许不得发言。

  发言应实事求是,文明礼貌,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3、当事人在仲裁庭开庭后,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得中途退庭。

  擅自退庭的,申诉人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按缺席仲裁处理。

  4、旁听人员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理区,不准发言和提问。

  5、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旁听人员将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振动状态,在庭审期间不得随意接听手机。

  6、如有违反仲裁庭纪律的,仲裁员及工作人员有权劝告或制止;情节严重的,可责令退出仲裁庭。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报请公安机关处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报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书记员:请仲裁员入庭。

  ②宣布开庭:

  仲裁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今天依法开庭审理申请人

  与被申请人()劳动争议一案,现在开庭。

  仲裁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1条之规定,本仲裁庭由

  独任仲裁员,担任书记员负责本庭的记录。

  仲裁员:下面核对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

  仲裁员:申请人你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原籍、住所地、并将本人身份证提交本庭查验。

  仲裁员:申请人的代理人你的姓名、工作单位、代理权限,同时请将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及本人律师执业证提交本庭查验

  仲裁员:被申请人你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同时请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仲裁员:被申请人的代理人你的姓名、工作单位、代理权限,同时请将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及本人律师执业证提交本庭查验

  仲裁员: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一方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仲裁员: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一方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仲裁员:上述人员经本庭核实,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仲裁活动。

  仲裁员:下面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如下权利: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的权利;有申诉、申辩、质询、质证的权利;有请求调解、自行和解、要求裁决的权利;有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申请人有放弃、变更、撤回仲裁请求的权利;被申请人有承认、反驳申请人仲裁请求的权利。

  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承担如下义务:有遵守仲裁程序和仲裁庭纪律的义务,有如实陈述案情、回答仲裁员提问的义务;有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的义务;有尊重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加人的义务;有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裁决文书的义务。

  仲裁员: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了。

  仲裁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3条之规定,如果当事人认为本庭组成人员与本案有以下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本案的公正审理,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仲裁员:双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③庭审调查:

  仲裁员:现在进行仲裁庭调查:首先由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和事实与理由。

  仲裁员:申请人是否增加或变更请求

  仲裁员:申请人的代理人有无补充意见

  仲裁员: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请求提出答辩。

  仲裁员:被申请人是否提出反诉请求

  仲裁员:被申请人的代理人有无补充意见

  仲裁员:在庭审调查中,当事人应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反驳对方主张的,也应提供证据。

  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提供证据应实事求是,不得作伪证,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否听清了

  仲裁员: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的答辩理由以及本案的需要,首先请申请人回答下面几个问题:你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实际工作期限、工资标准、工资结构、工资发放形式、前十二月工资数额的平均数和各月的工资金额、每周工作天数、每天工作时间、考勤方式、加班时间、应发加班工资和已发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是否办理社会保险以及离职时间和离职原因等。

  仲裁员:被申请人你对申请一方的陈述有无异议

  仲裁员:视案情继续向申请人询问(略)。

  仲裁员:下面进行举证和质证,要求双方每举一份证据,须说明该份证据的来源、内容和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之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现在由被申请一方将你单位职工名册、规章制度、考勤记录表、保险清单、工资支付表以及申请人前十二月工资细数和申请人离职有关的材料等提交本庭。

  仲裁员:证据经双方质证无异议予以确认,请书记员记录在案。

  仲裁员:继续举证。

  下面针对

  问题,请

  一方举证。

  仲裁员:除以上认定和不予认定的证据外,对申、被申请双方的下列证据,本庭将在闭庭后予以审查认定或不予认定。

  仲裁员: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

  仲裁员:证人你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原籍、住所地,并将本人身份证提交本庭查验

  仲裁员:下面宣读证人权利与义务:证人XXX,本庭今天依法请你出庭为申请人XXX与被申请人XXX劳动争议一案作证。

  你应履行以下义务:有义务协助仲裁庭调查案件事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必须实事求是地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所证明的事实不准扩大或缩小,对所提供的证据要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证人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提问。

  仲裁员:证人XXX,你听明白了吗

  仲裁员:询问证人所证明内容,并安排证人发言;(各方当事人如有需要,可以向证人发问)

  仲裁员:双方当事人对证人的证言有无异议

  ④庭审辩论:

  仲裁员:调查结束,现在进行辩论。

  在辩论中应当围绕本案争议焦点进行,发言时简明扼要,避免重复,并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双方听清楚了吗

  仲裁员:首先由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发言。

  仲裁员:由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发言。

  仲裁员:双方是否还有新的意见;继续发言的,不要重复已讲过的内容。

  ⑤当事人最后陈述:

  仲裁员:辩论结束,请双方当事人最后陈述;双方有无补充意见

  ⑥庭中调解:

  仲裁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本着自愿、合法的原则先行调解。

  现在进行仲裁庭调解。

  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仲裁员:先由申请人提出调解方案。

  仲裁员:被申请人是否同意申请人的调解意见或有新的调解方案

  仲裁员:因双方意见不一,现在进行庭下调解。

  休庭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的)

  仲裁员: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宣布调解结果)。

  现在闭庭。

  ⑦合议庭评议:

  仲裁员:现在休庭,进行合议庭合议,稍后继续开庭。

  休庭后主要评议的内容:(1)审查当事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格;(2)事实是否查清;(3)证据是否真实;(4)关键事实和证据是否经过仲裁庭质证;(5)是否需要补充调查;(6)就仲裁庭查证的事实和证据进行综合分析,认定事实和当事人的责任及运用的法律,做出结论。

  ⑧仲裁裁决:

  (一)不能当庭宣布的:

  仲裁员:现在继续开庭:诉

  劳动争议一案,经本庭调解,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2条之规定,调解不成的,由本庭根据事实和法律另定日期做出裁决。

  仲裁员: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听清楚了吗

  仲裁员:请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校阅庭审笔录,证实无误后在笔录上签字;如有遗漏或差错,可向书记员提出补正。

  仲裁员:闭庭

  (二)当庭宣布的:

  仲裁员:XXX诉XXX劳动争议一案,经本庭调解,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本庭评议,现在宣布本案裁决结果。

  书记员:全体起立。

  仲裁员:本案经审理,现已查明.(宣布的内容包括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法规,裁决的结果和理由,当事人起诉权利,起诉期限和起诉-,并告知其闭庭后7日内送达裁决书。

  仲裁员: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听清楚了吗

  仲裁员:请当事人、代理人校阅庭审笔录,证实无误后在笔录上签字;如有遗漏或差错,可向书记员提出补正。

  仲裁员:闭庭

  以上是仲裁的审理程序,法庭的审理程序和它一样,可以以此作为参考

  被告在法庭上的辩论,对法官的陈述是否是谈判

  为什么

  如题

  谢谢了

  不可能

  因为被告在法庭上与法官的低位是不对等的怎么叫谈判

  是在被审判呢法官是在行使国家权力呢

  法庭辩论阶段,法官需要提问吗

  您好,可以提问,法官认为需要掌握的可以提问双方当事人滴。

  我建议您有时间可以旁听庭审,对自己很有帮助。

  不要怕法官提问,应该处事不惊。

  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生活愉快哦

篇三:法官在法庭上的讲话

  

  法官演讲稿

  法官演讲稿

  演讲稿具有观点鲜明,内容具有鼓动性的特点。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使用上演讲稿的情况与日俱增,如何写一份恰当的演讲稿呢?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收集的法官演讲稿,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官演讲稿1审判岗位,我奉献的平台

  每一种职业都有一个平台作依托,就像农民与土地,工人与机器。法官的平台就是他所奉献的审判岗位。在审判岗位上,法官是正义的象征、公平的化身、良知的守护神。

  在庄严的国徽和天平下,执行着国家法律的尊严;在庄重的法袍映衬下,彰显着法官唯法至上的本色;在洪亮的法槌声中推进着共和国法制的进程。

  析万物之理,而判天地之美,在审判岗位的历炼中,青年法官褪去了浮躁虚华与稚气,中年法官沉淀下知识的理性内涵,老年法官成就了那份超然淡泊的岁月气质。

  我是一名法律专业毕业的大学生,在法院工作了17年。区法院地处中心城区,审判压力很大。我院的法官制裁违法犯罪、化解百姓矛盾,在平凡的身旁岗位上谱写了一首首隽永奉献之歌。伴随着深深地感动,我在审判岗位上成熟。成长的经历让我明白,法官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理想,一种信念,而审判岗位则是让每一位共和国法官披荆斩棘的舞台。

  大家都知道陈印田吧,这位年过半百的全国模范法官,在肖扬院长接见时,说了这样一番话:“荣誉、金钱、地位,我都无所求,我只想在审判岗位上踏踏实实的多干几年。”一句奋斗的格言,道出了千千万万老法官的心声。

  在我们红山法院就有许多陈印田式的人物。刑事庭审判员

  、民事庭审判员

  、立案庭审判员,这些人也许一直到退休,也只是一名最普通的法官。没有显赫的职位,也没有耀眼的名望,没有惊天动地的创举,也没有催人泪下的事迹。但他们勤奋、朴实、兢兢业业而不追名逐利,在公正审判中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在默默无闻中见证着共和国

  法制的风雨。谁能忘记法制发展路上曾经的坎坷,而他们却从这条荆棘密布的路上,一路微笑着走来。

  他们经历了从有罪推定到疑罪从无的转变,参与了纠问式向控辩式庭审的改革。华发染白了他们的双鬓,皱纹爬上了他们的眼角,而他们却在审判岗位上撑起了一篇公正与正义的湛湛青天。他们是共和国法制的基石。正是有了他们审判岗位无私的奉献,我们才迎来了公正之声唱响的今天,我们更一同期待法官无比尊荣的明天。

  法官演讲稿2穿越了鲜血与战火的历史云烟,历经了建设和改革的风雨洗礼,在神州尽彩、燕舞莺翔的盛世华章中,是谁,将法律与正义之剑高高擎起,披肝沥胆,以最完善的形式,一步步走在公正司法的道路上?是谁,续写出执法为民的绚丽篇章,诠释着人民法院维护公平与正义的深刻内涵?——是党的儿女,人民的法官。

  法槌起落、案卷翻飞,一次次的铁案封尘,没有掌声、没有鲜花,也无人喝彩。这,就是人民法官,共和国的卫士,一个神圣而光荣的职业。背负着法律的庄严,肩扛着社会的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槌声起,罪恶在这里终止、正义在这里实现、误解在这里消除、对手在这里握手言和、仇恨在这里烟消云散。我们以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用默默无闻的工作撑起司法审判的脊梁。

  在我们身边就有许许多多这样的法官,有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刑事法官;有能调善断、定纷止争的民事法官;还有扎根基层、不辞辛劳的驻村法官;他们在各自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全院法官默默无闻、不求名利的无私奉献精神,集中展示了法院队伍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光辉形象。您知道吗?一位老法官,为了给远在农村的当事人送去执行款,掉进了冰冷的河水里,从此膝关节落下了毛病,每到天气不好时腿疾就会发作;您知道吗?一位女法官,为了给被害人年幼的儿子争取司法救助金,把自己尚在哺乳期又在生病的孩子扔在医院里不管

  记得刚调整到民一庭工作不久,一次偶然发生的事件深深地震憾了我,让我深深的感悟和体会到一名法官所担负的责任和使命。一天

  早上刚上班,一位老大妈颤颤巍巍的走进办公室,我还没来得及招呼,大妈就扑通一声跪在了我面前,口里喊着:“法官大人,你要替我做主啊。”我好不容易才把她从地上扶起来坐在椅子上,她情绪稍微稳定下来就告诉我:丈夫早逝,她一个人辛辛苦苦把儿子拉扯大,年初儿子在一个工地打工时,由于板架松塌从几十米的高的工地上摔下来,如今瘫痪在床半年多了,老板只给了500元钱就撒手不管了,还威胁说如果再敢去要钱,就把她正上小学的孙子干掉。“看着大妈那斑白的头发,深深的皱纹,尤其是那双含满泪花,充满企盼和渴望的双眼,我的心被刺痛了。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当事人诉求中的那份凝重、期盼和焦虑。这种感觉,使我更加清楚的认识到法官所肩负的神圣使命,这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和平、安宁与幸福。

  岁月的长河悠悠流淌,先辈的精神代代相传,一批又一批的共产党员、人民法官,始终以自己对法律的无限忠诚,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手持天平,头顶国徽,履行着维护正义,评判是非曲直的神圣职责!他们时刻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根本宗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默默践行着一名人民法官的誓言,履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承诺,他们始终不忘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因为他们是党的儿女,人民的法官。

  法官演讲稿3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老师与法官》

  有两句分别颂扬老师和法官的话,说“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法官是民族的灵魂,国家的精英”,如果仅凭这两句赞誉之词,我这一生不亦快哉,因为我当过一回工程师,如今又成为了精英。

  也许你会问我,你怎会把老师和法官联系在一起,我只想用我的经历告诉你,老师与法官有太多相似之处,有太多可爱和可敬的地方。

  老师的舞台是教室,法官的经纬是审判庭。老师的主要工作是上课,法官开庭其实就是去上课,课堂上学生们会争吵,庭审中当事人要辩论。上好一堂课需要技巧,开好一个庭更要有智慧,老师的锦囊是知识,法官的武器是法律。课前老师要备课,庭审前法官要阅览案

  卷,一个好老师懂得抓住课文的重点和难点,一个优秀的法官善于归纳案件争议的焦点。课后老师要批改作业,给学生正确答案,庭审后法官需制作法律文书,给当事人满意的结果。老师是学生心中的法官,法官是当事人眼里的老师。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讲的是育人的道理。老师的重任在于要教会学生处世的方法,做人的道理;“以法压人,不如以理服人”,说的是办案的道理。法律与道德、人情并存,而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法官的职责是维护世间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和谐的根本在“仁”,仁便是宽容,便是要以理服人,法官的胸怀应比天高比海辽阔。好老师的格言是“没有教不好的学生”,我们法官要勇敢地喊出“没有调不了的纠纷”。

  有这样一位老师让我十分感动:8年来,她每天早上4点钟起床,从60里外的家走一条泥泞的山路赶往学校,往返时间长达5个多小时,所有付出就为了那一双双对知识渴望、期待和追求的眼睛。她说,作为一位老师,她没有什么值得后悔的,但作为一个女人,却会因为从未穿过裙子而感到遗憾。她便是全国十佳教师之一,被人们誉为“长征老师”的马宪华。

  有这样一名法官令人万分钦佩:她十几年如一日,恪尽职守,求真务实,以民事调解工作为己任,在她手中经办的案件,调解率达80%以上;她始终把弘扬社会主义公平和正义作为自己终生追求,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她正义凛然,对工作无悔付出,对人民无私奉献。她说:“作为一名人民的公仆,就如终要把老百姓的冷暖装在心中。”她,便是我们身边温柔美丽的“三八红旗手”,同时有着男儿铮铮铁骨的“全国十佳女法官”,北京奥运会火炬手,民二庭庭长熊乔。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一样工作,无论老师还是法官,干好一天容易,但要一辈子都干好,那是多么不容易。同志们,让我们甘做法官队伍中的一支蜡烛,燃烧了自己,把希望和光明留给社会主义法治光辉灿烂的明天。

  法官演讲稿4俄国诗人莱蒙托夫有首诗这样写着:一只船孤独的航行在海上,它既不寻求幸福,也不逃避幸福,它只是向前航行,底下是沉静碧蓝的大海,而头顶是金色的太阳。法官就是这样一艘船,他们在海中执着的前行是因为对法律有着最虔诚的信仰,而头顶那片金色的阳光则是我们倾尽一生想要实现的美好愿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当中国梦照进司法现实,带给法官的更多的是责任和担当,而我们欣慰的看到,每一名法官用其瘦弱的肩膀和微薄的力量扛起数倍于他们的重担,坚定前行。这是法官情:挥洒热血,谱写春秋;这是共筑中国梦:昂首阔步,奋勇向前!

  法官情是坚守之情,捍卫中国梦的正义底色。法官的坚守之情,在于对法律的尊崇、对道德底线的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不是空谈的口号,而是切实践行的誓言。在善与恶、是与非的较量中,法官总是站在衡平的中点,去捍卫人间正道。当当事人把人情挂在嘴边大肆吹捧时,法官们将法律捧在手心细心呵护,"我无法支持你的观点,但我坚决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你有权申请回避""谁主张谁举证",这是直白的法律术语,也是温柔的贴心提示,更是凛然的严肃警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不会为任何人摇摆,法官也不会因任何人动摇。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则是这道防线最忠诚的守护者,也正是无数守护者的坚守,才为中国梦描绘了更多的色彩,那是正义的颜色!

  法官情是实干之情,夯实中国梦的法治基石。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中国梦的期许,也被法官们切实的践行着。在过去的一年,我们法院受案9000余件,平均每个法官的处理案件超过300件,一个个数字背后凝结着法官的心血。见证这个数字的,可能是幼童睡后书房幽暗的灯光,可能是每日清晨的第一抹晨曦,也可能是周末时最后一班的公交车。别人看到的是一个个空洞的数字,对于法官们而言,其中的付出和汗水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没有法官会因此而炫耀或自得,因为这已经是他们工作乃至生活中的常态。"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一名又一名普普通通的法官在自己平凡的审判岗位上用最质朴也最真实的方式去践行着这句誓言,也正是她

  们这一点一滴的努力,为中国梦的宏伟目标搭建起了世界上最牢固的基石,那是法治的基石!

  法官情是亲民之情,丰厚中国梦的群众沃土。"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基层法官接触最多的是朴朴实实的人民群众,解决最多的也是家长里短的邻里纠纷,法官不仅仅是高高在上的裁判者,更是质朴真诚的调停人,不管是在法庭、在居所,亦或是在巷陌,在乡间,都有着法官的身影。这身影,是一次又一次风尘仆仆顶风冒雪的送达、是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耐心认真的拜访、是一次又一次感同身受以情度人的倾听、是一次又一次不知疲倦苦口婆心的劝导。这一次又一次,一年又一年,法官们用专业的态度让倔强抵触的当事人心服口服,用真心的工作让针锋相对的当事人握手言和。这就是法官,牢记自己的使命,扎根在群众之中,用自己的激情和热血丰厚了中国梦的土壤,那是群众的沃土!

  我尚不是一名法官,但我有幸与众多优秀的法官共事,我见证着法官们的辛苦与努力,也目睹过他们的委屈和辛酸。他们并非钢筋铁骨无所不能的战士,只是有血有肉的普通人。在生活中,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份,是温柔的妻子、是忙碌的丈夫、是贴心的儿女,但在工作中,他们只有一个称呼,那就是人民法官。他们的无坚不摧,他们的默默坚守,源于这个称呼所赋予他们的神圣使命,源于他们内心对梦想的追寻和捍卫。法官们肩扛国徽,手握法槌,他们所代表的不仅仅是公平正义,更是对法律浓厚的敬仰之情及对国家深切的赤子之心。

  法官演讲稿5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

  我叫某某,来自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人民法院,很荣幸被自治区高院评为专家型法官,作为一名来自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在我的职业生涯中获得过很多荣誉,但是最让我自豪的,也是给予我最高评价的就是“专家型法官”的称号,首先我要感谢高院、乌兰察布市中院两级法院的领导和同仁对我工作的极大肯定,我也要感谢这么多年来给我提供发展平台的察右后旗人民法院的领导、同事们。

  我毕业于XX学校,XX年至XX年在XX中学任教,XX年通过法院系统增编补员统一招考考入XX人民法院,从书记员做起、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在我办案的二十年中,一直办理民商事案件,对于民商事审判实务中遇到的问题非常关注,我也把自己多年积累的经验、也有需要探讨的法律适用问题写成了审判论文,承蒙各级法律专刊、报纸的厚爱和认可,在《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人民文摘》、《法治与经济》、《XX法学研究》、《XX审判》等期刊、报纸上发表近五十篇学术文章,对我从事的民商事审判工作有积极的意义,也成为我从事这份工作最大的意义和价值体现。

  专家型法官的评选,是法官职业化改革的重头戏,突出了人民法官的尊崇地位,塑造了人民法官的职业尊荣,我区

  首届被评为专家型法官的各位同仁,都是经过严格的层层选拨获得这个荣誉称号,作为最基层一线的民商事法官,我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未来和法官职业化的破冰之举,都充满了信心,也想对年轻法官们说一句,一个专注于法律业务,独立审判的时代就要来临。长久以来,我国的法官职业不仅进入门槛较低,而且编制也可以随便拿来挪作他用,特别是随着社会转型期内矛盾纠纷的增多,法官所面临的办案压力越来越大,相反待遇和晋升空间逐渐狭小,各级法院流失了很多优秀的法官,这是一个相对严峻的形势,也是司法体制改革要实现的转变,作为一名在基层人民法院工作二十年的法官,我期待着法官职业化给审判工作带来的变化,也期待着看到司法体制改革的春天。

  我也深刻地体会到,一个至高的荣誉仅仅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和嘉奖,未来的十年甚至二十年,是一个新的开始,我将沉淀自己的审判经验,继续在一线审判实务中发挥好专家型法官的作用。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法官都知道,过去我们常常依赖于审判经验,而且有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就是大部分法官并不是法律科班生,缺乏对法学理论的掌握和研究,这正是我们需要努力的方向。在基层人民法院严重缺乏法律人才的前提和背景下,无论从审判经验还是法学理论的掌握,专家型法官都应该起到很重要的引领作用。法律科目繁多,种类繁多,法学理论庞杂,需要记忆和理解的法条也

  是创各领域之先,而且在发展日益快速的今天,法律条文也面临着无法解决实务中所有问题的尴尬,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和期待日益加强,在这么严峻的形势下,对人民法官的职业化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我们一刻也不能放松,一刻也不能停下学习和钻研的脚步,只有通过一个又一个案件的扎实审理才能越过这道藩篱,真正成长为一名专业、专长的法官。在座的各位肯定和我有同感,我们正在迎来一个不同的时代,过去的工作模式正在被悄然改变,而且等待我们的是更大的考验,在网络媒体和自媒体突然爆发的今天,我们法官的一言一行被无限放大,虽然工作之余我们就是一个普通人,但是大众并不是把我们当成普通人来看待,所以我们就不能把自己当成普通人,无论多么艰难,多么辛苦,就让我们在坚守内心信仰,坚定相信未来的信念支撑下,一起携手开创审判工作的春天。谢谢大家!

  法官演讲稿6尊敬的各位评委、领导、来宾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人民法官为人民》!

  此刻,我穿着一身法官制服站在这个讲台,单从外表,不知在家会怎样形容我,或许您会说看着“挺精神”,或许您会用四个字“英姿飒爽”。当我第一天穿着这身制服走进法院的时候,门卫蓝大爷(家乡话)对我说的第一句是:“闺女,你今天真不一样了。”当时我没多想,觉着只是因为这身衣服,让他觉着我不一样了吧?但后来,我终于明白,蓝大爷那句话的份量并不仅仅等于这一身制服的重量。这身制服,不仅仅显示着一名法官的身份,更蕴涵着一种人民对法官的期盼与信任!

  “我,的确是不一样了!我感受到了这身制服的重要”!

  再过三个月,我在法院工作正好就满二年了,近两年来的所见所闻,让我深刻地感受到:虽然法不容情,虽然法律有时如这制服的冰蓝色,显的有些寒冷,但我们法官的心却如这红艳的领带,是火热的。

  我们的法官努力用自己的温度去温暖法律,努力用自己的双手为人民撑起一片公平与正义的湛湛青天!

  今年3月,**某玩具企业因经营不善倒闭,企业主逃之夭夭,在立案窗口工作的我,亲眼目睹了近百名工人为讨回血汗钱求助法院的场面。面对嘈杂拥挤的工人、面对一双双无助的眼神,当时的我不知所措,只是愣在一旁看我们的庭长,沉着的一步步引导工人开启法律程序,推选工人代表、收集证据等等。在庭长的带领下,我们全庭干警加班加点,挑灯奋战,将原本五天的立案工作量压缩成了两天。记得那一晚,我抱着电话机足足打了127个电话,对127位工人重复着同样一句话:“你好,我是**法院立案庭的,明天请带上你的身份证来立案大厅办立案手续。”为了以最快的速度给这批民工办妥立案手续,我们还改打印通知书为复印,在通知书上手写每位工人的名字。一个工人一个案件,一个案件从书写封面到各式通知书,就要重复写上六遍,同事小杨写到后来说:“我闭着眼都能写了。”确实,因为过度疲劳,我们的眼睛几乎合上了,但心门却敞开着,我们早已将这127位民工的名字记在了心里,我们是用心在写每一个名字,是用心在拔每一个电话号码。

  我的身边还有这样一群法官:即将退休的老何法官,依旧奋战在审判的第一线,他挺实在的说:“现在案多人少,我能帮着你们年轻人多干一天,是一天了。”老何法官用自己的行劝诠释着一名老党员、老法官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的崇高情怀;民庭年轻法官小陈,为解决一起农村相邻关系纠纷,奔走田间地头时,不小心摔了一跤,这一摔摔的不轻,着实让他痛了好几天,但这一摔倒让两家农民“冰释前嫌”,可谓摔的有价值;还有,执行局的法官们,为不让当事人拿到的是一纸空判决,面对种种风险和挑战,兢兢业业地破解一个又一个的“骨头案”、“钉子案”......

  这些,都只是法官平凡工作中的一个个缩影......岁月的长河悠悠流淌,榜样的精神代代相传,一位又一位的人民法官,以自己的对法律的忠诚、对审判事业的热爱,手持天平、头顶国徽,演绎着维护正义、评判是非的神圣职责。一个案子,对法官而

  言,或许只是承办的成百上千个案件中的一个,并不起眼,但对当事人来说,也许一生就打这么一次官司。为了这无数的“一生一次”,为了每一份判决都经得起法律与人民的考验,除了努力做好我们的本职工作,除了坚守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精神内核,我们别无选择!

  我的演讲就要结束了,但我相信“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脚步不会停止,人民法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脚步更不会停止!最后,我改动罗宾逊大法官的名言,结束今天的演讲:“作为一名法官,我们的上帝只有一个,那就是神圣的法律。我们的良心只服从一条,那就是公平与正义;我们的方向只有一个,那就是一切为了人民。”

  谢谢大家!

  法官演讲稿720xx年12月10日,上海飘着些小雨,似乎也在哀悼一个人的离去,"燃灯者邹碧华"——那个为中国法治事业奔走终身的勇士。他走了,走的太匆忙。可即使临走前连与家人告别都来不及说的他,却给大家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生前,他用内心的执着践行着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使命,用生命的火焰诠释着一个法律人的操守担当。工作二十六载,从书记员到审判员、庭长一直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他始终兢兢业业、甘于奉献。是什么支撑他一路向前、永不停歇?是对法律梦想的追逐,使他在厚厚的案卷和密集的法条中废寝忘食,在理论与实践中不断挑战极限;是对法治中国的向往,使他在面对司法改革的种种困难时依旧坚如磐石,运用自己的工作经验努力让中国的司法体制更加完善;是对法律信仰的坚守,使他把短暂而永恒的一生奉献给了中国的司法事业。这种义无反顾的使命、这种催人奋进的信念,是每一法律人心灵的灯塔。

  从懵懂无知到年少初长成,对三尺法台的向往,对以邹碧华为代表的法律人得敬仰,始终是一个理想、一份信念,指引着我,一步步向他们靠近,进入法律的殿堂。

  20xx年10月8日,阳光明媚,是一个让我得偿所愿的日子,我怀着憧憬向往之心走进了神圣、庄严的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大门,我将在这里迈开事业的第一步,这里也是我梦想启程的地方。回想当时的心情,有兴奋、有紧张,更多的是对未来的期待,期待自己能身着庄严的法袍、手持正义的法槌,坐在神圣的法台上,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作出公平正义的裁判。然而,现实与梦想总有些差距。面对纷繁复杂的法院工作,我有点茫然、甚至不知所措。法院工作并没有想象中惊心动魄,也没有电视剧里那样梦幻神圣,反而充满了繁琐枯燥、疲惫艰辛。然而在艰辛的背后,总会有一群法院干警们肩负着法律赋予的责任,怀着热血和忠诚,在工作一线上默默奉献。是他们,我的领导和我的同事,他们对法院事业的满怀忠诚,他们对审判工作的无限激情,他们合力协作的团队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激发了我对这份工作的热爱与坚守。

  我见过,院领导为了帮助无钱治伤的被害人,不管是工作时间还是节假日休息,陪着被害人一起想办法、找出路,申请救助,解决生计,带给他们继续生活的希望。

  我见过,平日时尚漂亮的法官,为了促成双方的调解,一次次在烈日下、在寒风中走进田间地头,深入老百姓低瓦矮墙的院子,苦口婆心的耐心劝导,只为了让他们重新拥有一个安宁祥和的邻里关系。

  我见过,法官为了公平正义,审理黑暗性质的疑难、复杂案件,埋头翻阅在一米多厚的卷宗里,细细梳理案件的脉络,分析案件的是非曲直,只为弘扬社会正气,一扫黑恶之风。

  我见过,在庭审时,法官面对犯罪分子露出的表情不是鄙视和轻蔑,而是淡淡的惋惜,用耐心的劝导和法庭教育,树立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信心和勇气。

  他、她、他们,同样热爱生活、体恤他人、专于法律、忠于信仰,他们不正是我们身边的邹碧华吗?法律是他们问心无愧的办案准则,公平正义是他们心中永恒的信念,对审判事业的无限忠诚让他们无悔的付出了青春。"你有光明,中国便不会黑暗。"在法治中国的建设道路上,邹碧华累倒了,但千千万万的法律人仍在坚守。我已经深深地意识到作为一名青年的法官,身上承载了多少使命和重担。传承是最好的纪念,让我们接过"燃灯者"留下的火种,沿着他的足迹,砥砺前行,让中国的法治梦因为我们的存在,而更加美好!

  法官演讲稿8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大家好!我的演讲题目是《无悔青春献给党》。

  每当我看到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的时候,每当我听到激越的《义勇军进行曲》徐徐奏响的时候,一种振奋,一种激昂,一种骄傲,一种自豪便会油然而生。穿越血与火的历史烟云,历经建设与改革的风雨洗礼,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迎来了她90岁的生日。

  有一页历史,照亮了黑暗的岁月;有一页历史,在我们心上铭刻。这一天,镰刀和铁锤组成图案的旗帜在迎风飘扬;这一天,呻吟在水火中的灵魂,有了阳光的照射。从此,这一把镰刀呼啸着,要割断旧世界的一切枷锁;从此,这一把铁锤呐喊着,要砸碎一个旧的岁月!于是,南方的甘蔗林,变成刀枪,抵御外敌侵略;于是,北方的青纱帐,变成墓穴,埋葬旧世界的罪孽!从此,我们的祖国,不再四分五裂;从此,我们的民族,不再任人掳掠,中国人民站起来了,这声音响彻大江南北;中国人民站起来了,这声音响彻三山五岳,是党的旗帜指引,我们才驶过漩涡,战胜风浪;是党的旗帜指引,我们才走进丽日蓝天、春色满园??在党的旗帜下,我们昂首挺胸;在党的旗帜下,我们紧密团结!中国敞开明亮的窗户,让世界走进我们的视野;祖国欢呼一个春天的来临,让拂面的春风吹沸我们的热血。

  如今,我怀着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我怀着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加入了法官队伍,掀开了我人生中崭新的一页。作为一名青年法官,我一直在想,什么是真正的“执法为民”?是为群众做一件好事吗?是为群众捐一些钱物吗?是为群众办一个案件吗?还是为当事人追回一些损失?我认为,不仅仅是,也不完全是。真正的“执法为民”,应该是时时心系群众,事事以民为本。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对于法官而言,为群众服务一两次并不难,难的是心里时时刻刻装着群众,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这才是真正的“执法为民”!这样的“执法为民”,需要建立在一种浓烈的、真挚的感情基础上。没有感情,哪来爱心?没有爱心,哪来容忍?没

  有对人民群众血浓于水般的情感,又怎能谈及真正意义上的“执法为民”!

  那是一个深秋的清晨,我们的法官刚到法庭时,便看见一名女子坐在法庭门口掩面而泣。原来七年前,她的丈夫由于触犯刑法进入监狱服刑,这七年间,该女子独自带着尚未成年的儿子艰难求生,苦苦等候丈夫回家。如今,丈夫刑满释放了,他们的儿子也已长大成人。此时的丈夫却一纸诉状将该女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这才导致前面发生的一幕。该女子的心如刀割是但凡有感情的人都可想而知的,我们的法官为了挽回这一段悬崖边上的婚姻,弥补这一颗破碎的心灵,不断给他丈夫做思想工作。最终,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该女子的丈夫意识到自己差点就失去了一个一直为他为他们家庭默默奉献的好妻子,加倍的珍惜他们夫妻间的感情,一个经历了七年磨练的家庭终于得以幸福圆满,该女子激动的对我们的人民法官伸出了双臂:“法官,让我抱抱你吧”。这一刻,我们感到无比的欣慰与自豪,在场的人们都流下了感动的热泪!这——就是我们存在的意义!

  如果生命再给我一次机会选择,我依然会选择人民法官这个职业。我要像无数前辈一样,把自己的青春献给党的事业,镶嵌在这平凡与崇高的职业之间。也许我们没有鲜花、没有掌声,但我青春无悔、生命无悔!因为我们的忠诚与奉献融进了党的事业中,融进了人民安定团结的幸福里。

  我敬仰人民法官“刚正不阿、不畏权势”的秉性,我钦佩人民法官“一身正气、两修清风”的品格,我爱慕人民法官“执法为民安天下”的情怀,我赞美人民法官“铁面无私担道义”的风范!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法官演讲稿9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上大学的时候,当我翻开美国著名学者德沃金的名著《法律帝国》这本书,读到这位大师对法官形象描述的点睛之笔,“在法律铸造的帝国里,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而法官则是帝国的王侯。”,我为此精辟之辞赞叹不已,同时也对崇高而威严的法官职业油然产生了几多神圣,几多向往。

  当我成为一名法学的卑微朝圣者,我决心终生用自己的辛勤跋涉,去感受法的脉动与心率,去探寻法的精神与真谛。

  当我们身着黑色的袍服在审判席上耐心听讼的时候,我懂得了黑色的服饰是法官内在精神的表现,这正如一位哲人说的:“蜜蜂只在黑暗中工作,思想只在缄默中孕育,美德也只在幽居中产生。”。

  作为一名法官,我们清醒地知道,司法的主角是法官,司法公正的关键是法官,而法官客观公正的品格则是影响司法公正的重要因素。《人民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体现了对法官中立

  、客观、公正品格的追求,中立的裁判地位决定了法官不能是一个社会活动家。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目标要求法官必须严格自律,做一个深居简出的“孤独寂寞人”。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曾经说过一句话:法官是一个由特殊材料制成的人所从事的职业。

  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呼吁:法官不是大众化的职业,而应当是社会的精英。

  说到这里,我的眼前仿佛走来了一批批优秀的法官代表,你看你看,我们***法官走来了,他退休不退志,立下走百村,访百民,作百场法律报告的目标,以一个老法官的法律实践实现对法律的最好注释。你看,全国优秀法官,临汾市北郊法庭庭长景云峰走来了,他以办铁案声名远扬,在一次执行任务中,被被告用稀硫酸泼在了身上,烧伤面积达32%,右眼球被摘除,就在出院的第三天,就要求领导安排工作,所办近千件案子,从未出错一次,他出色的业绩赢得了各界的高度评价。还有,迎难而上下苦功,勤奋好学断铁案的开封县法院的齐爱香走来了,谈泊名利,奉献审判事业的新安县法院审判员王圣木走来了,等等等等,这一批批法官群体,用他们的辛勤努力为我们树立了榜样,用他们的司法实践向人们昭示了什么是由特殊材料制成的人,什么是社会的精英。

  我们的审判权来源于国家和人民,作为社会各种矛盾纷争的终局裁判者,在以法官的形

  象出现时,我们已远远超越了小我之上,法官只能成为正义的化身,公正的天使,社会的良心。

  忠于职守,秉公执

  法,弘扬正气,是法官神圣的职责。

  惩恶扬善,除暴安良,为民解难,是法官义不容辞的义务。

  法官的胸间应当充满正气,法官的眼睛应当蔑视特权,法官的肩膀应当扶持弱小,法官的两袖应当一片清风。

  法官的`上帝只有一个,那就是神圣的法律。

  法官的良心只服从一条,那就是公正与正义。

  做法官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利,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

  作为一名法官,我深知世事繁杂,沧海桑田,但我将以法律作为终生信仰,视法律为神圣母亲,奉于灵魂深处时时敬仰,以正确领会、解释、执行法律为最高目标。探求公正与正义这一法律精髓。

  既然选择了远方,就只能风雨兼程。这就是一个法官的追求。

  法官演讲稿10从懂事那天起,我就怀揣一个梦想,希望可以有那么一天,身穿法袍,手持法槌,坐上庄严神圣的法庭,秉持公正,断狱定谳。大学毕业以后,我虔诚着法官之梦,走进了自己的梦想之地——人民法院。佩戴上这枚闪亮的法徽,我感到无比的骄傲与自豪,却也犹如刚出巢的雏鸟,不知道怎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一名人民称赞的好法官。

  “邹碧华”这个名字,从没想过会与自己有所交集。他的突然辞世,引发网上网下、业内行外的集体追思,追寻他的事迹,我开始了解他,被他的事迹所感染。他犹如一颗流星,匆匆滑过茫茫夜空,照亮大地,短暂却闪耀星空;他虽已陨逝,但“邹碧华”这三个字永远镌刻于祖国法治里程碑;他犹如一尊丰碑,在全面深化法治改革的征途上,赋予我们无穷的力量。

  学习邹碧华的精神,就是要学习他的坚守岗位,坚守梦想,坚守法治。因他用孜孜以求的精神,诠释了一位“法律人”最崇高的信仰:26年如一日,始终奋斗在司法战线,始终坚守在司法战线,将自己毕生精力奉献给了自己追求、钟爱的司法事业。

  学习邹碧华精神,就是要学习他不畏惧困难,敢于担当。在司法改革中,他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不向困难低头,司法改革之路不可能一帆风顺,不可能一蹴而就,然而,邹碧华法官,他并没

  有退缩,面对改革,他乐观坚韧,始终给人正能量,他善于解决困难和矛盾,确保司法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这种精神,势必激励我们青年人继续在平凡中诠释正义,在艰难中扛起担当,在奉献中注释梦想。

  学习邹碧华精神,就是要学习他勤于思考,刻苦专研。《要件审判九步法》是他总结他二十几年工作经验的呕心沥血之作,这本书在法律届引起了轰动,每每捧读,皆怀敬佩之心,佩服于他的渊博学识,更佩服于他的“要做一个有良知的法官”信仰。在我日常的工作中,我应该向邹碧华学习,勤于思考,找出更适合自己的工作方法,而不是当工作的机器,这样才能提高工作效率,能够更好的方便群众。“世间已无九步法,法官当如邹碧华”这是一种精神,一种信仰,一股力量。

  学习邹碧华精神,就是要学习他对同行的尊重。邹碧华临前最后一次演讲,就是谈法官与律师的关系,这个演讲,不少律师深受感动,邹碧华说过,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代表着社会的公正程度。为给律师营造更好的执业环境,他做了不少努力,他组织制定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推动律师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我们应沿着邹法官的足迹,继续他的未尽之业,应有博大的情怀,善于倾听各方的声音,和同行一起共同进步、共同推进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

  学习邹碧华精神,就是要学习他的视法为生命,视法为信仰。铸就法治信仰,我们责无旁贷。因为只有人民有信仰,民族才会有希望,国家才会有力量。一个让法流淌在血液里的人,才会视公平正义为圭臬;一个处处以法为杆的民族,才能在自然法则中生生不息。职责赋予我们,要像邹法官那样,视“法”如生命,让法流淌在血液里,让法治触及我们的灵魂深处。邹碧华虽已逝去,然而“邹碧华现象”却会像春天的青草一样在法治大地蔓延开来,而作为青年的我们,正当是这郁郁葱葱青草中的一苗。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深深明白,在法治这条路上,我们才刚刚开始牙牙学语、蹒跚学步,但我们会在这条路上,追寻邹碧华法官的足迹,不忘初心,风雨无阻,一路前行,我要将我的青春奉献给祖国的司法事业,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洒下“法律人”

  的滴滴汗水,收获司法公正的缕缕阳光;在这个没有惊天动地的伟业,没有感人肺腑的事迹,只有默默无闻的工作岗位中,愿我们都有一个不平凡的人生。

  法官演讲稿11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同事: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就是“亦柔亦刚的女法官”

  是谁,用真情呼唤浪子回头;是谁,用温暖开启冰冷的心门;是谁,用公正之心唤来人间正义!是她们—**县人民法院的党员女法官们。为了曾经失足的孩子,为了那些懵懂的少年,她们以母亲般的情怀,呵护着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许多人眼里,法官是威严的。的确,在履行职责和执行法律时,威严的法官更是铁面无私。然而,面对特殊的群体,未成年犯罪审判庭的女法官们又是热情和宽容的。在对未成年犯罪的审判中,他们践行着自己的“温情司法”的理念,在细节上体现爱心,在倾听中萌生信任。用女性特有的柔情,将失足的孩子带回家。

  17岁的小李,曾是一名职业学校的学生,因犯抢劫罪被检察机关起诉。看着小李惶恐的眼神、稚气的脸庞,和每次见面就为他求情的白发苍苍的祖母,女法官的内心隐隐作痛。小李自幼父母离异,母亲改嫁后,已杳无音讯,父亲在他三岁的时候就离开人世。小李由年迈的祖父和继祖母抚养长大。他生活在一个缺失父母之爱和约束的环境中,从小就与社会上的不良少年为伍,常常做些出格的事。这次仅仅为了纹身,就使用暴力抢劫他人的财物。

  为了帮助小李认罪悔过,建立重新做人的信心。女法官与小李促膝谈心,讲解违法犯罪的危害性,剖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教其做人的道理。一片爱心换真心,小李终于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恳求法庭从轻处罚,给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被判缓刑后,女法官们并没有停下对小李帮教的脚步。无论多忙,都定期和社区领导一同与小李谈心,鼓励他正视生活,积极向上,并通过与有关部门联系帮助他找到了一份适合的工作。这样,一个曾对生活失去希望的孩子,在女法官们的关心帮教下,找回了自信,找准

  了人生的座标。数月后,当小李拿着他工作第一个月的薪水,来到法院来交纳罚金时,我们的女法官们再次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就这样,一份执着、一路跋涉、一串辉煌。正是这些党员女法官们用柔情的母爱,真情的奉献,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和谐的蓝天。

  每当看到女法官们娇小的身躯时,总是让人忍不住想要伸开双臂去将他们呵护,但是我们的女法官作为头顶国徽,身披法袍,肩上担负光荣使命的特殊职业者,责任让他们不能柔弱,即使面对再大的困难也要为了背负的责任,挺起胸膛,用傲骨支撑天平,支撑着法律的威严。

  其实,他们也有脆弱的一面,当看着病床上脸上挂着伤心泪花的女儿,听着她哭喊:妈妈,你是个狠心的妈妈时,他们压抑在心中的母爱霎那间喷涌而出却又酸涩而痛苦。即使这样,在万籁俱寂,在人们都已经进入了梦乡后,还会有一个个身影疾驰在路灯下,有时还会因为看见孩子翘首伫立在路灯下的身影而默默流泪。其实她们也有为难的时候,当得知亲人为了给案件讲情的举措时,我们的女法官只能拒绝,即使再不理解,即使再受埋怨,她也不能违反法官的原则,只能将亲情狠狠地压在心底,就为了维护手中神圣的公正。

  这就是我们的党员法官,拥有独特气质与美丽的党员女法官,她的刚毅渗透着温柔,她的正气洋溢着善良,她的微笑充满着谦和,她的关爱饱含着深情。她用无声的话语讲述着公正与和谐,她用公正的裁判惩恶扬善,她用纤纤细语或悦耳动听的旋律传达着文明社会的法治关怀。愿人间的真善美永伴女法官,亦刚亦柔间谱写动人而美丽的篇章。

  啊,这是我应该做的。我突然想到,这就是我没有离开法院的原因。

  法院人身着法袍,胸佩法徽,把公正与效率作为最终的价值追求。他们不会去奢望如何地荣华富贵,只会把公平、正义的种子撒向我们生活的这片热土。因为有了法院,百姓的苦楚有了一个可以倾诉的地方;因为有了法院,群众的纠纷有了一个有效化解的场所;因为有了法院,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有了国家司法权的强制保障;因为有了法院,正义得到了弘扬,犯罪得到了惩戒…

  崇高的目标始于平凡的努力,我深深地明白这个道理。为了提高自己的法学理论,深夜里留下了我伏案学习的身影;为了给当事人送达应诉材料,山村田野上留下了我匆忙的足迹;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在巡回办案点响起了那清脆的法槌声…

  放眼当前,我们正朝着法治社会的目标前进,这一过程将会很漫长,需要我们几代法院人为此付出艰苦的努力,通过我们的智慧与汗水,准确裁判每一宗案件,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宣扬法制,弘扬正义。我们正年青,我们饱含激情,我愿用我的青春铸就法魂,把我的生命献给这份神圣的事业,无怨无悔。

  谢谢大家。

  法官演讲稿12——某某同志事迹介绍

  一位从事法院工作11年的法官,靠着对法院事业的执著追求,以及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忱,在平凡的信访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用自己富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赞誉。他就是

  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某某。因某某是赤峰中心城区,人口众多,由于诸多因素,上访人员一直较多,进京进呼上访的人员也比较多。切实做好上访人员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一方经济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面对上访人员,在经历了繁重的稳定息诉说服工作后,如何将上访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怎样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某某同志知难而进,用心总结了一套“信访接待心理术”——面对怒气冲冲的来访者,某某常常以“柔”

  化“刚”,尽量让其吐出心中不快,而后再不厌其烦地耐心解释、说服,给他们进行耐心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讲解,直到对方听清了,弄懂了而平静的离开;面对哭哭啼啼的来访者,则以“同情心”面对,真诚倾听来人诉说,直至其宣泄完心中的委屈,再从正面加以安慰劝导。尽管有的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不在他的管辖范围内,某某也能将心比心,真情相待,并为来访者解决问题出主意,想办法。为了掌握某某法院上访人员的基本情况,某某同志利用下班,周末的业余时间,对

  上访人员进行走访,了解上访人员的情况,针对上访人员的不同情况,不同特点,他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采取做思想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做上访人员工作与做上访人家属工作相结合,本机关做工作与动员社会组织一起做工作相结合,教育疏导与依法制裁相结合的方法,最大限度地把上访人员稳定在基层。据不完全统计,在某某同志从事立案信访工作以来,近一年半的时间里,某某同志接待群众来访近千人,阅读群众来信300余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20余件,同时,某某人民法院的上访人员已由30余人锐减至3人,且已基本停访息诉。这当中包含了某某同志多少心血恐怕没有人能够说得清楚。但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某某人民法院稳定上访户工作受到了上级人民法院和各级党委的充分肯定。

  为了创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实践司法为民的理念,规范立案信访工作,某某同志利用自己丰富的审判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同立案庭的同事们查阅、参考了大量的资料,向院党组提出了很好的改革建议,数易其稿制订了《当事人诉讼风险提示书》、《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书》、《信访案件处理程序》、《申诉审查听证程序》等一批法律文书样式,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定稿并推广使用,既方便了当事人,也方便了法官,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

  某某同志,一位年轻的法官,他克服了自己腰椎有病,妻子在外学习,孩子小,岳母有病需要长期照顾等等困难,立足于自己平凡的岗位,从不叫苦,从不叫累,以全心奉献诠释着法苑内涵,把公正效率担上臂肩,使“三个代表”得到真正实践,这就是新时期,一个立足于平凡岗位,做出不俗成绩的普通法官----某某。

  法官演讲稿13一提到法官,人们会很自然地想到法庭,在庄严的国徽下,坐在高高的法椅上,身披法袍、手执法槌,代表国家裁判着社会的是是非非,那就是法官!他往往令人产生无限的崇敬感,仅这种美好的感觉,世界上还有什么可比?这是何等的荣耀!

  在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法官都是备受尊崇的,他们都以自己是一名法官引以为荣,美国一位著名的大法官说道:“当我回头看看

  世界上的各种职业时,只有法官的职业让我心动和感激,她有智者的渊博,有上帝的仁爱,有父亲的慈祥。我选择了法官职业是我一生中做得最好的事”。这段话该算得上是法官职业光荣感最淋漓尽致、最发自肺腑的一段表述吧。

  作为一名共和国的法官,一名新世纪的法官,在光荣之余,我们更应该想到些什么呢?做到些什么呢?就这个问题,每位法官都应该深思。

  我认为一个法官最重要的是要深刻感受法官肩上的重任和神圣的使命,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开拓奋进,做精英化法官,努力实现公正和效率,以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法官对于一个国家,其作用是巨大的,近代法律大家沈家本说道:“中国政治,欲有所进步,须先从司法一门入手。司法者,全国治体命脉所系……一代之法,不徒在立法之善,而在用法之得其平”。孟子亦云:“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制而用之存乎法,推而行之存乎人”。这些话都说明,法律的实现是万万离不开司法者的,司法者的因素是第一位的,所以,司法公正和效率能否实现?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最直接、最关键的因素取决于我们法官,法官的责任重大、使命神圣而艰巨啊!

  国家建立司法制度的最大目的,就在于通过法庭这一窗口,给予每一个公民公正的关怀,对每一个人的权益都给予同等的关注。而法官的使命就是要实现这一国家制度目的,保障司法公正和司法高效,给公民以关怀。

  那么,新时期共和国法官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法官应当如何完成自己的使命呢?我认为:

  第一,法官要精研法律。如果法律知识贫乏,对法律没有一个全局的、精确的了解,法官在审理具体个案时,就可能不知道适用哪条法律,又或者适用法条错误,那样何谈公正?

  第二,法官要有现代司法理念。法律是抽象的、相对固定和滞后的,而生活每天都是新的,司法不是简单的按图索骥,案件中“活”的事实与法律中“死”的法条并非一一对应,对号入座就行了,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无法可依”,此时影响法官作出不同判断的根本因

  素是法官的司法观念。现代司法观念的核心是公平、平等、民主、效率、开放、程序正义、司法独立等等,司法观念是法官的灵魂,它体现着法官对法的本质、法的精神的深刻理解,现代司法观念可使法官平衡公正与效率的冲突、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冲突等等,对法律作出一个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理解,并弥补法律缺陷和漏洞。

  第三,法官要有广博的文化科技素养:法学虽然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但案件的复杂性、广泛性又决定了法学与政治学、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哲学以及外语、科技等学科有着丝丝缕缕的联系,美国联邦法院法院高等法官布兰代斯说道:“一个法律工作者如果不曾研究经济学和社会学,那么他就极容易成为一个社会公敌”,可见经济学和社会学对一个法官是多么重要啊!再比如我院实现了微机联网和办公自动化,这种形势下,法官不懂科技行吗?

  第四,法官不但要实现公正,还要让人看得见公正,感受得到公正,尤其是要让当事人感受到程序公正。诉讼可能只实现了有限的实体公正,但所有的诉讼都应该实现完全的程序公正。绝大多数当事人一生中来法院可能只一次,法官有责任确保当事人无论胜败,都至少会认同和尊重我们的司法程序,使他们觉得受到了程序公正的待遇和合理文明的礼遇。这就要求法官时刻保持中立、慎言、稳重、理智。喋喋不休地介入当事人的争论,往往打破当事人的平衡,这等于法官自卸法官责任,改演律师角色,这怎么能让一方当事人感觉公正?如果说律师是“我说故我在”,那么法官则是“我思故我在”。法官的主要职责是倾听和思考,然后在此基础上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复杂的具体案件对应起来,演绎出最令人信服的判决,写就出折射法精神的妙文。

  第五,法官应该是一个法理情交融的人。法律的基础是理性,法官断案也应凭借理性,法律制度的自治要求法官在穿上法袍的那一刻起放弃一切感情色彩,使自己的脑袋成为一块无色无彩的玻璃板,但古今中外那些家喻户晓的杰出法官无一不是法理情并重者。事实上,具有玻璃板资质的头脑恐怕无论从事任何工作,都不会出类拔萃。理想的法官应该是心性、智性与灵性三方面都得到了高度发展的人物。

  一个只会援引法律规则的人可以充当一副性能良好的法律机器,但却不能成为一名受人敬仰的优秀法官。只有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三统一”,才是司法之至高境界。

  第六,法官应该是勤勉敬业和高效率的。诉讼的拖延使当事人长期生活在不稳定状态,是对人的一种折磨,使当事人在诉讼的战车上进退两难,退则代价已付,心有不甘,进则遥遥无期,代价尚不知再付几多。法官不是历史学家,决不能让纠纷无限期的拖延下去,我们应该深刻理解“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这句话的深刻意义,应该只争朝夕,勤勉敬业,尽快地让当事人在纠纷中解脱出来,开始他们新的正常生活。

  第七,法官应该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人格。法官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人格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法官失去了道德良知,正义将荡然无存,法律哪还有权威和公信力?法官的权威不仅来自法律的授权,也来自法官自身道德人格力量的支撑,法官只有执着地忠诚法律,执法如山、冰霜节操,淡泊人生,不为权、钱、情等利念所动,追求自身人格魅力的完美,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仰慕,才能真正成为司法权威的化身和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如果说世界上有完人的话,那么法官首先应该就是完人。

  “法兴则国治,法衰则国弱”,党中央指明了依法治国的道路,给中国带来了繁荣昌盛和光明的未来,也给生逢盛世的法官带来了光荣、梦想与使命。但是,做法官难,做好法官更难,一代法官的成长注定是艰辛的,正象中国法治化的道路是不平坦的一样,会有种种障碍,但我们应该响亮地宣布:我们已做好了各种准备!

  共和国法官的乐趣在于为人民排忧解难,我们渴望的不是钱财,也不是虚荣,而是公正与公平;我们远离灯红酒绿,沉浸于思想的恬静清明之中,追求的是人格的完美;我们的极乐之地不是权力,而是中国的法治化道路,实现法治是我们的梦想,我们坚信法官是法治化道路的扛鼎之人,司法公正高效和法治化道路将在我们脚下越走越宽。

  各位法官们,让我们共勉和为之奋斗吧!

  法官演讲稿1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

  我是余坪法庭的书记员孙斌,很荣幸今天能够登上这个演讲台,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为民在于行动》,虽然我还不是一名法官,但是成为一名法官——一名为人民司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的好法官是我的理想。

  毛爷爷曾经说过“我们这个队伍是彻底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我们的法院也是党领导下的队伍,我们的法官是党领导下的法官,更是人民选任的法官。因此,要成为一名好的法官就必须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的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是法官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具体展现,同时也是实现法官自身社会价值的最直接的方法。只有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把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目标和价值追求,才能真正的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人民法官为人民,不应该仅仅是一个口号,而应该是贯穿法官全部工作的一个理念,应该是我们费心思、用行动去诠释的宗旨。

  人民法官为人民就要求我们的法官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充分认识到为人民司法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公正、认真、慎重的依法办案。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理念,就要求我们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着眼,他体现在我们对待每个当事人的态度,对待每个案件的态度。一个法官每年要

  办理大量的案件,每一个案件对于法官个人来说,可能只是花费一些时间,处理一些材料,但是对于每个案件当事人来说,都意味着以后的生活可能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因此,案件的当事人通常对于法官的工作存在严重的抵触,具体到我们洪雅法院辖区,由于各种原因,人民的法律知识欠缺,这种对立情绪就更的激烈,这就要求我们面对当事人要更加的有耐心和包容心,在工作中更加的注意方式方法。在20xx年4月份,我被分派到法庭工作不久,余坪法庭凌庭长承办的一件离婚案件中,被告郭某经法庭多次电话通知,拒不到庭应诉。于是凌庭长带领我驱车前往其居住地,向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由于郭某居住在山区,春季多雨,道路泥泞不堪,我们的警车只能开到半路

  后,一行人步行前往郭某居住地。未料,到达后我们尚未表明身份来意,与郭某同居的男子便对我们高声喝斥,不停地贬低、侮辱、威胁办案人员,更要求我们滚出他家的院子,有话到外面路上去说,在这样的情况下,凌庭长依然冷静的为当事人郭某解释了我们的身份来意,告知其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叮嘱其按期到庭参加案件的审理。经过凌庭长认真耐心的解释,当事人郭某两天后主动打电话申请进行庭前调解,并顺利的达成调解协议,本案圆满了结,这——就是人民的好法官,在被误解、受委屈、甚至受威胁的时候,仍然能够宽容的对待当事人。

  选择了法院,选择了法官,也许一辈子都没有鲜花,没有掌声,但青春无悔,生命无悔,因为做为一名法官,忠诚与奉献已经融进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大潮中,已经融进了祖国人民安定和谐的幸福

  里。我们的价值在一次次公正的判决中得到体现,在人民满意的笑容中得到升华,最后,我用一句歌词结束我今天的演讲:自豪吧,共和国的法官,光荣属于我们,光荣属于祖国,光荣属于人民。

  法官演讲稿15朋友们,你们是否曾经思考过这样一个问题—活着是为了什么?有人说,是为了辉煌腾达,有人说,是为了功成名就。而有一个人,他用他短暂的一生给我们做出了最美丽的回答"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是的,这个人就是邹碧华,一个拥有着坚定的理想和信念,倾尽毕生之力追求法治梦想的法官,一个让使命与生命同行的法官。

  了解过他的人都知道,他勤于学习,他的书房里目之所及全是书,他学习的收获,也毫不吝啬的以论文和著作的形式分享给了大家;他忠于法律,始终恪守着"做一个有良知的法官"的承诺,始终以"从事一份职业,就一定要去热爱它"的理念要求自己,始终知行合一,严守政治纪律,服从国家大局,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当然,他最让我们敬仰的还是勇于推动司法改革创新,信访统计软件、"案件权重系数理论"、《要件审判九步法》……这些都是他的创新成果,是他留给我们最宝贵的法治遗产。

  有时候,我总在想,是什么让他坚定了改革的勇气和决心,是什

  么让他在审判工作和司法改革中以拼命三郎的精神如此忘我地工作?我想,是使命,是"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的信念,他曾经说过"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我们做得好一点,社会就会进步一点。""作为一名法律人,应当让自己确立起强大的价值观和使命感。"是的,"法官当如邹碧华",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已深深刻下了改革与法治的印记。人民法院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们更需要邹碧华这样公正为民的好法官。

  其实我们身边也不乏有像邹碧华这样的榜样法官,如我院青树坪法庭副庭长邓炳如,参加工作16年,在基层法庭工作16年,他没有豪言壮语,没有审过大案要案,也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但是,他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公平正义,在他身上,法律的天平从不倾斜。他是我们院的办案能手,每年办案都在一百件以上;他审结的两千多个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他,是同事们遇到疑难案件的一部活法典,适用哪条哪款都能说个出处;他,是法庭辖区单位遇到棘手纠纷时常咨询的"金点子".在16年的工作生涯中,他凭着一颗为民服务的真心,凭着一腔真抓实干的热血,凭着一身浩然正气的品格,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赢得了老百姓的拥护和爱戴。然而,天妒英才,让我们无限惋惜的是,邓庭长,也在不久前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诗人臧克家说:"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

  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邹碧华、邓炳如无疑是属于后者的,他们用坚定的信仰、崇高的精神、不屈的品格,在有限的生命里,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抒写了法律人的梦想与追求,他们的精神将永远指引着我们前行。

  薪尽火传,帆落桨起,生命不止,则使命不息,我们无法把握生命的长度,但我们可以活出生命的宽度。让使命与生命同行,让我们以邹碧华、邓炳如为灯塔,继承他们为之奋斗的事业,传承他们为人称颂的品格;让我们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更加坚定法治理想与信念,更加忠于审判事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做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让我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出法治的价值,共同推动法治中国梦的实

  现!(作者:胡咏梅)

  【法官演讲稿】

篇四:法官在法庭上的讲话

  

  法庭发言稿

  第1篇:模拟法庭发言稿

  模拟法庭发言稿

  【篇1:模拟法庭讲话】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东津小学少年模拟法庭成立仪式暨首次庭审展演活动,这是东津小学值得庆贺的事,也是我们全市少少儿童值得庆贺的一件盛事。它标志着东津小学少年儿童法制宣传活动有了固定化、长期化的阵地,标志着东津小学对少年儿童法制教育又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宁国市教育体育局向多年来一贯支持教育事业,关心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的各位领导、各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

  多年来,东津小学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求真务实,紧紧抓住“特色教育”,并以此为突破口,推动学校工作的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成效显著。

  走特色之路,打造特色教育品牌,一直是我市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一个着力点。希望东津小学以此次授牌为契机,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学生出发,想学生之所想,急学生之所急,充分利用好少年模拟法庭这一平台,从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实际出发,设计和组织好行之有效的社会活动,力求以鲜活、新颖的德育教育活动,广泛吸引学生参加,使学生在实践中了解社会,体验生活,感悟道德,磨炼意志,达到课堂教育和社会实践相统一,认知教育和实践教育相统一。继续不断进行教学改革的探索与研究,彰显解明办学特色,把东津小学办成素质教育的实验基地,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未来的接班人,希望你们从小争做守法小公民,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从小培养遵纪守法的自觉意识,自主参与社会实践,争当一名小小法律宣传员,引领文明新风,向他人、朋友宣传法律知识。希望你们以东津小学少年模拟法庭成立为契机,从

  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最后,预祝此项活动圆满成功,祝东津小学少年模拟法庭在今后的活动中,影响更大,辐射更广!祝同学们身体健康!学习进步!谢谢大家!近年来,安徽淮北工业学校始终把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采取了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和方法,认真开展学校法制教育,不断拓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领域,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成效比较明显。我们立足课堂主渠道,并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图片展、法律知识测试、举办模拟法庭、心理咨询等形式,不断加强对青少年法制观念的教育和文明守纪行为的塑造。同时,我们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建立健全警校共建制度,定期邀请他们为学生做专题报告,对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起到了较好的作用。我们学校加强校园管理,做好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在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高防范不法侵害的同时,加强了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为教育教学创设了良好的外围环境。青少年时期“自我”概念日益彰显,个性开始展露,心理变得敏感而脆弱,该阶段常被喻为“断乳期”、“危险期”或“狂风暴雨期”。中学生身心处在急剧变化状态,情绪容易偏激、冲动,办事容易意气用事,是教育比较困难的时期。但此时的青少年精力充沛、好学向上,如果我们不失时机地对他们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就会引导学生更加健康成长。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科技技术飞速发展,新的世纪注定是充满竞争的时代,经济竞争、科技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人才的关键在人的素质,法律素质是新时期人的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抓好学生的法律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全面提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是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方略的重要基础,也是建设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本月是国家进行法制宣传的法制宣传月,淮北市教育局在十二月十二日又召开了全市教育系统关于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大会。此次模拟法庭活

  动,正是安徽淮北工业学校贯彻落实国家的政策,以多种形式深入体现教育局会议精神的实际行动。这样的活动要多举办,通过主题班会、辩论会、演讲比赛、手抄报比赛、法律知识测试、模拟法庭等形式,积极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使法制意识在安徽淮北工业学校学生心中扎下根,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同学们,青少年犯罪低龄化、严重化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从表面上看来不过是一些偶发的刑事案件,但却从深层次上暴露了我们的教育包括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存在着诸多问题。我们必须要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提高青年一代的法制素质,预防违法,远离犯罪,造就知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

  【篇2:模拟法庭小商贩发言稿】

  无证流动摊贩的产生根源在于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有企业改制等原因导致的劳动力富余,就业形势严峻的客观现实,是我国社会、经济还不够发达,部分人民生活水平相对低下的集中体现,具体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集贸市场建设滞后,布局不合理。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目前城区特别是有些社区生活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方便群众就近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的“市、场”等相对缺乏。而流动摊贩以其商品价廉、经营方式灵活、购买方便,能满足一定消费群体的需求等特点而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2、弱势群体的生存和获利途径。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和农民大量涌入城市,他们多数文化程度低、无技术、无资本,为了谋求生存空间或者渴求获得可观的经济收益,做无证流动商贩便成为其首选的谋利方式。据调查,无照商贩中75%是外来流通人口,他们居无定所、流动频繁、成分复杂;25%是无其他经济来源收入的城镇困难家庭和失业人员。为了逃避各种赋税,降低经营成本,谋取最大利润,扩大生存空间,多在街头就地设摊,流动经营。他们通常被人们视为弱势群体,每当

  执法人员依法管理时,极易引发群众不满情绪,群众或为其说情,甚至干扰、阻挠执法,更有部分别有用心的人趁机唆使不明人员混淆视听、制造混乱,严重阻碍了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法。3、获利大,即便取缔或处罚效果也不理想。

  据统计,流动摊贩秤量工具90%以上使用的是“二八、三七秤”,甚至“四六秤”,概率达98%以上。因此,投资少、成本低、风险小、收效快,成为低收入家庭和外来流动人员的首选,加上其对市场的适应性强,经营内容调整快、无税收,只要经营者头脑灵活,肯吃苦,其收入养家糊口没问题,收入好的流动摊贩甚至不低于企业白领。如此大的利益驱动,就会使他们在一次又一次受到取缔或处罚后,一次又一次地进行无照经营,难以彻底根除。4、复杂的人情关系加大了执法难度。

  城市小,而城管执法人员98%以上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本城的人算来算去都能攀上点亲戚关系,说情者多;执法时间一长,队员们天天在街头转,与流动摊贩天天打交道,熟识了,有时对他们进行取缔、管理处罚时也就难为人情了。

  大家好,我很荣幸作为流动饮食摊贩的代表参加此次听证会。我认为我们流动饮食摊贩应当存在,而不应当被打击。因为我们流动饮食摊贩都是进城务工人员,学历不高,处于弱势地位,如果禁止我们从事此行,我们将没有收入不能养家糊口,导致更多的失业人口,使市场萧条,滞后经济的发展。况且流动摊贩的形成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城市二元体制的弊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社会结构慢慢变成了多元开放,开放的第一层是城市对农村的开放,农民地没了就往城里去务工。况且市场的面积有限,固定摊位有限,流动摊贩必然会存在。而且城里人应当有长期宽容的心态,不能在需要我们流动商贩的时候就存在,不需要的时候就赶走。只要我们流动商贩不犯罪,不污染,不影响防火,就应该宽容的对待,不论城管怎么管理,社会怎么发展,我们流动商贩永远不会消灭!

  我们流动商贩数量大,大都学历低,难以在激烈的竞争岗位找工作,只能靠流动经商做点小生意,才能维持生计。这样既方便了人们

  的生活,又缓解了就业压力,是有很大作用的。我觉得我们流动饮食摊贩必然会存在。因为很多真实的餐馆都会在晚上10点后关门,我们同行经常会在夜市摆摊,为那些忙到很晚的市民饿的时候提供方便,这是必然存在的。哪里有市场需要我们,哪里就有我们流动摊贩。

  【篇3:模拟法庭主持稿】

  尊敬的各位嘉宾,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各位的到来,我是本次活动的主持人xxx。

  法律是秩序的象征,有了法律,我们才能拥有如今安稳的生活。为了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培养同学们的学习兴趣和激发同学们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热情,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协会现举办模拟法庭的活动。

  在活动开始之前,请允许我介绍莅临此次活动的嘉宾,他们分别是......,现在我宣布,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协会举办的模拟法庭正式开始。

  在模拟法庭开始前请大家了解本次审判的案例。

  以下是法庭的案例视频。

  看完视频之后是不是觉得演员们的表演十分精彩呢?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不只是关注这段视频拍得是否精彩,更重要的是要学会以一个法律人的眼光去看待一件事情,想知道这个案子的结果如何吗?事不宜迟,马上开始我们的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的进行是严肃庄重的,接下来就让我们玩一个法制知识现场问答的游戏轻松下吧。请听第一题。(一共10题)

  问答环节到此已经结束了,现在继续我们的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到此已经全部结束了。下面有请为我们作点评,请大家掌声鼓励。

  谢谢

  的精彩点评,同时也希望通过这次模拟法庭,能使大家对法律能有更进一步的认识。

  现在我宣布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协会举办的模拟法庭圆满结束,再次感谢大家的到来。

  (注意:这个只是大概的内容,不一定要全部按照稿子要读,有

  时候为了读得顺口也要做适当的修改)

  第2篇:我的法庭庭审发言稿大纲

  法庭庭审原告发言稿

  一、庭前准备阶段

  二、庭审阶段

  第一节

  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

  原告或向法庭陈述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业、住所地是诉讼代表人的陈述姓名、职业、住所地;

  第二节

  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

  第三节

  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

  原告是否听清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鉴定人(或勘验人、翻译人)回避?

  第四节

  法庭调查

  1、原告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由原告对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交证据。如:证据1+证明内容

  第五节

  法庭辩论

  1、原告发言

  2、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要求各方陈述最后意见。

  第六节

  当庭调解

  第七节

  宣判

  第3篇:法庭

  法庭工作总结

  法庭工作总结

  充分发挥业务指导职能

  努力提高法庭司法能力

  ××人民法院共设置人民法庭11处,辖区人口118万人。近年来,我们民一庭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庭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提高人民法庭司法能力这个核心,全方位开展业务和工作指导,提高了法庭的审判质量和工作水平,有力推动了“五化法庭”建设步伐。去年以来,我

  院人民法庭共审结民商案件4800余件,发回改判案件仅为7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我们的做法是:

  一、健全网络,制定计划,实现业务指导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基层人民法庭处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审判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决定着法院工作的整体效果。为提高法庭审判质量和工作水平,院党组经过认真研究,决定立足机关专业庭的业务特长和基本职能,整合机关庭室的专业优势,建立了以民一庭为主、其他机关业务庭为成员单位的“法庭工作指导网络”。在这一网络中,民一庭处于“轴心”地位,对整个“指导网络”的运作,负有策划、组织、协调的职能,从而形成了以民一庭为“龙头”、其他庭室联动配合的综合指导网络系统。

  为保障民事审判工作健康开展,每年年初,我们都编制出全年的《法庭工作指导计划》,以院文件形式下发各庭室遵照执行。《计划》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全年民事审判工作要点。在制定“工作要点”过程中,我们不搞“闭门造车”,而是广泛征求各方面尤其是法庭的意见,在集思广义的基础上,结合上级法院有关会议精神和我院年度《综合考评实施细则》,制定出全年的民事审判整体规划,保证了“要点”既符合本院实际,又与上级部署合拍同步,提纲携领,成为指导全年民事审判工作的总抓手。二是全年业务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安排表》,明确培训内容、时间、方式、参训人员和责任主体。培训计划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原则性是指在培训时间、参训人员等方面做到雷打不动,严格按制定计划执行,不因工作繁忙或其他原因变更。灵活性是指在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方面,根据审判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颁布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增强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知识及时更新。

  二、贴紧审判,丰富载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

  我们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岗位练兵”,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激发干警钻研业务的兴趣,有效提高了法庭干警的业务素养。一是大力开展“课堂活动”。定期组织本院业务能手和骨干,结合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法庭干警

  “上大课”,把干警们引入课堂。如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实施后,我们在评查法庭案卷中发现,有的法庭干警不能正确和全面掌握举证期限、当事人举证和法院调取证据的范围和程序;有的对证据交换、新证据的判定和指导当事人举证无所适从;有的不使用或不会使用与《证据规定》配套的诉讼文书。一些办了十几年、二三十年案子的干警,忽然觉得自己一下不会办案了,有的甚至干脆“穿新鞋走老路”。面对《证据规定》对传统审判模式的冲击,我们及时意识到了进行培训的紧迫性,马上购买有关理论书籍和光盘,从互联网上和报纸上等搜集相关资料,首先组织我庭干警认真研究学习。经集体研究,确定了培训内容和思路,并安排对《证据规定》理解深、掌握好的同志,给法庭干警集中上课。通过这次课堂活动,统一了大家的思想认识,特别在指导当事人举证、履行告知义务和释明权、指导当事人举证与以职权调取证据相结合等方面,明确了操作模式,纠正了错误做法,消除了心头的困惑,规范了审判工作。类似这样的课堂活动,我们按照“业务指导网络”中各庭室担负的职责,每季度至少确定一个专题,组织有关庭室业务骨干培训一次,这种形式既为全院法官提供了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也提供了一个学术探讨的讲台,针对性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们还利用上级法院组织的培训机会,选派精干力量去参加学习,回来后再向全体法庭干警“传经送宝”,将在上级法院学习到的还带着“余热”的新鲜知识,迅速传递给干警们,达到“资源共享”,效果很好。二是大力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我们要求基层法庭每个审判员都要确定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件,报名参加观摩庭活动,由法官轮流召开观摩庭,未开庭的干警均要参加旁听观摩,听后参加点评。通过观摩旁听和点评,比较自己开庭驾驭庭审的能力和技巧,取长补短,对开庭不规范之处积极指正。这种互相学习、相互指正的互动式学习方式,受到干警们的普遍欢迎,庭审观摩活动,我们每年都要举办很多次。三是定期召开理论研讨活动。每年都安排一定的时间,认真组织召开理论研讨活动。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让大家充分讨论,提出问题共同分析研究,加深了对立法原意和立法精神的理解;对典型案件

  召开评论分析会,分析典型案件好在什么地方,不足在什么地方,让大家评头论足,思考自己有没有这些优点和不足;对发、改案件召开季度点评会,分析为什么会发回重审或改判,上级法院对案件的认识与自己有什么不同,发回改判的原因是什么,有什么经验教训,使自己在办案中不再犯类似的错误。四是积极开展岗位竞赛活动。为提高法庭干警的业务操作技能,我们积极组织各项岗位比赛,如书记员庭审记录比赛,审判员庭审能力考核,诉讼文书制作比赛等。通过开展岗位比赛活动,增强干警学习业务的压力和动力,提高了法庭干警实际操作能力和战斗力。我们每年年底还要组织一次业务知识考试,并公布考试成绩,对经考试不及格的干警限期补课。

  三、深入基层、加强调研,指导法庭搞好审判管理

  “不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搞好法庭工作指导,浮在面上不行,脱离实际也不行,必须踏踏实实深入第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和信息,才能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措施。平时,无论我们工作有多忙,都坚持抽出专门的时间,到法庭调查工作进度,了解工作中有无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规范和解决。一是指导法庭实施民事速裁。基层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绝大部分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简易民商事案件,我们按照“两便原则”的要求,指导法庭完善了民事速裁规则。要求法庭适用速裁时要牢牢把握三个原则,即自愿原则、迅速及时原则和公正合法原则。同时,还要注意适用速裁的案件范围与基本条件,严格控制与之相匹配的诉讼程序,体现速裁的真正目的与价值。通过适用民事速裁规则,既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诉讼成本,又提高了诉讼效率,保证诉讼结果的公正。

  二是指导法庭规范诉讼调解。法庭受理的民事纠纷,有近70%为婚姻家庭、相邻权纠纷,此类案件虽然案情较为清楚,但若简单地予以判决,往往会导致“一场官司十年仇”。因此,人民法庭司法能力,很大程度上表现为诉讼调解能力。但在调研中我们却发现,法庭的诉讼调解工作存在诸多问题,有的片面理解审判方式改革,盲目追求“一步到庭”和当庭宣判;有的年轻法官调解经验欠缺,基层工作经验不足;有的违法调解、程序不规范,造成社会效果不好等等。针对

  这种情况,我们结合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省高院《关于规范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的意见》等规定,通过认真研究,对法庭调解工作提出了原则性意见。一方面对诉讼调解的条件进行了规范,要求调解应在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知情的基础上进行,在当事人自愿接受的基础上进行,在贯穿“公正与效率”的前提下进行。另一方面,确立了“多调少判,以调保稳”的工作思路,要求法官在开展调解的主动性上下功夫,形成贯穿于庭前、庭上、庭后全过程的调解工作机制。对较为简单的案件坚持着重调解原则和庭前调解制度,争取以调解方式结案;对涉及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承包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坚持调解前置原则,非经调解不得轻易判决;对调解无望,非判不可的案件,在判决的同时辨析法理,尽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使当事人服判息诉,避免“案结事不了”和当事人无休止的上访告状现象。

  三是推行庭前预备制度。调查中,通过听庭我们发现,基层法庭庭审不规范、重点不突出的问题较为普遍,造成一次开庭成功率低、庭审效率低,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主要原因是庭前准备不足,开庭“无的放矢”。对此,我们指导法庭实行了庭前预备制度,庭前预备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进行证据交换;二是归纳、总结、确认当事人诉讼请求和争议焦点。通过庭前预备,确保了庭审“有的放矢”,使当事人举证、质证均围绕诉讼请求和争议焦点来进行,法庭认证、查明事实、说理分析、裁判主文也都围绕诉讼请求和争议焦点。有效避免了庭审漫无边际,目标不明,拖延办案时间、办错案的问题发生。

  四、遵循审判规律,到位不越位,正确开展个案指导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我院目前仍在沿用案件审核把关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对于法庭需要判决的普通程序案件,要由我或分管院长审核把关。但这种审核把关不是行政化的审批,而是根据自身对案件的理解,在证据认定和适用法律等方面提出参考意见,提出指导性建议。在这项工作中,我们坚持摆正位置、找准着力点,正确处理个案指导与审委会、合议庭、独任审判员的关系,指导到位但不越位,指导意见与合议庭意见确有分歧的,可以重新合议,也可以申请提交审委会,不设定框框约

  束。我们认为,提高法庭司法能力和业务水平,是一个渐进过程,不宜采用“休克疗法”,从司法公正和审判质量的视角来考虑,目前对个案的指导是必要的。

  五、强化民一庭自身建设,起好示范带头作用

  “打铁先要自身硬”,民一庭要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纽带作用,搞好指导工作,必须强化自身建设,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廉政建设等方面,都要要率先垂范,先走一步。我们民一庭有一支好的队伍,多是有学历、上进心强、作风正派的年轻同志,他们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形成了良好的学风。为抓好学习,我们庭里努力为干警提供学习帮助,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岗位培训等各类学习,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为方便大家学习,早在2001年,我们民一庭的电脑就接上了互联网,成为我院最早接上互联网的庭室。大家知道,互联网还有强大的娱乐功能,正因为如此,庭里还专门开会统一口径“消息不能外传”,生怕领导和其他庭室的同志不理解,说我们“不务正业”。但自接上以后,干警们学习、查资料确实方便,在我院局域网开通之前,法庭和其他机关庭室的同志,要查资料都会跑到我们庭里来,我们热情为他们提供帮助,我们担心的事情也没有发生。对案件质量,我们民一庭的口号已由“铁案工程”发展到“建设精品工程”,要求办案不但要注重质量,还必须注重法律和社会效果。今年1-6月份,民一庭办理的案件通过调解达成协议或撤诉的占到79%,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们处理的案件都是县内重大、复杂案件,调撤率达到这一比例是很困难的。在业务指导中,作为指导网络的龙头,我们民一庭的同志举办业务讲座、开观摩庭的次数是最多的。同时,想法庭之所想,急法庭之所急,帮法庭之所需,根据法庭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及时调整工作措施,化指导为服务,赢得了广大法庭干警的信赖。法庭的同志在办案过程中遇到了什么困难,首先会想到去民一庭探讨探讨;到院机关办事,也喜欢来看看有没有什么新的辅导材料。有的同志开玩笑说,民一庭就是法庭干警的“娘家”,有心里话愿意过来说说,有难题就过来找人指点指点,帮忙解决。以上是我们××法院民一庭在业务指导中的几点做法,我们深知,工作中还有不少问题

  和不足,法院基层建设任务艰巨,对法庭的业务指导工作也任重道远。我们决心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积极学习兄弟单位先进经验,为我院“五化法庭”建设做出新的贡献。谢谢大家!第4篇:法庭

  模拟法庭流程

  1、书记员核对控辩双方的出庭名单,并宣读法庭纪律

  法庭纪律范本(仅供参考)

  书记员:请全体旁听人员坐好,下面宣读法庭原则:

  1)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审判长的指挥;

  2)任何人对合议庭及其成员有意见,均不得当庭指出,可以在休庭以后以书面形式提出;

  3)未经本院许可,不得记录,不得录音、录相和摄影;

  4)不得鼓掌、喧哗,不得开启传呼机和移动电话或其他妨碍法庭秩序的行为;5)不得吸烟和乱扔乱吐;

  6)旁听人员不准发言,不得进入审判区。

  违反以上规则的,依法给予警告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2、法官入席,核对被告人情况,宣读被告人权利,宣布开庭

  书记员:全体起立。

  审判长:XX市XX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今天就XX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庄XX一案进行公开审理。请法警带被告人到庭。被告李庄以前未受过刑事处分。

  下面依照法律规定宣布有关事项。负责审判本案的合议庭由审判员XXX、XXX、XXX组成,由XXX担任审判长。书记员XXX担任法庭记录。XXX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XXX、XXX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李庄对合议庭成员以及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申请回避的事由有: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5、上述人员曾经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人。

  被告人李庄对我们出庭人员是否有意见?是否申请回避?

  李庄:

  我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告人李庄在法庭出庭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证据;申请同意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依照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除自行辩护外,还可以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受被告人的委托,由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担任被告李庄的辩护律师。被告人李庄是否同意XXX担任自己的辩护人?

  李庄:我同意。

  审判长: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听清楚没有?

  李庄:我听清楚了。

  审判长:

  控辩双方在申请举证时,应说明所举证据的来源及所要证明的内容。对证人、鉴定人不出庭的,应该说明原因。

  控辩双方向法庭提交证据,应当提交原件、原物。不能提交原件、原物的,应当说明理由,经法庭同意并和时候可以提交副本或者复印件。

  审判长:公诉人除了开庭前向法庭提供的证据目录外,还有无新的证据需要在法庭上提出的?

  公诉人据实回答

  审判长: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无新的证据需要在法庭上提出?

  辩护人据实回答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3、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法官询问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无异议,被告人据实回答。

  4、法庭调查阶段

  (1)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2)辩护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3)举证阶段——人证和物证

  ①询问证人

  公诉人和辩护人依次对证人进行直接询问和交叉询问,证人出庭时法官应核实证人身份并告知其权利义务。

  公诉人:审判长,我方请求传唤证人XXX。

  审判长:传唤证人XXX上庭。

  审判长:控方,你们可以询问证人了。

  公诉人:谢谢审判长。(开始询问)??

  ②出示物证

  审判长:现在由公诉方出示证据。

  公诉人:证据1:XXXX在证据卷PX——PX证据2:XXXX在证据卷PX——PX证据3:XXXX在证据卷PX——PX证据4:XXXX在证据卷PX——PX出示证据完毕。

  证据出示过程中审判长询问被告与辩护人有无意见,有则进行陈述。

  审判员:以上证据收集过程合法,合议庭依法采纳。

  5、法庭辩论阶段

  (1)第一轮辩论

  ①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公诉词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以下进入法庭辩论阶段。现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公诉人发表公诉词。

  ②被告人对公诉人的公诉意见进行答辩

  审判长:现在由被告人自行辩护。被告人进行辩护。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审判长:由辩护人进行补充辩护。辩护人发表辩护词。

  ④法官可就控辩双方的意见进行总结,归纳出争议的焦点

  (2)第二轮辩护(一般法官会对控辩双方的第二轮辩护进行时间限制)

  ①公诉人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回应

  审判长:控方对辩方的辩护有没有意见?

  公诉人:有。(进行陈述)

  ②辩护人对公诉人的意见进行反驳审

  审判长:辩方有没有异议?

  辩护人:有。(进行陈述)

  审判长:控方对辩方的辩护有没有异议?

  公诉人:没有。

  审判长:双方有没有其他问题提出?

  公诉人、辩护人:没有。

  6、被告人陈述阶段

  审判长:现在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在被告人陈述过程中,如果发现新的事实、证据时,应当恢复法庭调查。查清再由被告人重新进行陈述。

  李

  庄:(进行最后陈述)

  7、宣布审判结果

  审判长:本案经庭审调查、辩论,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合议庭在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评议并作出决定。现在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起立听判。以下就是宣读判决书。

  刑事判决书

  (2009)江法刑初字第711号

  公诉机关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庄,男,1961年6月23日出生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汉族,硕士研究生文化程度,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柏林南路3号40栋2单元202号,住北京市海淀区锋尚国际公寓702号。因涉嫌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罪于2009年12月12日被刑事拘留,次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重庆市第二看守所。

  辩护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以北检刑诉【2009】81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于2009年12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贺贝贝、么宁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庄及其辩护人高子程、陈有西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11月20日,龚刚模等3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提起公诉。同月22日、25日,龚刚模的妻子程琪、堂弟龚云飞先后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被告人李庄及律师马晓军担任龚刚模的一审辩护人。龚刚模的亲属为此支付了律师代理费150万元。

  2009年11月24日、26日、12月4日,李庄在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会见龚刚模时,为帮助龚刚模开脱罪责,诱导、唆使龚刚模编造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并向龚刚模宣读同案人樊奇杭等人的供述,指使龚刚模推脱罪责。

  为使龚刚模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供述得到法院采信,李庄还引诱证人作伪证。2009年11月底至12月初,李庄编造龚刚模被樊奇杭等人敲诈的事实,并要求程琪为此出庭作证。2009年11月24日,在重庆市高新区南方花园一茶楼内,李庄指使龚刚华安排重庆保利天源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公司)员工作伪证,否认龚刚模系保利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和控制者,龚刚华即安排保利公司员工王汪凌、陈进喜、李小琴等人作虚假证明。2009年12月3日,在重庆市渝北区的五洲大酒店内,李庄指使龚刚模的另一辩护人重庆克雷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家友贿买警察,为龚刚模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作伪证。2009年12月1日,李庄向人民法院申请程琪、龚云飞等人出庭作证。2009年12月10日,龚刚模向公安机关揭发了李庄的行为。同月12日,李庄被公安机关捉获。

  公诉机关当庭举示了相应证据证明其指控,并据此认为被告人李庄的行为干扰了龚刚模等3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审理的正常进行,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

  第一款,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提请对被告人李庄依法判处。

  被告人李庄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定性均予以否认,辩称龚刚模被刑讯逼供是龚刚模本人所说,自己没有伪造证据;没有唆使龚刚模作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供述,没有指使吴家友贿买警察作伪证;法律对宣读同案人供述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在担任龚刚模的辩护人之前,龚刚模就作出了被樊奇杭等人敲诈的供述;公诉机关宣读的证人证言是在证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取得,没有证明力;不认识汪陵、陈进喜、李小琴,也没有指使龚刚华安排这三人作伪证;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应以实际发生后果为构成要件,在被公安机关捉获前已声明退出龚刚模案的诉讼,没有造成后果,因而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被告人李庄的辩护人认为,受到刑讯逼供是龚刚模自己向李庄所说,并非李庄捏造,李庄向龚刚模宣读同案人樊奇杭的供述没有违反法律规定;龚刚模在李庄介入前就曾供述被樊奇杭等人敲诈;龚刚模是在公安机关对其讯问的过程中揭发了李庄,但此时龚刚模案已进入审判阶段,公安机关无权再对龚刚模进行讯问,公安机关的行为不具有合法性;龚云飞、马晓军等证人均是在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作出的证言,且均未出庭质证,无法判断其证言的真伪;指控李庄指使吴家友贿买警察证明龚刚模被刑讯逼供的证据不足;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结果犯,李庄的行为并未造成后果,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公诉机关在庭审中举示了以下证据:

  1.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渝检一分院刑诉[2009]283号起诉书证明,2009年11月20日,龚刚模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信息系统案件具体信息证明,2009年11月20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龚刚模案。

  3.李庄的律师执业证书(冀司律证字第9?297号)证明,李庄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4.程琪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证明,2009年11月22日,龚刚模的妻子程琪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该所指派李庄及其助理作为龚刚模的一审辩护人,委托代理费为20万元。

  5.龚云飞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证明,2009年11月25日,龚云飞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该所指派律师李庄、马晓军作为龚刚模刑事、民事、刑事附带民事案的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为咨询、刑事辩护、民事代理、法律顾问,协议有效期至一审结束,委托代理费为150万元。

  6.程琪作为委托人的委托书证明,程琪于2009年11月22日聘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马晓军作为龚刚模的一审辩护人,有效期至一审结束日止。委托书上有龚刚模的签名、捺印。

  7.律师事务所函【09】第11号证明,2009年11月26日,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致函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指派李庄、马晓军担任龚刚模的辩护律师。

  8.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证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1月24日通知李庄、马晓军作为龚刚模的辩护人参加2009年12月7日对龚刚模等3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开庭审理。

  9.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于2009年12月15日出具的关于李庄、马晓军会见龚刚模的时间情况说明及李庄、马晓军向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提交的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证明,李庄、马晓军三次会见龚刚模的时间为2009年11月24日15:34至18:

  16、2009年11月26日10:45至11:

  48、2009年12月4日10:55至12:39。

  10.龚刚模作为委托人的委托书证明,2009年11月24日,龚刚模在委托书上注明“拒绝人民法院为我指定其他辩护人”并签名、捺印。

  11.法律事务委托合同证明,2009年10月21日,龚云飞与重庆克雷特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该所为龚刚模在刑事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龚云飞支付律师服务费5万元。

  12.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证明,2009年12月1日,李庄、马晓军就龚刚模案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通知证人龚云飞、龚刚华、林丽(莉)、程琪出庭作证的申请。

  13.重庆市南川区看守所在押人员入所境况检查登记表、在押人员出所健康检查登记表证明、龚刚模于2009年6月20日在该所进行入所检查及同年8月15日在该所进行出所检查,身体健康,一切正常,伤情一栏为“五特殊”。

  14.重庆市南川区看守所狱医谭帮胜于2009年12月15日出具的关于在押人员龚刚模在我所关押期间健康状况说明证明,龚钢模在该所关押期间,按照规定每日对监室的每个在押人员进行巡诊检查,在2009年6月19日至8月15日的巡诊中没有发现龚刚模身体有外伤及患病情况,身体健康。

  15.重庆市公安局关于设立江北区看守所临时羁押点的通知证明,2009年6月19日,根据全市公安机关破案攻坚综合整治战役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需要,为解决当前看守所押量爆满的突出问题,重庆市公安局决定设立江北区看守所临时羁押点。

  16.在押人员健康检查登记表证明,2009年8月16日,经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检查,龚刚模体表无外伤,同意收押。17.看呀人员每日巡诊登记表证明,2009年8月16日至11月21日,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的医生每日对龚钢模进行了巡诊,龚刚模未诉不适。生命体征平稳,一般情况较好。

  18.证人龚刚模的证言证明,公安机关依法办案,没有对他刑讯逼供,他以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是真实的。李庄、马晓军三次会见他的情形如下:李庄向他宣读了樊奇杭的部分笔录材料,说樊奇杭、张孟军、吴川江、付仕培在李明航被杀案的供述中没有收到刑讯逼供,李庄走到铁窗边靠近他小声地教他,在法庭上他必须说自己是被警察刑讯逼供了,并且假装演示被刑讯逼供的过程,李庄就提出对他的伤情进行鉴定。如果法庭不同意,李庄就会提出不再担任他的律师,法庭就会休庭。法院会让他在三天之内找到新的律师或者为其指定律师,这时候他必须拒绝另外委托和指定律师。李庄告诉他,如果他拒绝另外委托和指定律师,只能要李庄给他辩护,法院才开办了庭。李庄举例讲了在辽宁代理的一个涉黑案件就是用这种方法导致案件庭审拖了一年多的时间。李庄叫他在委托书上写下内容大致是“拒绝人民法院为我指定的辩护律师”。李庄叫他大声回答他是否被刑讯逼供的问话,胆子要大,还要把刑讯逼供的过程演示出来,以此来翻供;李庄告诉他,他的妻子程琪会出庭作证来证明他是被樊奇杭、李明航敲诈、并不想借钱给他们,要他配合程琪的说法;李庄告诉他在开庭时只承认非法持有枪支罪和行贿罪,其他均说不知道;李庄告诉他在开庭时候不要承认给樊奇杭40%的股份,并告诉他唐筱没有被抓到。

  19.证人马晓军的证言证明,他与李庄三次会见龚刚模,会见前后听到和看到的内容如下:2009年11月24日,李庄向龚刚模宣读了樊奇杭的部分笔录材料,告诉龚刚模说樊奇杭、张孟军、吴川江、付仕培在供述中没有提到龚刚模的名字;李庄教龚刚模在法庭上说李明航的电话号码是樊奇杭自己拿龚刚模的手机看的;李庄对龚刚模说从笔录材料中看出你受到刑讯逼供和诱供,李庄会申请对龚刚模作伤情鉴定,如果法庭不同意,李庄就会提出不担任龚刚模的律师,法院会让龚刚模在三天之内找到新的律师,如果找不到,法院给龚刚模指定律师时,李庄叫龚刚模说不要法院指定的律师,只要李庄担任辩护律师,并让龚刚模在委托书上写下“我拒绝人民法院为我指定的辩护律师”;2009年11月26日,李庄告诉龚刚模只承认非法持有枪支罪和行贿罪,其他说不知道;李庄小声教龚刚模在庭审时说自己被警察刑讯逼供了,并让龚刚模假装演示被刑讯逼供的过程。2009年12月4日,李庄告诉龚刚模,保利公司从成立到现在,龚刚模第一不是法定代表人,第二不是股东,有什么资格把40%的股份给他人,唐筱在逃。李庄告诉龚刚模在法庭上接受李庄的问话时就回答,不知道,不要多说了,言多必失;李庄对龚刚模说龚刚模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对龚刚模很不利,如果不推翻以前的供述必死无疑,让龚刚模在庭上必须说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了,被吊了八天八夜,吊得大小便失禁,说得越夸张越好。龚刚模以前的供述都是因为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形成的,以此

  来翻供,让以前的交代全部作废;李庄告诉龚刚模,龚刚模的妻子程琪会出庭作证来证明龚刚模是被樊奇杭、李明航等人敲诈,证明龚刚模不是黑社会,叫龚刚模到时按程琪的这种说法进行辩解就行了。当晚,他和李庄、龚云飞吃饭时,李庄对龚云飞说在会见龚刚模时已教会了龚刚模在法庭上说被公安机关吊了八天八夜,吊得大小便失禁,龚刚模就可以在法庭上翻供,以此推翻以前的供述。

  20.证人龚云飞的证言证明,2009年11月24日晚,他和李庄、马晓军、吴家友、龚刚华、王勇在五洲大酒店对面的陶然会馆吃饭时,李庄说会见龚刚模时给龚刚模讲了让龚刚模在庭审中翻供,让龚刚模说呗刑讯逼供,李庄会要求法庭对龚刚模休庭验伤。吃完饭后,在高新区南方花园的逗号茶楼,他、龚刚华、林莉、李庄、吴家友继续谈龚刚模涉黑案的事情,提到龚刚模将保利公司40%的股份无偿划给樊奇杭的事情,李庄叫龚刚华去给保利公司的负责人和办公室人员打招呼,如果有警察找他们调查了解情况,就对警察说保利公司与龚刚模无关,龚刚模不是保利公司的老板,保利公司的老板是唐筱。2009年11月26日,他和李庄、马晓军、吴家友、王勇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背后的国际会所吃饭时,李庄说已给龚刚模说了,叫龚刚模在庭审时说遭到了警察刑讯逼供,并叫龚刚模在法庭上做出被警察刑讯逼供的夸张动作,李庄就提出要求验伤,法官不同意,李庄就离开法庭。李庄说让龚刚模签了只能聘请李庄做律师的委托书,法院只能让李庄做龚刚模的辩护律师。2009年12月3日,在五洲大酒店801房间里,李庄对吴家友说,吴家友以前干过警察,最好能找几个办理龚刚模案的警察到庭上作证,证明龚刚模是被警察刑讯逼供而作出的口供,要是能够找到的话,花几百万元也值得;当日下午,他和李庄单独在五洲大酒店801房间时,李庄让他、程琪、龚刚华出庭作证,证明龚刚模是被樊奇杭、李明航敲诈,说明龚刚模不是黑社会。

  21.证人吴家友的证言证明,2009年11月24日晚,他和李庄、龚云飞、马晓军。龚刚华及驾驶员在五洲大酒店附近的陶然会馆吃饭时,李庄说在会见龚刚模时示意龚刚模翻供,说被刑讯逼供,龚刚模看了李庄的眼神和动作后明白了,龚刚模就说在警察讯问时遭到了刑

  讯逼供;饭后,他和龚云飞、龚刚华、李庄一起在南方花园的一家茶楼喝茶时,李庄让龚刚华去查保利公司营业执照和股份情况,让龚刚华给保利公司员工说保利公司的老板不是龚刚模而是唐筱;李庄第二次来重庆的第三天上午,他到五洲大酒店在李庄的房间见了李庄、龚云飞。李庄讲会见龚刚模时叫龚刚模说被刑讯逼供的过程,李庄一边说还一边给我们比划动作,说龚刚模表演被警察吊起,吊得大小便都流在裤裆里了;他和李庄第三次见面是在李庄回了北京五天之后,他到五洲大酒店李庄住的房间里和李庄见了面,龚云飞也在,后来马晓军也来了。李庄说龚刚模的口供很重要,只要在法庭上翻供,那么定罪就比较困难,在会见龚刚模的时候隐讳的给龚刚模说过,要在法庭上夸张的回答李庄的提问,说到有没有刑讯逼供的时候要大声的说被刑讯逼供了,而且还要做一些动作,让法庭和其他人相信,那么龚刚模的口供就不算数了。李庄说给龚刚模用打手势。递表情、反复问同一问题的方法暗示龚刚模说被刑讯逼供,龚刚模懂了,当时就说在警察讯问时被刑讯逼供了;李庄让他去找几个参加龚刚模审讯的或是看到龚刚模审讯的警察出来作证,证明龚刚模被刑讯逼供了,最好找几个参加龚刚模审讯的警察来出庭作证,李庄说要是能找到警察出庭作证,花几百万元也可以。当时龚云飞也在场。他没有去找。22.证人程琪的证言证明,李庄给她讲让龚刚模在开庭时大声说自己被刑讯逼供了,并演示被刑讯逼供的过程才有机会救自己;李庄说要申请对龚刚模验伤,要求休庭,否则就退出法庭不再辩护,使法庭无法审理;2009年11月底或12月初,李庄对她讲,李明航、樊奇杭这些人才是黑社会,他们找龚刚模借钱,实际上是敲诈龚刚模。李庄让她出庭作证,证明龚刚模不是黑社会,李明航、樊奇杭这些人才是黑社会。李庄还教她在法庭上讲龚刚模只是做生意的,惹不起李明航、樊奇杭这些黑社会的人。他们找龚刚模借钱,龚刚模不借不行,龚刚模也被黑社会的人敲诈。

  23、证人龚刚华的证言证明,2009年11月23日,在五洲大酒店李庄住的房间,李庄让他给保利公司的员工说保利公司的老板不是龚刚模。他随即在袁家岗的奥翔茶楼告诉李小琴、汪凌、陈进喜,以

  后对外说保利公司的老板不是龚刚模而是唐筱;2009年11月24日晚,他和李庄、龚云飞、吴家友、马晓军先后在陶然会馆吃饭既在南方花园的逗号茶楼喝茶,其间,李庄说会见龚刚模已教了龚刚模在法庭上说被警察刑讯逼供了,李庄就会申请对龚刚模进行伤情鉴定,法官如不同意,李庄就走人,使法院无法开庭,并说叫龚刚模只能要李庄担任辩护人;李庄让他找看守所里的医生作证,证明龚刚模被刑讯逼供,他说找不到。李庄让他给保利公司的负责人说保利公司转让40%的股份给樊奇杭与龚刚模无关,他说已经打过招呼了。

  24、证人李小琴的证言证明,2009年11月下旬,她接到龚刚华的电话后到袁家岗奥运体育中心旁边的奥翔茶楼。龚刚华说能不能把保利公司关了,她说要同陈进喜、汪凌商量。她回保利公司给陈进喜和汪凌说龚刚华叫把保利公司关了的事情,他两人觉得不好办。她与陈进喜、汪凌又找到龚刚华,龚刚华就说不关门就让最早来保利公司上班的小姐走远点,多发些工资都可以。如果警察问保利公司的老板是谁就说是唐筱,不是龚刚模。公安机关在前几次对她进行询问的过程中,她说保利公司的老板是唐筱,是龚刚华教她这么说的,其实龚刚模至今都是保利公司的老板。保利公司所有的财务都是她负责管理,她在公司的地位仅次于唐筱了,如果有保利公司股权转让这事,她是不可能不知道的。

  25、证人汪凌、陈进喜的证言证明,龚刚华给他们及李小琴说如果警察问保利公司的老板是谁就说是唐筱,不是龚刚模。汪凌的证言还证明,保利公司的老板是龚刚模,他在前几次接受警察询问的过程中说保利公司的老板是唐筱,是龚刚华教他这么说的。

  26、证人刘刚、王丽敭、唐勇(均系医生)的证言证明,龚刚模在押期间没有受伤。

  27、证人吴鹏(龚刚模案负责看守犯罪嫌疑人的民警)、杨永康(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督察支队民警)的证言证明,没有发现审讯人员对龚刚模讯问的过程中有刑讯逼供等违法违纪现象,每天对龚刚模等人的羁押室进行检查时也没有发现有任何违法违纪的情形。

  28、证人张科(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分局负责审讯龚刚模案的民

  警)、何建洪(龚刚模专案组副组长)的证言证明,在对龚刚模羁押室、审讯室进行检查时没有发现民警有刑讯逼供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犯罪嫌疑人的各种权利都得到保障。

  29、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证明,2009年12月10日,公安机关在讯问龚刚模时,龚刚模向公安机关揭发其辩护律师李庄的行为。

  30、重庆市公安局“091”专案组民警熊峰、周素露于2009年12月10日出具的情况说明证明,2009年12月10日,他们在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因办理文强涉嫌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提讯龚刚模时,龚刚模主动反映其律师李庄在会见他时告诉他,让他在法庭上称以前交代的材料是在受到公安机关的刑讯逼供下形成的,同时龚刚模还反映李庄教他如何编造被刑讯逼供的情节及以后在法庭上如何翻供。

  31、重庆市公安局关于案件指定管辖的通知证明,2009年12月10日,重庆市公安局将李庄涉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一案指定江北区分局侦查,并抽调“091”专案组、“7.30”专案组、“6.3”专案组、网监总队、江北区分局、沙坪坝区分局、经开区分局等民警组成专案组,迅速展开侦查。

  32、立案决定书证明,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分局于2009年12月10日对李庄以涉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立案侦查。

  33、重庆市公安局民警廖川江、甘立红出具的捉获经过说明证明,2009年12月12日18时,廖川江、甘立红在北京振国肿瘤医院303病房将李庄捉获。

  被告人李庄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举示的上列证据中除对证据

  1、2、3、4、6、7、8、13、14没有异议外,对其余证据均提出异议,主要观点为:证人龚云飞、马晓军等人的证言是在被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下取得,取证程序违法,不具备证据效力;公安民警、医生的证言及在押人员身体检查情况与重庆法医验伤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检验报告的内容存在矛盾;龚刚模专案组民警参与李庄案的侦办,没有回避,程序违法。

  本院对公诉机关举示的证据、被告人李庄及其辩护人的质证意见评判如下:

  其一,证人龚云飞、马晓军等人的证言虽是在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下取得,但其证言是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收集,与本案具有关联性,且证人证言之间相互印证,具备证据效力。

  其二,公安民警、医生的证言及在押人员身体检查情况与重庆法医验伤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检验报告的内容并不矛盾。龚刚模供述未被刑讯逼供,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也不能说明“龚刚模左腕部色素沉着、减退区系钝性物体所致擦伤后遗留”是被刑讯逼供所致,且公安民警、医生的证言,在押人员身体检查情况与龚刚模的供述相互吻合。

  其三,李庄案的办案民警是公安机关从多个案侦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龚刚模专案组民警参与李庄案的侦办,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关于回避的规定。

  被告人李庄的辩护人在庭审中举示了以下证据:

  1、中央电视台采访龚刚模的录像证明,李庄没有教唆龚刚模编造被刑讯逼供的供述,是龚刚模误解了李庄眨眼睛的表情。

  2、龚刚模的讯问笔录及龚刚模案件中陈涛、向爱华、张孟军的讯问笔录证明,龚刚模在李庄介入案件前就有被樊奇杭、李明航敲诈的供述;公安机关的审讯经常在夜间进行。

  3、重庆法医验伤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检验报告证明,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委托重庆法医验伤所对龚刚模作了是否因外力因素造成其人身伤害及成因的司法鉴定,结论为“龚刚模左腕部色素沉着、减退区系钝性物体所致擦伤后遗留;龚刚模(除左腕外)未见确切伤情。”

  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李庄的辩护人举示的上列证据均提出异议,认为中央电视台采访龚刚模的工作人员不具备收集刑事诉讼证据的主体资格;龚刚模的讯问笔录没有说到自己被敲诈;陈涛、向爱华、张孟军的讯问笔录与本案无关;重庆法医验伤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不能说明“龚刚模左腕部色素沉着、减退区系钝性物体所致擦伤后遗留”是被刑讯逼供所致。

  本院对被告人李庄的辩护人举示的证据及公诉机关的质证意见评

  判如下:

  其一,刑事诉讼证据必须依法收集。录像作为视听资料虽然是法定的证据形式之一,但媒体从业人员不具备收集刑事诉讼证据的主体资格,因此,中央电视台采访龚刚模的录像不具备刑事诉讼证据资格。

  其二,在李庄介入龚刚模案以前,龚刚模的讯问笔录中并没有被樊奇杭、李明航敲诈的内容;公安机关根据案侦需要在夜间审讯不违反法律规定;陈涛、向爱华、张孟军的讯问笔录于本案没有关联性。

  其三,重庆法医验伤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检验报告并不能证明龚刚模被刑讯逼供,且龚刚模本人供述未受到刑讯逼供。

  综上,对公诉机关在庭审中举示的证据,除已当庭采信的证据

  1、2、3、4、6、7、8以外,本院认为其余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与本案具有关联性,均予以采信;对被告人李庄的辩护人在庭审中举示的证据3予以采信,对其余证据不予采信。

  根据采信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

  被告人李庄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9年11月20日,龚刚模等3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月22日、25日,龚刚模的妻子程琪、堂弟龚云飞先后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该所指派李庄及马晓军担任龚刚模的一审辩护人。龚刚模的亲属先后向该所支付了律师咨询、刑事辩护、民事代理、法律顾问费150万元。

  2009年11月24日、26日、12月4日,被告人李庄在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会见龚刚模时,教唆龚刚模在法庭审理时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供述,以推翻龚刚模以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并向龚刚模宣读同案人樊奇杭的供述。同年12月3日,在重庆五洲大酒店,李庄指使重庆克雷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家友贿买警察,为其编造龚刚模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供述作伪证。

  2009年11月底至12月初,被告人李庄引诱程琪作龚刚模被樊奇杭等人敲诈的虚假证言,并要求程琪出庭作证。同年11月24日,在重庆市高新区南方花园的逗号茶楼,李庄指使龚刚华安排保利公司员

  工作伪证,否认龚刚模系保利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和控制者。龚刚华即安排保利员工汪凌、陈进喜、李小琴按照李庄的说法作虚假证言。同年12月1日,李庄就龚刚模案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通知证人龚云飞、龚刚华、林丽(莉)、程琪出庭作证的申请书。

  2009年12月10日,公安机关因办理文强涉嫌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提讯龚刚模时,龚刚模揭发了李庄教唆其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行为。同月12日,李庄被公安机关捉获。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为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被告人李庄在担任龚刚模的辩护人期间,利用会见龚刚模之机,向龚刚模宣读同案人供述,教唆龚刚模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供述,指使吴家友贿买警察证明龚刚模被刑讯逼供;引诱龚刚模的妻子程琪作龚刚模被敲诈的虚假证言,指使龚刚华安排保利公司员工作虚假证言,并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同志龚云飞、龚刚华、程琪等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其行为妨害了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秩序,已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依法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庄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

  关于被告人李庄及其辩护人提出龚刚模被刑讯逼供是龚刚模本人所说,李庄没有教唆龚刚模作被刑讯逼供的供述和指使吴家友贿买警察坐龚刚模被刑讯逼供的伪证的辩解、辩护意见。经查,龚刚模供述公安机关是依法办案,没有对其刑讯逼供。证人龚云飞、马晓军、吴家友、龚刚华均证实李庄指使吴家友贿买警察作龚刚模被刑讯逼供的伪证。故李庄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该辩解、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关于被告人李庄及其辩护人提出龚刚模在李庄介入之前作过被敲诈供述的辩解、辩护意见。经查,龚刚模在李庄介入之前供述过樊奇杭、李明航曾找其借钱,并未供述受到敲诈。故李庄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该辩解、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关于被告人李庄及其辩护人提出李庄向龚刚模宣读同案人樊奇杭的供述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辩解、辩护意见。经查,李庄是在有意教唆龚刚模编造被刑讯逼供供述的同时向龚刚模宣读同案人樊奇杭的供述,不能将李庄向龚刚模宣读同案人供述的行为作为一个独立的行为来评价是否合法。该行为实际上是李庄教唆龚刚模编造被刑讯逼供的供述,从而达到推翻龚刚模以前供述的目的,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伪造证据。故李庄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该辩解、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关于被告人李庄及其辩护人提出龚云飞、马晓军等证人均是在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作出的证言,且均未出庭质证,其证言没有证明力的辩解、辩护意见。经查,证人龚云飞、马晓军等人的证言虽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所作,但其证言是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收集,与本案具有关联性,且故乡印证,具有证明力;本院在开庭前已依法向证人送达了出庭通知书,证人均表示不愿意出庭作证、表明其在公安机关的证言是真实的,且人民法院不能强制证人出庭作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公诉机关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符合法律规定。故李庄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该辩解、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关于被告人李庄提出的不认识汪凌、陈进喜、李小琴,也未指使、引诱三人坐伪证的辩解。经查,李庄指使龚刚华安排保利公司员工作虚假证言,龚刚华按李庄的指使安排汪凌、陈进喜、李小琴谎称龚刚模与保利公司无关的事实,有龚刚华、汪凌、陈进喜、李小琴的证言予以证明,且相互印证。故李庄提出的该辩解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关于被告人李庄的辩护人提出龚刚模是在公安机关对其讯问的过程中揭发了李庄,但此时龚刚模案已进入审判阶段,公安机关无权再对龚刚模进行讯问,公安机关的行为不具有合法性的辩护意见。经查,公安机关因办理文强涉嫌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的需要

  提讯龚刚模时,龚刚模揭发了李庄教唆其编造被刑讯逼供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提讯龚刚模不违反法律规定。故李庄的辩护人提出的该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关于被告人李庄及其辩护人提出辩护人提出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应以实际发生后果为构成要件的辩解、辩护意见。本院认为,从犯罪构成上讲,该罪属于行为犯,不是结果犯。故李庄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该辩解、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综上所述,根据被告人李庄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9年12月12日起至2012年6月11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第5篇:巡回法庭

  巡回法庭

  背景: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一个正式的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5年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实践中的两个巡回法庭: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2015年1月28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挂牌,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

  2015年1月31日上午在辽宁省沈阳市挂牌,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区。

  巡回法庭的地位: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受案范围: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等。

  一、英美巡回法院

  各国巡回法庭的设置,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设在中央(二审)上诉层次,另一种是设在基层法院(一审)层次。巡回法庭设在中央国家级法院层次的,主要以美国、英国、墨西哥为代表。巡回法庭设在基层法院的,主要以爱尔兰、韩国、菲律宾等国为代表。

  (一)英国巡回法院——皇家刑事法院

  1.英国法院系统:英国的法院制度比较复杂。从法院组织的上下级关系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中央法院和地方法院两级;从审理案件的性质来看,则可分为民事和刑事两大系统。中央法院包括最高法院、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和上议院;地方法院则包括治安法院和郡法院等;民事法院系统由郡法院、高等法院、民事上诉法院和上议院四个审级组成;刑事法院系统由治安法院、皇家刑事法院、刑事上诉法院和上议院四级组成。2.上议院(最高审判机关)

  军事法院——军事上诉法院——上议院

  验尸法院——皇家刑事法院——上诉法院(民、刑)——上议院(刑事)

  ——高等法院(家事、大法官、王座庭)——上议院

  ——高等法院(家事、大法官、王座庭)——上诉法院(民、刑)——上议院

  治安法院——皇家刑事法院——上诉法院(民、刑)——上议院(刑事)

  ——高等法院(家事、大法官、王座庭)——上议院(刑事,枢密司法委员会,民事程序)

  ——高等法院(家事、大法官、王座庭)——上诉法院(民、刑)——上议院

  郡法院——高等法院(家事、大法官、王座庭)——上议院(枢密司法委员会,民事程序)——上诉法院(民、刑)——上议院(民事程序)行政裁决庭——上诉法院——上议院——高等法院——上议院

  3.巡回法庭由来:英国早在12世纪就设立了巡回法庭,主要是为加强中央权威,宣示国王权力而设立的。

  4.皇家刑事法院:专门审理可诉罪的中央法院,分散在各个巡回审判区开庭审案。

  (1)英国有个巡回审判区:中部和牛津巡回区、东部巡回区、北部巡回区、东南巡回区、威尔士和吉斯特巡回区、西部巡回区。每个巡回审判区又依法院所在城市大小分为8个不同的审判等级中心:一级审判中心设在全国24个较大的城市,二级审判中心设在10多个小城市,三级审判中心设在46各城镇。(2)皇家刑事法院审判权由英国高等法院法官、巡回法官和兼职法官(记录法官)行使。

  (3)巡回法官要求:专职法官,任职10年以上出庭律师资历或任兼职法官5年以上,经大法官推荐,英王任命;兼职法官,10年以上事务律师资历,本人申请,大法官推荐,英王任命,不执行法官职务时,继续以律师身份执业。

  (4)每个巡回审判区由2名高等法院委派的主事官负责全区法官调遣,另设一名行政官,负责司法行政事务。

  (5)主要审理:可诉罪以及不服治安法院裁判的速决上诉案件。一级审判中心,高等法院法官主持,巡回法官协助,审理重大刑事案件;二级审判中心由巡回法官主持,兼职法官协助,重大案件外的所有案件;三级审判中心,巡回法官主持,审理介于可诉罪与速决罪之间的刑事案件。

  (6)审理案件:初审案件,1名法官独任,陪审团参加;上诉案或者治安法院委托的案件,需要2—4名非原审治安法官参加组成合议庭。

  (7)上诉:不服可诉罪判决,可向上诉法院上诉;不服对速决罪的判决,必须向英国高等法院上诉。

  (二)美国的巡回法院——联邦上诉法院

  美国的法院有联邦法院和州法院两大系统。联邦法院系统中的上诉法院由11个司法巡回区巡回法庭、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庭和联邦巡回区上诉法庭组成,共计13个。

  1.联邦法院系统:联邦最高法院——联邦上诉法院——联邦地区法院

  2.州法院系统:治安法院——地区法院——高等法院——中级上诉法院——州最高法院

  3.每个上诉法院法官人数3到5名,总统提名,参议院过半数同意后由总统任命,非经法定程序弹劾不得罢免,除非本人自愿且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离职。

  4.上诉法院由首席法官主持审判工作,首席法官必须是该院法官中年龄最大但又未满70岁者。5.管辖权不大,仅受理不服辖区内地区法院判决的案件以及联邦独立管理机构等裁决的行政上诉案件。

  6.一般案件3人审判,重大、疑难需要全体出庭审理,不设陪审团,不作事实审,仅审查法律适用,判决结果一般是终审判决,除非特别复杂的案件,才可能移交最高法院。

  员额制

  背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第49,建立法官员额制度。根据法院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数量(含暂住人口)、案件数量、案件类型等基础数据,结合法院审级职能、法官工作量、审判辅助人员配置、办案保障条件等因素,科学确定四级法院的法官员额。根据案件数量、人员结构的变化情况,完善法官员额的动态调节机制。科学设置法官员额制改革过渡方案,综合考虑审判业绩、业务能力、理论水平和法律工作经历等因素,确保优秀法官留在审判一线。

  法官员额制是指根据审判工作量、案件的复杂疑难程度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法院的法官员额,将符合条件的人员选任为法官的一项司法制度。最核心的内容应当是确定法官员额。法官员额制确定法官员额需要首先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案件多少、案件的复

  杂疑难程度确定每名法官的工作量,进而根据案件总量确定法官员额。

  实行法官员额制,前提条件是对司法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将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法官助理和司法行政人员。

  我国最早试点法官员额制的是珠海横琴法院。2013年12月,珠海横琴法院挂牌成立。该院按照法官“少而精”的原则,设8名法官;按司法辅助人员“专而足”的原则,为每名法官配备3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

  2014年7月,上海市进行司法人员员额制试点,将司法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等司法辅助人员;行政人员分别进行管理。其中,法官、检察官占比33%;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等司法辅助人员占比52%;行政管理人员占比15%。

  一、英国法官:法官产生上的委任制,所有的法官都是经过行政机关任命而产生,法官遴选由司法任命委员会负责。各级法官一律不经选举,而用委任的方式产生,大法官(2006年被正式取消)、常设上诉议员、上诉法院法官由首相提名,英王任命,其他法官由大法官提名,英王任命。司法大臣可直接任命治安法官。英国法官必须从出庭律师中任命。

  1.英国法官遴选委员会:法官遴选委员会共有15名成员,分别来自不同背景、不同职业,包括普通民众、律师、法院的法官、行政裁判所法官、非法律背景的法官等,从而保证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以及多元性、专业性和独立性。委员会的主席必须由非法律专业人士担任。其他14名委员的构成分别是:5名法官、2名律师、5名非法律人士、1名裁判所法官和1名非法律专业背景的治安法官。

  2.法官遴选委员会只是负责选择和推荐法官人选,而不是直接任命法官,标准为:

  第一,按功绩制标准(Merit,即业务能力);第二,遴选具有良好品性的人;第三,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考虑法官来源的多元性因素。

  二、美国法官:美国联邦法院法官的遴选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司法部长和总统协商后提出候选人——联邦司法委员会对候选人司法能力进行审查——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总统任命。美国法律

  并没有对联邦法官的任职资格做出明确的规定,但严格的考察过程保证了法官具有良好的素质。

  1.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每个大法官可以有3名法律助理、2名秘书;上诉法院可以有1至3名法律助理、2名秘书;地区法院法官可以有2名法律助理、1名秘书,此外还有法庭助理;上诉法院还有法律顾问。2.美国联邦法院遴选法官一般须遵守三个原则:一是必须是美国公民;二是在美国大学法学院毕业并获得学位;三是经过严格的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从事律师工作若干年。

  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

  背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问题:由谁去管理?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大常委会?

  一、美国的法院经费事务管理——美国与日本国会制类型

  1.美国由国会领导下成立的联邦司法委员会负责管理联邦法院的经费预算。

  2.预算方案只是递交给总统管辖下的管理和预算办公室,总统的管理和预算办公室并无权限审核或修改联邦司法委员会的预算方案,其只负责将司法委员会的预算方案包括在总统的预算中而已,最后一并递交给国会批准。

  3.该预算方案通过后,直接由联邦司法委员会的下属——联邦法院行政管理局,负责经费的具体运作。

  4.首先为辅助法院裁判权执行的各项司法行政事务具有行政权的性质;其次是这些辅助性的司法行政权又兼容了司法权的独立性。司法权独立要求立法权、行政权和社会任何组织或个体不得干预其审判活动。在这两种性质的重合下,法院的司法行政权既不能简单地归属于行政机关,但又不能由法院独立行使。因为行政机关享有法院的司法行政权意味着行政权力必将渗透到法院的独立裁判,导致法院裁判不公;而一味地坚持包括法院司法

  行政权之司法独立,出现法院内部行政权对司法权的干预。

  5.在这种两难的境况下,议会(或国会)制类型的法院的司法行政模式恰当地化解了这种尴尬。这使法院的司法行政权掌握在法院的手中,但同时又能在议会的监督之下或在法院内部的司法权与司法行政权分享下保证法院内部正确行使司法行政权,不至于导致在行使人事权、经费分配权而影响审判权。

  二、英国的法院经费事务管理——宪政事务部管理

  1.英国法院的司法行政事务是由中央政府成立的宪政事务部统一负责,英国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司法部,宪政事务部充当司法部的作用。

  2.宪政事务部通过其下属的皇家法院司负责法院的财政预算和行政管理。

  3.皇家法院司在英格兰和威尔士7个地区设有分支机构:西北区、东北区、中部、威尔士和柴郡、东南区、西南区和伦敦区。

  4.财政预算获得议会批准后,由财政部拨付给皇家法院司,皇家法院司再经其设在各个司法行政区的专门管理机构拨付。但是民事法院的经费是案件当事人交纳的案件诉讼费,中央财政对于民事法院的经费一般不下拨经费。

  5.英国法院经费受到议会和宪政事务部的监督与控制,皇家法院司是宪政事务部的一个机构,并全面负责法院预算,故受其监督与管理。

  三、总结

  1.法院经费预算独立:美国国会成立的联邦司法委员会,预算直接呈交国会,经国会批准后实施,不受其他主体的干预;英国的宪政事务部,单独预算法院经费。

  2.遵循法院经费管理与法院审判相分离的原则:美国国会成立的联邦司法委员会;英国的宪政事务部。

  第6篇:《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

  案例:

  毕业证引发的纠纷

  大学生刘晓雪临近毕业时意外接到学校勒令退学的通知,并被告知不予颁发毕业证书。理由是刘晓雪因旷课曾被学校做出留校察看的处分,此后其还参与过同学打架。刘晓雪却提出:该处分决定不仅未按规定装入学生档案,自己对此甚至毫不知情。于是刘晓雪以学校违反《教育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由把学校告上法庭,要求学校向他发放毕业证,还针对学校存在的老师资质不合格、乱收费等服务瑕疵要求学校按所收教育服务费加倍赔偿。学校法人代表杨帅认为自己对刘晓雪的处理是正当行使权利,并提出

  双方的关系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焦点:学生与学校的关系怎样认定?法院会如何判决?

  2011级法律事务全体同学

  2012年12月14日

篇五:法官在法庭上的讲话

  

  法院表态发言(共3篇)

  第1篇:法院工作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大家好:

  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于12月18日在北京召开。xx、王胜俊等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全国政法会议总结了政法工作,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对的政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我庭全体干警将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

  指导思想,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紧紧围绕社会化矛盾化解、社会化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进我院工作全面发展进步,把我院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确保农八师石河子市社会和-谐稳定,为师市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现就我庭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工作思路作出如下安排:

  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进一步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

  1、在今年的执行工作中,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继续坚持大、要案汇报制度,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有可能激化矛盾、在本辖区有一定影响的案件,及时向院、上级党委请示汇报,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将可能发生的意外和恶性事件化解在调解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2、(一)在的执行工作基础上,重点加强调查组、加大力度,拟抽出三名以上执行人员组成调查组,重点调查在金融系统中的被执行人的存款状况,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对所有执行案件进行分类执行,针对当事人为企业的案件、损害赔偿案件、一般债务案件、婚姻家庭案件和涉及金融系统的案件,系统分类整理后,交各个执行组办理,以形成今后的专业型执行部门和专家型执行法官的长效机制。

  (三)对各个执行组人员进行合理搭配,有机组合,形成合力,以更利于案件的执行。

  (四)严肃纪律、明确责任、严格把关,明确局长、副局长及执行长的工作职责,严格逐级管理、分级负责制。

  (五)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通过努力使执行结案率进一步提高,针对有上访倾向的当事人定期到其家中进行走访,向他们告之案件的进展情况,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争取他们对执行工作的理解,把上访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让当事人的上访变成执行干警的“下访”。涉执上访明显减少,力争做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二、深入推进社会化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

  在配合党委政府完成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方面,法院应该配合当地党委,做

  第2篇:法院执行局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一年来,执行局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庭、处、室、对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以公正与效率为核心,以执行改革和执行会战为突破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指标。2021年全年执行收案xxx件,结案xxx件,经过全局干警的不懈努力,谁诉谁等一批多年未执的案件得到执行,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广泛认同。

  2021年既是举世瞩目的奥运年,也将是我们执行工作全面登台阶、上水平的关键之年,我们决心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廉政监督,规范干警执法。工作中,切实把执行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大事来抓,进一步加强干警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水平,增强干警廉洁办案意识。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执行工作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努力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树立良好执行队伍形象。

  二、加大执行力度,清理执行积案。根据上级法院统一部署,继续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努力压低积案数,提高执结率,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的工作目标。工作中,对未结执行案件要登记造册、分类排队,逐案分析未结原因,并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明确责任,协同作战,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预案,做2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克服盲目蛮干。打破正常工作时间,采取灵活多样执行方式,使案件循环速度进一步加快。设立了执行举报热线电话,及时与申请执行人沟通,掌握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对有执行线索的要及时出警,并采取相应措施,促其自觉履行义务。

  三是积极探索执行新思路,努力提高执行效率。切实改革执行方式方法,提高执行艺术。对“老大难”案件实行限期执结,挂牌督办,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实行执行威慑机制,采取对被执行人财产悬赏举报,积极推行赖债者新闻曝光、其高消费行为加以限制等措施。实行风险告知,扩大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建立执行案件信息随时查询制度。推行变更执行措施开庭听证和异议审查制度。推行执行案件未结原因告知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每个执行案件中执行权运作的透明与公开。让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法院的执行权进行监督,强化申请执行人积极举证的意识。

  四是推进执行案件微机化,增加执行透明度。按照上级精神,我们从xxxx年开始,所有执行案件收、结案一律输入微机,每一步程序都有相应的记载。这一程序的启动,必将为当事人监督提供有效途径,推进执行工作不断向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方向不断迈进。

  新的一年,执行工作任务艰巨、形势严峻,我们执行局全体干警有信心、有决心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庭、处、室、对的大力支持下,继续发扬成绩,改正不足,使执行工作再创新的佳绩,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

  谢谢大家!

  第3篇:法院审判员任职表态发言

  法院审判员任职表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叫薛莉,承蒙组织的关心爱护和各级领导的信任支持,我今天有幸被推荐为XX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拟任职人员,颇感荣幸。在此,我要衷心感谢党组织对我多年来的教育和培养,衷心感谢各位领导的器重和厚爱!这次任职不仅是对我的一种认同与接受,更是对我的一份希望和重托。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通过法院裁决的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经济问题,将日益成为人们的首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法官的作用会越来3越重要,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要求会愈来愈高。因此,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应当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深厚的法律素养和良好的个人品行。从二00九年选调到XX县人民法院参加工作以来,我坚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系统地把握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在工作中,牢记党的宗旨,勤勉做事,诚实做人,扎实工作,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组织的认可和任用。如果能够成为一名审判员,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我。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首要任务,锲而不舍,探求新知,掌握本领,永不停步。以年内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五个严禁教育、省高院专项警示教育等一系列教育活动为契机,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认真学习基本理论,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始终保持政治坚定、思想清醒、经济清楚、生活清白。

  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当我刚到法院工作时,由于不是本地人,工作中出现了语言上的沟通障碍,业务上也不熟悉。但是我是一名党员,面对困难不能退缩,要在工作中大力弘扬与时俱进的作风、求真务实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艰苦奋斗的作风。分配到民事审判庭工作后,在庭领导和同事的悉心指导下,平时他们用本地话交流,我有不懂的地方就及时询问,并在庭审中下功夫,到人多的地方去听本地人说话,努力克服了语言障碍,基本能听懂本地汉话。针对业务不熟,我就多整理卷宗,在整理过程中学习业务,学习如何记录、如何办案,两年多的时间里我整理了300余件案子,在整理卷宗的过程中,我用心做,用心思考,有不懂的地方及时求教,在同事的帮助下,很快熟悉了民事审判庭的工作。同时我利用自己熟悉计算机的特长,经过刻苦训练,在领导的鼓励下,在开庭审理中已经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记录,为提高案件质量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从书记员到审判员,虽然工作要求不同,但司法为民,为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而努力仍将是我的基本工作方向。我将尽快适应角色的转变,4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争取工作主动,提高工作效率,力争做出更大贡献。

  三、心系百姓,执法为民。孟子说“民贵君轻”,唐太宗李世民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民者政之本”。我们党从一成立,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作为法院执法者,我们一定要把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在工作中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在审判工作中,不断强化为民、便民、利民意识,充分体察当事人文化水准和法律意识,做好释法明理诉讼指导工作,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同时,还要努力增强司法亲和力,充分考虑办案效果,讲求客观公正,使司法公正统一,社会和谐与司法和谐统一。

  四、守法守纪,清正廉洁。左传上说“其身正,不令而从;其身不正,虽令不行”。作为执法者,我一要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属于党和人民,决不用来谋取私利,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二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职业素质,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地位观,做到常思为政之德、常怀忧民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坚持自警、自励、自省,在执法活动中要刚正不阿,不受利诱,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时时警示法官要以水为镜,做到司法裁判“公正如水”、司法作风“清廉似水”、司法为民“柔情若水”。对每一件案件的办理做到无愧于组织、无愧于群众、无愧于心。

  如果在这次人大常委会上我被通过,我将不辜负组织的重托,不辜负各位领导的期望,在审判员这个新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学习、扎实工作、团结进取、勤政廉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以突出的工作业绩向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如果今天我不能被通过,说明我的工作与人民的要求和组织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将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同志们学习,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宗旨意识,增强大局观念,培养良好作风,克服缺点和不足,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最佳的精神状态投入审判工作,努力克服不足,弥补差距,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争取新的机会。

  谢谢各位委员、各位领导。

  法院巡察表态发言

  法院庭长表态发言

  法院院长例会表态发言

  法院院长任职表态发言

  法院院长履新表态发言

篇六:法官在法庭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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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演讲稿范文

  中国梦法官情演讲稿

  俄国诗人莱蒙托夫有首诗这样写着:一只船孤独的航行在海上,它既不寻求幸福,也不逃避幸福,它只是向前航行,底下是沉静碧蓝的大海,而头顶是金色的太阳。法官就是这样一艘船,他们在海中执着的前行是因为对法律有着最虔诚的信仰,而头顶那片金色的阳光则是我们倾尽一生想要实现的美好愿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当中国梦照进司法现实,带给法官的更多的是责任和担当,而我们欣慰的看到,每一名法官用其瘦弱的肩膀和微薄的力量扛起数倍于他们的重担,坚定前行。这是法官情:挥洒热血,谱写春秋;这是共筑中国梦:昂首阔步,奋勇向前!

  法官情是坚守之情,捍卫中国梦的正义底色。法官的坚守之情,在于对法律的尊崇、对道德底线的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不是空谈的口号,而是切实践行的誓言。在善与恶、是与非的较量中,法官总是站在衡平的中点,去捍卫人间正道。当当事人把

  人情挂在嘴边大肆吹捧时,法官们将法律捧在手心细心呵护,"我无法支持你的观点,但我坚决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你有权申请回避""谁主张谁举证",这是直白的法律术语,也是温柔的贴心提示,更是凛然的严肃警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不会为任何人摇摆,法官也不会因任何人动摇。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则是这道防线最忠诚的守护者,也正是无数守护者的坚守,才为中国梦描绘了更多的色彩,那是正义的颜色!

  法官情是实干之情,夯实中国梦的法治基石。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这是习总书记对建设中国梦的期许,也被法官们切实的践行着。在过去的一年,我们法院受案9000余件,平均每个法官的处理案件超过300件,一个个数字背后凝结着法官的心血。见证这个数字的,可能是幼童睡后书房幽暗的灯光,可能是每日清晨的第一抹晨曦,也可能是周末时最后一班的公交车。别人看到的是一个个空洞的数字,对于法官们而言,其中的付出和汗水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没有法官会因此而炫耀或自得,因为这已经是他们工作乃至生活中的常态。"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一名又一名普普通通的法官在自己平凡的审判岗位上用最质朴也最真实的方式去践行着这句誓言,也正是她们这一点一滴的努力,为中国梦的宏伟目标搭建起了世界上最牢固的基石,那是法治的基石!

  法官情是亲民之情,丰厚中国梦的群众沃土。"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基层法官接触最多的是朴朴实实的人民群众,解决最多的也是家长里短的邻里纠纷,法官不仅仅是高高在上的裁判者,更是质朴真诚的调停人,不管是在法庭、在居所,亦或是在巷陌,在乡间,都有着法官的身影。这身影,是一次又一次风尘仆仆顶风冒雪的送达、是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耐心认真的拜访、是一次又一次感同身受以情度人的倾听、是一次又一次不知疲倦苦口婆心的劝导。这一次又一次,一年又一年,法官们用专业的态度让倔强抵触的当事人心服口服,用真心的工作让针锋相对的当事人握手言和。这就是法官,牢记自己的使命,扎根在群众之中,用自己的激情和热血丰厚了中国梦的土壤,那是群众的沃土!

  我尚不是一名法官,但我有幸与众多优秀的法官共事,我见证着法官们的辛苦与努力,也目睹过他们的委屈和辛酸。他们并非钢筋铁骨无所不能的战士,只是有血有肉的普通人。在生活中,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份,是温柔的妻子、是忙碌的丈夫、是贴心的儿女,但在工作中,他们只有一个称呼,那就是人民法官。他们的无坚不摧,他们的默默坚守,源于这个称呼所赋予他们的神圣使命,源于他们内心对梦想的追寻和捍卫。法官们肩扛国徽,手握法槌,他们所代表的不仅仅是公平正义,更是对法律浓厚的敬仰之情及对国家深切的赤子之心。

  中国梦,梦在远方,法官情,情在身边,它挥洒在白纸黑字的判决中,它显露于庄严肃穆的法庭上,它满溢在来来往往的人群里。法

  官情深深的感染着我,让我爱上法官这个岗位,爱上法律这个职业,而我亦会带着对未来的憧憬,怀揣对法律的信仰,一步一个脚印向着梦想进发。我相信,在你我的努力下,公平正义的阳光一定洒遍祖国的每一寸土地,繁荣富强的中国梦一定会闪耀在每一个人的心中!

  (作者: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民一庭侯雨昕)

  法之情怀演讲稿

  王迪,20XX年进入环翠区法院工作,现任刑事审判庭书记员。

  座右铭:凡事以理想为因,以实行为果

  两百多年前,伟大哲学家康德以一句纯净而深邃的格言打动了每一个初入法律殿堂人的心,"世上只有两件东西能够深深地震撼人们的心灵,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培根在《论法律》中亦说,"法乃善良公正之术,口开填正气,笔动喊冤情,以无情的目光论事,以慈悲的目光看人。"作为司法工作者,我们应始终保持着坚定、热忱与悲悯的法之情怀。

  转眼间,我在环翠区法院的工作已经进入第三个年头,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刑事审判庭书记员,我没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更没有丰富的业务经验,我对何为法官事业的感悟完全来源于我身边这群可爱的人,是他们用自己的无私奉献默默付出教会了我,什么是责任和担当;是他们用自己的身体力行脚踏实地教会了我什么是平凡中的伟大;是他们用对法律和道德的孜孜追求与不懈坚持教会了我什么是法的情怀。

  法的情怀是正义。渐渐消磨了刚走出校园的激情与幻想,历练了直面人生的冷静与严谨。我领略了做一名法官的不易,但更多的是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提升了我判断是非曲直的能力,增强了法与理、正义与邪恶较量的勇气。在刑事审判庭的工作中,我更加深刻的体会到追求实体与程序双重正义的重要,当事人给法官事实,法官给当事人法律;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我们的法官们查明法律事实,依法定罪量刑,认真释法明理,让每一个案件都成为正义的代言。

  法的情怀还是欣赏法律之美,是热爱。现代社会纷繁复杂,急剧发展变化,维系社会有序运转离不开内容与体系庞杂的法律,我们的背后有沉甸甸的使命感和荣誉感。当我们欣赏法律之美,我们对法的态度将不会被她的冷酷所拘束,而是充满激情和热爱,这种情怀是我们年轻法律工作者步入法律殿堂的引路灯。首先,我们建立起对法律的信仰;其次,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们不停地学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优秀判例,在浩瀚的法律知识海洋中徜徉,学习领悟法的情怀,为法的精神不懈努力。

  法的情怀更是悲悯,是为民,是司法的良心。法官要有如海洋般宽广的胸襟和情怀,虽以无情目光论事,却以慈悲心肠看人。我们所作出的裁判虽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则,或许无法让当事人各方都满意,却可以在司法过程中给予他们充分的宽容、理解和尊重。案情百态,折射世间冷暖。在法院工作以来,身边不乏具有如斯品格的法官,让我常常感动不已。即便面对的被告人罪行昭著,依然给予应有的尊重与关怀。在未成年犯罪的刑事案件中,他们因深深同情被告人成长过程中关爱缺失的种种遭遇,不忍让冰冷的判决书击碎他们生活的希望,法庭上的教育与引导,字字饱含真情。在刑事案件的调解中,他们为了让被害人得到应有的赔偿,顾不上吃饭连续调解数个小时,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积极做工作,使双方服判息诉。法律可以经世事变幻而不断变革,而悲悯之心长存。正是法官这种作为法律人的职业良知和作为常人的本性良知构成了法官的健全品格,而这种法官品格决定着中国司法的未来。

  身边有太多的感动和震撼我无法一一细数,那颗曾经因为年轻而彷徨迷茫、躁动不安的内心,在这些踏踏实实无私奉献的法院前辈们面前也变得平静了。年轻莽撞不是借口,是我前进的理由,我会摆正自己的位置,用饱满的热情、开放的心态虚心学习、踏实工作,用青春与汗水,捍卫法之情怀。

  最后,小编希望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不周到的地方请多谅解,更多相关的文章正在创作中,希望您定期关注。谢谢支持!

篇七:法官在法庭上的讲话

  

  法官在庭审中所使用的语言技巧

  法官的语言技巧是指法官巧妙地使用语言的技能,也就是法官巧妙地掌握和运用语言进行口语表达的能力。以下是学习啦小编整理了关于法官在庭审中所使用的语言技巧,供你参考。

  法官庭审语言的概念及特点

  本文所指的法官的庭审语言,是指法官开庭审理案件时所使用的话,即说话的声音、腔调、态势、使用的词汇等。其应具备以下特点:

  1、服从性。即法官的庭审语言要服从当事人的需要,对当事人不懂的语言,法官应为他们提供翻译,让他们听懂。服从诉讼参与人的需要,是法官庭审用语的突出特点。

  2、法律性。法官审判案件,是代表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不可避免地要使用“法言法语”,主要是使用一些必须的法律术语,如“回避”、“辩论”、“陈述”等词语。法官在法庭上使用的这些术语,虽不具有“地域性”、“通用性”,但他是法官庭审用语的专业要求,是不能不用的,也是不能用当地语言替代的。

  3、通用性。这种通用是指在审判案件的当地普遍使用,普遍的人能听得懂、说明白,不是在整个方言区通用,也不是在所处的省份通用。我国是一个多民族语言、多种方言并用的国家。依照我国《宪法》第四条第四款、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法官只能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审理案件。

  4、对话性。用对话式的语言是法官庭审语言的又一个突出特点。法官的庭审语言必须是对话式的语言,与当事人产生互动,一问一答、一答一问地进行,当事人还可以向法官请求提问,而且互相对对方说的话都要听懂,否则,庭审便不能进行。

  5、地域性。法官审案,应使用“当地”语言,一般不准使用“外地”语言。法官庭审语言的地域性,要求法官尊重当地人的语言习惯,尊重当地人的语言权利。

  法官庭审语言的这些特点,是我国法律“以人为本”思想在法庭审判阶段的体现,是法官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法官尊重当事人语言权利,亲民、近民、爱民的切入点。

  法官庭审语言的要求

  法官庭审语言要求(一):法官庭审语言要合法

  法官的言辞要求合法,因为法官是代表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工作人员,他们的言辞是代表人民法院讲的,是国家法律的体现,法官的身份要求其庭审语言要合法。具体的:

  1、使用言辞的顺序,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要注意在哪个诉讼阶段,就使用哪个诉讼阶段的言辞。不能在开庭审理阶段,就使用审理完毕时的言辞;更不能在案件审理阶段,就告诉当事人案件处理的结果。

  2、法官的言辞不能违背法律。例如在法庭开庭审理案件时,法官不能说“把律师押下去”“传律师”或“把证人押上来”之类的话。

  3、有法言法语可用的,则不能用普通言辞。例如到法院去起诉,通常人们会说去打官司。但法官在进行审判活动时,只能说“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是正当的”,而不能说“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打官司是正当的”。不能说“原告所讲的是胡说八道”,而应当说“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证据支持”。

  法官庭审语言要求(二):法官庭审语言表达的音调要求平稳

  法官在审判活动中进行的口语表达,直接关系到他所进行的审判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关系到诉讼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甚至决定了他们的前途与命运。因此,法官所讲的话,一定要让对方听清楚。如果法官在讲话时太激动、音调忽高忽低、讲得太快、或者讲得不连贯,都会影响讲话的效率,都有可能使对方听不清楚,从而影响审判活动的质量和效率,影响当事人的利益。体地说,法官在讲话要注意以下几点:1、以让对方听清楚为原则。2、讲话时以中音为主。3、以平直调为主,也兼顾其他语调。但是,审判口语并非全部是你问什么,对方就完全按照你的意图回答什么。因此,审判口语也不排除有时也用高升调、降低调或曲折调等。4、以中等语速为主。5、以连续为主,兼用必要的停顿。审判口语虽以连续为主,但也不排除必要的停顿,乃至有时的故意停顿。

  上述五个方面的要求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彼此关联、相互渗透的。

  法官庭审语言要求(三):法官庭审时的态势语言要得体

  态势语言主要包括手势、眼神、站姿、坐姿、步态以及肩部、头部等的动作。法官是代表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因此,他们口语表达的态势直接关系到人民法官的威信,关系到法庭庄重与严肃的气氛能否形成。法官进行口语表达的态势一定要得体,一定要与人民法官的身份和人民法庭庄严的气氛协调,具体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力求少而精。一般来说,在进行审判口语表达时,需要用态势来配合的不多。审判人员在审判活动中的态势变化不多,有些动作的态势是有规定的,有的态势是很单一的。例如:在容貌上,都着统一的服装,男女发型及男同志的胡须都要符合身份。在姿势上,一般都有预先规定,如指挥法庭辩论要坐着,在宣读判决书时要站着。在神态上,一般不需要丰富的表情和面部的肌肉变化,就是眼睛,也不需要变化无常。在动作上,尤其是在法庭上,一般不需要较复杂而又繁琐的动作。审判人员在进行口语表达时,只有在必须使用态势语言加以解决、说明时,才能使用态势语言。

  2、力求审慎。例如,在法庭审讯时出示证据,当然要用手,但手拿证据的部位、方向、距离、高低等,都应以被告人及其他有关人员能看清为止。在宣读判决书时,目光不能到处乱扫,更不得摇头晃脑。如果在法庭上随意走动、谈天说地,既有损人民法官的身份,又与人民法庭的庄严气氛不相协调。因此,审判人员在进行审判活动时作出每一个动作,都要审慎,绝不允许在法庭上乱说乱动,谈笑风生。

  3、力求自然。在审判口语中,在借用态势语言时,一定要自然、贴切、恰如其分,不能矫揉造作,更不允许随意变换、创新态势。

  此外,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法官的态势语言还应有所不同。

  1、刑事庭审中。应突出法官威严的形象。刑事案件面对的被告人绝大多数是应当受到谴责的危害社会、危害他人的犯罪嫌疑人。法官代表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根据检察院的指控,通过审查证据,进一步查清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判断其构成的罪名,决定是否剥夺被告人一定年限的人身自由,甚至是否要剥夺其生命,是否要判处其他刑罚等。这是一件极为严肃的事情,因而表情要庄重、肃穆,手势要果断、明确,目光要有力度感。而在少年刑事案件庭审中,法官的形象则要有所不同。少年被告人心理状态容易不稳定,思想和行为的可塑性较强,庭审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还要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最终目的。故法官的形象不宜过于严厉,要像对待偶尔犯了错的孩子一样来对待少年被告人,态度可以温和一些,眼神可以柔和一些,语气也可以平和一些,使少年被告人感受到社会还没有完全拒绝他,只要认识错误,好好改造,还有前途。

  2、民事庭审中。民事案件以解决平等主体间的纠纷为目的,庭审中,法官要着重体现出居中审判的立场,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避免当事人的合理怀疑。在法庭里,不宜对某一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有态度过于热忱的举动,如握手,也不宜对某一方态度过于冰冷,如不理不睬。在质证过程中,要给予各方同等的质证机会。在辩论过程

  中,要给予各方均等的发言时间。当事人发言过程中,除非有侮辱、讽刺的话语或重复太多,一般不要随意挥手打断。

  3、行政庭审中。行政诉讼是“民告官”,官民在行政程序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但在诉讼程序中的法律地位则是平等的。原告往往由于要求得不到满足、认为受到不公正待遇而“愤然”起诉,诉讼过程中难免带有一些对政府不满的情绪。而由于工作接触较多,法官与被告方工作人员有可能比较熟悉。这就要求法官在法庭上态度必须严格中立,要格外重视保护原告的诉讼权利,注意自己对待原、被告双方的态度,绝对不能在法庭上以表情、举止暗示被告,对原告则要尽可能地宽容一些,只要不违反法庭纪律,可以允许原告多讲一些,法官应当专注地听取其意见,可以用手势多鼓励原告发表对自己有利的见解。

  4、在主持调解的时候,法官要保持一种良好的情绪状态和具有亲和力的形象。要促使当事人顺利达成和解,法官必须先取得当事人的信任与好感,具有一定的亲和力。一般比较具有亲和力的法官形象是:讲道理、谦和、大度、彬彬有礼、不卑不亢。在同当事人交谈时,要注意对方的情绪反应。一般认为同性之间交谈时,只有相互注视到对方的眼睛时,彼此的沟通才能建立,若想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信赖关系,在整个谈话时间里,双方目光相接累计应达到50%至70%的时间,这一点在法官主持调解时应当意识到。而如果面对蛮不讲理、出言不逊的当事人法官要沉着冷静、不急不躁,防止不良情绪的流露。否则,容易使当事人之间的信息沟通受阻,使调解难以顺利进行。

  司法实践中有关法官庭审语言应用的规定及注意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法官行为规范(试行)》(法发[2005]19号)(以下简称《规范》)以及一些相关规范性的文件(如法律出版社2006年发行的《审判工作规范手册》)中有关法官语言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

  法官庭审语言规定1、法官庭审中的言行规范

  关于法官语言(包括态势语),《规范》第二十八条规定如下七项:

  坐姿端正,杜绝各种不雅动作;

  集中精力,专注庭审,不做与庭审活动无关的事;

  不得使用通讯工具、在审判席上吸烟、随意离开审判席等;

  礼貌示意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发言;

  不得用带有倾向性的语言进行提问,不得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辩论、争吵;

  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法槌,敲击法槌的轻重应当以旁听区能够听见为宜;

  严禁酒后参加庭审。

  关于庭审语言中当事人使用方言或者少数民族语言的情况,《规范》第三十条规定:其一,诉讼一方只能讲方言的,应当准许;他方表示不通晓的,可以由法官或者书记员用普通话复述;其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陈述,他方表示不通晓的,应当为其配备翻译。

  法官庭审语言规定1、法官庭审外的言行规范

  《规范》第七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三条均要求法官庭审外应谨言慎行,不得有任何损害司法公正和法官形象的言行;使用文明、规范、准确的语言。

  法官庭审语言规定2、法官着装仪表的规范

  《规范》第六条:严格执行着装规定,保持良好形象;工作时间穿制服时,应当配套;穿便服时,做到整洁、庄重;工作时间不浓妆艳抹,不佩带与法官身份不相称的饰物;开庭时按规定着法袍或者穿制服。

  司法是一种专门技艺,同时也是一门艺术。和谐的司法既能平息解纷,又能给人以美的享受,而法官正确运用法言法语是不可缺少的因素。“语言能力高低决定了法律质量的优劣”,即法的优劣直接取决于表达并传播法的语言的优劣,司法的优劣取决于法官对法言法语驾御能力的高低。具体的,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在言辞运用方面,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法官语言注意事项3、言辞应严谨

  法官是代表人民法院审判刑、民商事等案件的,法官的语言就是国家法律的体现,不能有偏差,否则容易造成司法不公的印象。对法律概念的准确表达,是法官语言严谨的重要基础。法律概念是对一个法律现象经过无数法学家或法律工作者以艰辛努力,从众多的普通语言、纷繁杂乱的含义中进行梳理加以提炼给予准确定位的。因此,同样的意思,如果用大众语言来表述的话,可能会花费更多的篇幅,甚至长篇大论依然无法说得清楚,但是一旦用法律术语来表述的话,只用寥寥数语,甚至几个字就足以说明清楚,而且准确无误。因此,法官一定要巧用概念、会用法律概念。

  法官语言注意事项4、言辞选用应准确

  准确,是法官使用言辞的生命。善于运用法言法语进行表达是法官进行审判工作时专业素质的体现。一般地说,在审判工作中,凡是有法言法语可用的,法官都应用法言法语,而且要争取多用,用好法言法语,因为法言法语本身就是审判口语中的重

  要武器之一。法官使用的言辞不准确,不仅有损于人民法院的威信,而且会直接影响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法官语言注意事项5、言辞应规范

  法官平时应注意养成使用口头言辞规范化的习惯,在庭审时使用法言法语。这样既有利于树立法官的威信,又能体现法官言辞的力度感。如果法官在平时不注意自己的口头言辞规范化问题,其言辞往往就会混同于老百姓的言辞。例如,一位法官在法庭调查时,这样问双方当事人:“你们打群架的时候,是用什么家什打的?”在这里,“你们”应由当事人的姓名代替,“打群架”应改成殴斗,而“家什”则应改成凶器或工具。

  法官语言注意事项6、言辞选用应关注群众

  语言既然是人们沟通交流的工具,必然存在理解与被理解的关系。如果法官从自身出发一味强调法律术语,而不管不顾被交流对象的现实情况,那么语言就不可能被理解,法官发出的信息不能被有效接受,案件也不可能顺利进行,极大地影响案件质量与效率。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法官宋鱼水就是以双方当事人能够理解的语言“辨法析理”,使双方接受了自己对案件的法律观点,从而“胜败皆服”,完美展现了司法过程中的法言法语。

  法官语言注意事项7、言辞选用应庄重

  法官使用的口头言辞要求庄重,是法官特有的品格和具体体现之一。庄重的言辞,才能显示出审判口语的威慑力和打击力,任何轻浮、污秽的言辞都是审判口语必须摒去的。

  法官在司法过程运用法言法语要注意阶段性与针对性。在案件的受理阶段,当事人对案件和法律还不太熟悉明白的情况下,法官应该告知诉讼风险和有关法律规定,语言要通俗易懂。在案件的调解阶段,法官主要结合法律规定和情理说服双方,语言要入情入理。在案件执行阶段,法官应该针对被执行人的情况,语言以说服性和严肃性为主。在司法过程的主要阶段,即案件审理阶段,法官对每个案件要在充分分析和研究对象的个性特点的前提下去开展工作,要针对每个案件的特点来决定自己的语言方式,要善于提高自己的应变能力,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出发,采取相应的语言方式,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法官还要针对每个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运用语言。当事人在年龄性别、知识水平、觉悟程度、法律意识、社会阅历等方面各不相同,审判人员的语言方式就必须努力做到因案制宜、因人施教。在有律师代理的情况下,可以透过律

  师向当事人做工作,法言法语可以更专业化。在没有律师代理、公民文化程度较低时,尽量避免使用晦涩的语言,对一些法律术语可以进行释明。

  总之,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正确使用庭审语言,不仅能够达到较好的审判效果,保证其所从事的审判工作的质量,而且能保证人民法院审判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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