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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创建示范点汇报材料4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4-30 20:10:04

篇一:民族团结创建示范点汇报材料

  

  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汇报材料

  近年来,常牧镇各族群众在党和政府的带领下,用勤劳和智慧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路上前进,全镇干部群众相互团结、尊重不同的信仰、包容不同的文化,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呈现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发展的幸福画卷。

  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要做法

  (一)以夯实基层组织促创建。

  以强化组织建设为总抓手,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一是提高党员干部素质。镇党委依托各类培训资源,组织农牧区村干部、人大代表等参加党性教育、乡村振兴、基层维稳等各层面培训班31期101人(次),联镇县级领导深入我镇大力宣讲各类政策法规及党的十九大精神8场(次),镇党委班子成员授党课25场(次),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担当意识。二是开展大党建+行动。以党建+维护稳定为基础,整合上岗查达毛崖壑驻守点党员资源,成立临时党支部,在掌握群众思想动态,搜集维稳信息、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以党建+武装为举措,组织优秀民兵到上岗查驻守点开展整组训练,积极投身参与巡山工作,切实为维护虫草采挖期间的边界和谐稳定贡献力量;以党建+乡风文明为载体,通过在拉德村推行十不三戒两少一承诺村规民约,选树先进典型等形式,引领全镇各村形成勤俭节约、文明和谐的新风正气。三是打造周屯村史馆。以党建大提升、民族大团结、文化大繁荣、社会大发展为主线,依托周屯村独特的屯边文化、农耕文化、民俗文化等多元文化资源禀赋,建成周屯村史馆。旨在让老年人记住乡愁,让青年人励志奋进,让学生了解地域文化,让党员接受党性教育。

  (二)以强化宣传教育抓创建。

  镇党委始终坚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有机结合,不断筑牢各民族和睦共处的思想基础。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结合中央1号文件、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采取召开党员大会、群众大会,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发布微信公众号、发放民族团结宣传墙历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二是依托载体宣传。以五星级文明户、村创评活动、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为载体,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家庭活动。截至目前,全镇共评选五星级文明户973户,2018年评选好婆婆好儿媳37人;在各村开展下载安装守望相助藏语言文字客户端手机平台活动,让群众随时随地通过手机浏览到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在《青海日报》《海南报》《今日贵德》、各级微信公众号推送全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以加强文化交流助创建。

  近年来,我镇以文化建设为统领,以举办多种形式的民俗特色文体活动为载体,营造文化大繁荣的浓厚氛围,积极发挥文化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凝聚人心、彰显活力的作用。一是群众性文体活动精彩纷呈。坚持以群众为主体,鼓励引导群众在春节等重要节庆日开展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多措并举加强相邻村社睦邻友好;梅加、卷木、豆后漏、吾隆四村的团结饭,结束了四村的水轮纠纷;梅加、下岗查等村的老年人联谊会,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镇营造了尊老爱幼的社会正气;拉德、岗查贡麻等7村联合举办的民族团结杯赛马会吸引了甘南州和黄南州等3州8县12个乡镇的参赛选手参赛,进一步弘扬了传统民族体育文化,加强了毗邻乡镇之间的睦邻友好关系。二是民间协会蓬勃发展。积极鼓励民间传统艺术的传承和发扬,各类协会欣然发展。截至目前,已注册成立弹唱、谚语、拉伊等民间文化协会和赛马等传统体育协会共4个,为传承和发扬宝贵的民间文化奠定了基础。

  (四)以推进脱贫攻坚强创建。

  我镇把推进脱贫攻坚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实实在在的民生变化取信于民。一是狠抓基础设施建设。以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核心,新建扩建23个村级办公综合服务用房和文化活动室。曲丹峪集镇建设基本完工,便民服务中心、兽医站、养老院、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进入后期收尾阶段,曲丹峪民族寄宿制小学正式投入教学。二是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定居。按照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基本原则,2017年我镇共实施易地搬迁35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22户,已全部搬迁入住,入住率为100%。今年,我镇计划完成以牧业9村为主的703户易地搬迁安置工作。三是加强培训教育。为进一步激励和鞭策贫困户克服等靠要思想,截至目前,已实施农牧民技能培训28期1240人次,培训工种涵盖藏绣、烹饪、挖掘机、泥瓦工、钢筋工、汉语夜校等,通过

  实用技能培训,让群众千方百计多渠道、多形式增收、创收。

  (五)以维护社会稳定保创建。

  我镇作为全县地域面积最大的乡镇,边界线长达136公里,草山地界纠纷矛盾突出,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把维护稳定作为全镇中心工作之一,全力化解本地区影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矛盾和隐患。一是深入排查,调处矛盾。针对上岗查片区与同仁县兰采乡边界纠纷遗留问题,通过上级部门的共同努力,去年12月底,曲玛塘地区法定界线内涉及同仁方的土地平稳、顺利的完成了移交工作;积极调处了我镇与尖扎县贾加乡公牧区修路纠纷、尖扎县尖扎滩乡公牧区破坏网围栏事件;成功调处了镇域内拉德与周边六村的草山边界纠纷;化解处理了吾隆与梅加村水源纠纷等影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矛盾纠纷。二是积极作为,签订睦邻友好协议。分别与同仁县兰采乡、尖扎县尖扎滩乡、贾加乡、多加办事处签订了《民族团结进步共创共建协议书》,达成了共创平安边界、共建美好家园的共识。三是信息共享,加强沟通交流。针对草山边界维稳隐患,坚持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综治维稳力量,保持镇、村两级随时沟通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情况,掌握维稳工作的主动权。四是依法推动宗教寺院工作。扎实开展寺规僧约规范年活动,多措并举抓出成效。结合开展宗教用品规范管理、寺院矛盾排查化解、高僧大德与党同行服务社会等专项活动,有效的改善了寺院周边的环境,防范了寺院矛盾隐患,增强了高僧大德服务社会的意识。

  二、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全镇各族干部群众的不懈努力,2018年,镇机关、上兰角村、斜马浪村、周屯村被命名为州级创建示范单位、示范村,拉德、切扎、色尔加等12个村被命名为县级创建示范村;我镇荣获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荣获全国最美家庭1户,全省最美家庭2户,全省五好和谐寺院1座。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一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打造进展缓慢,尤其是牧业村示范点打造难度大;二是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打造过程中,创新不足、方法欠缺,亮点不多;三是地界纠纷矛盾突出,影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下一步,我镇将严格按照《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精神,从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创建工作水平,群策群力,形成创建合力,集思广益、丰富创建形式,积极打造切扎村、下岗查村、下兰角村3个州级示范村,努力在全镇形成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XX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镇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并恳请各位领导对我镇的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下面我就XX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一简报:

  我镇位于天峻县东南部,辖12个牧业社和2个社区,总面积1576平方公里,总人口11128人。近年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立足自身实际,把谋求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头等大事,扎实开展平安寺院和法制宣传月活动,通过一系列方法措施,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具体方法汇报如下:

  一、狠抓组织建设,巩固民族基础

  为了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镇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这个战略目标,周密构思、系统规划,切实把民族团结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同时,研究制定了《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奖惩制度》、《XX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寺务公-1-开监督办法》《XX镇民管会职责》等一系列办法,通过梳理原有制度,查缺补漏,完善了镇、村两级民族工作组织建设、逐步实现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

  二、弘扬民族文化,加强民族团结

  为进一步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生活,促进各族群众的交

  流,2014年,我镇筹措资金40余万元,为牧业社文化中心户购买了电脑、音响、数码相机、电视、vcd及各种宣传教育光碟和图书资料。同时,为镇文化大院争取到电脑10台,在城东、城西两社区共安臵文化体育器材19个,新建文化活动室1个。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我们发动文化中心户积极牵头,依托文化大院广泛开展了群众性社火表演、歌咏比赛、篮球、象棋、射箭等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通过活动的组织举办,各族群众的广泛参与,丰富了我镇农牧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了各民族群众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增进了各民族群众间的团结合作,我镇民族文化、民族风气得到了良好的弘扬,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发展民族教育,提高民族素质

  在提高少数民族素质工作方面,我镇采取多项措施,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对少数民族群众开展了教育。

  一是以理论政策学习为重点,开展对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

  组织镇机关干部和各牧业社社干深入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做到政策理论一起学、致富知识、治村之道一起讲,工作方式、方法一块教,切实提高了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开展对广大民族群众的教育。从介绍少数民族的历史传统风俗习惯,普及党对牧区建设的各项惠民政策的角度出发,结合文明户五好家庭等群众性评比活动,以提倡健

  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引导村民把思想观念统一到民族团结、发展经济上来,在一心一意谋发展中实现民族团结,树立文明新风尚。目前,我镇十星级文明户达324户,科技示范户25户,文明村12个,五好家庭256户。

  三是以普及科技知识为重点,开展对广大牧民群众的教育。近年来,我镇从培育技能型、管理型、知识型牧民入手,共组织群众学习教育培训25期,参训干部群众6512人次,发放宣传材料两万余份。通过学习教育培训,牧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得到了不断更新,民族团结思想意识不断加强,造就了一批讲道德、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致富的新型牧民。

  四是以法制宣传活动为重点,开展对各族群众的法制教育。将每年的法制宣传月活动与三下乡四进社区结合起来,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图片展览、分发法制宣传材料、法律咨询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一步提高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增强了法制教育的渗透力。同时,结合平安寺院建设,我们多次深入我镇桑木寺、清真寺进行调研督导工作,通过查看寺院建设、教职工作人员生活学习情况,调查了解寺院开展平安寺院建设和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动态,有效促进了寺院的法制化、社会化管理发展进程。

  五是以提高牧区入学率为重点,加大青少年受教育的力度。近年来,我镇高度重视民族教育事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少数民族青少年教育的支持,经过不懈努力,2014年,全镇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100%,16周岁学生初等教育完成率

  达99%,18周岁学生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为96%,青年非文盲率为100%。各项指标均达到两基标准要求。

  四、发展民族经济,促进民族和谐

  大力发展民族经济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基础,也是维护少数民族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前提条件,我们始终注重发展民族经济,培植优势产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一是优化少数民族的发展环境。针对我镇牧业社规模小、交通不便、信息不畅等现实,镇党委、政府积极筹措资金,重点建设了一批乡村道路、水利设施、电网延伸等惠民项目,2014年建成了从那郎至肯德陇13公里的乡村公路、扎德勒至苏吉垭壑15公里的乡村公路和从茶木康村至315国道10公里的乡村公路。为解决牧区部分牧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新建土井24眼。同时,总投资1350万元,占地总面积17500平方米的天峻XX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示范区五个藏羊育肥基地正在建设中,通过以上项目的建设实施,为民族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铺平了道路。

  二是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产业。在成功探索出发展高效生态畜牧业、促进牧民增收致富的梅陇模式基础上,我镇把发展生态畜牧业作为牧民增收致富的突破口,为消除牧民群众的顾虑,镇党委、政府先后组织召开全镇草场流转工作动员大会、各牧业社联点干部草场流转工作吹风会、各牧业社社干草场流转工作动员大会,同时,组织团队意识好、沟通能力强的党员干部分成三个宣传组深入牧区,以举办座谈会的形式,走家入户向牧民群众宣传推进畜牧业产业化进程工

  作的具体内容和现实意义,通过正确引导,目前已在我镇牧民群众中形成了比富裕、奔小康的浓厚氛围,我镇十一个牧业社已全面推开梅陇发展模式。

  三是多面开辟农牧民增收渠道。随着畜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使我镇50%的劳动力从草原解放出来,镇党委、政府多方争取政策支持,为剩余劳动力创条件、寻出路,鼓励广大群众围绕外出务工谋出路,如今桑木纯净牛奶加工厂、牧民砖厂等实体产业蓬勃发展,广大群众依靠党的政策谋发展的积极性不断高涨。这些措施的实行,加深了政府与各族群众的感情,有利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对我镇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新牧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通过深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我们深深感到,我镇在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发展,维护民族稳定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形势发展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持之以恒的抓好民族团结进步这项工作,力争将我镇民族团结、民族繁荣、民族稳定各项事业推向一个新水平。

  谢谢大家!

  民族团结工作情况汇报

  县民族团结目标管理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族工作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三次命中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促进科学发展、扩大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施甸的目标,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握好宣传重点,突出阶段性特点,紧密联系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围绕为民服务、改善民生、统筹管理、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的主题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现将一年来我县民族团结目标管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全县xx年民族团结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民族工作,增进民族团结,是维护社会稳定、搞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按照年初召开的省、市相关民族工作会议的要求、任务和目标。采取各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的实际,研究制定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全县民族团结工作。

  (二)健全机构,充实人员

  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由于人员变动调整充实了由县委

  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全县13个乡(镇)也相应地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分管民族团结工作,补充配备了民族工作专(兼)职干部。同时,县、乡(镇)继续完善了《施甸县少数民族群体性事件处理预案》,成立了群体性事件调处领导小组,有力地保证了全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按照党政动手,各尽其责,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结合我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实际,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受政府委托民宗局与乡镇签订了《施甸县xx年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民族工作繁重的乡(镇)与村(居)委会签订责任书。使目标责任落实到基层,工作任务分解到个人,形成了分级负责、分层落实、任务细化、工作量化的有效管理机制,促进了全县民族团结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四)严格考核,明确奖惩

  县人民政府周密制定全县民族团结工作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纳入行政效能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年初组织召开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暨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考核表彰会,传达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xx年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xx年全县民族团结工作任务,对各乡(镇)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对民族团结工作开展较好的乡(镇)给予表扬,对民族团结工作开展不够扎实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紧扣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排查各类纠纷和隐患

  我县境内居住着21种少数民族,民族问题较为复杂。一年来,我们深入调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尤其对人口较少民族村卫生状况及地方性疾病发病情况作了重点调研,了解我县人口较少民族村发展中的特殊困难和问题,不断探索发展的新路子、新途径。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始终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及时处理民族地区的各类纠纷和隐患,并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帮助。为做好民族地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全县xx年纳入财政预算的民族机动金6万元,宗教专项经费7.04万元,乡(镇)也安排相应的责任制专项经费。实现了一年来矛盾纠纷和隐患为零,由于各种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得到及时排查调处,全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促进了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六)认真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活动

  在市民委的帮助下,积极向国家、省民委争取项目,扶持发展我县10个人口较少民族村。为实施好每个项目,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经常深入10人口较少民族村,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我县xx年度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建设项目共涉及4个乡镇,6个村委会,11个自然村,受益农户1344户,6891人。项目计划完成总投资435.69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315万元,农户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20.693万元。主要有:姚关镇陡坡村大寨自然村村内道路建设;摆榔乡文化广场、菠萝寨文化室及大中村民房改造工程;酒房乡垭口村卫生室建

  设;酒房乡垭口村村内道路硬化;木老元乡龙潭村村内道路建设及木老元村大寨子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经过对人口较少民族项目的建设扶持

  民族团结示范村已起到了增进民族团结、建设和谐社会及加快布朗族人脱贫致富的示范,已成为施甸县人口较少民族扶贫开发工作的示范工程,受到了省、市、县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

  (七)结合今年是民族政策宣传年第三年,加大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民族团结法制意识。

  县委、县人民政府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管理知识列入党校干部培训内容,由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或县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专题授课。通过学习和宣传,使广大干部准确把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工作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认识以及增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利用我县天天过大年少数民族节日,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增进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促进各民族的大团结。xx年,县、乡(镇)组织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5期2160人,开展民族团结月(周、日)宣传教育活动6次,受教育面达62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

  (八)抓好人口较少民族扶贫工作

  我县布朗族脱贫任务十分艰巨。按照xx总理对解决人口较少民族贫困问题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人口较少民族生产生活现状,县委、县人民政府统筹规划、整体部署,在上级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分类指导,分期实施的原则,集中力量,整合资金,综合推动,基本解决我县人口较少民族贫困问题。前期以解决群众温饱为主,完成就地脱贫的村寨安居房建设,实施水、电、路、广播电视改造、学校、卫生院等建设项目;如今是巩固完善,以改善群众生产条件为主。县级领导分别挂钩乡、县民宗局干部分别挂钩10个村民委员会实施整村推进。

  在中央、省、市、县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做好xx年度项目督促检查、验收工作,共完成施甸县xx年度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涉及6个乡镇,11个村委会,17个自然村,实施项目3个。项目计划完成总投资512.12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361万元,农户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51.123万元的验收工作。在抓好上年项目实施的同时,经认真调研和论证,年内积极为少数民族地区向省、市民委完成项目申报甸阳镇西山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人口较少民族布朗族扶持项目等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18万元。通过我局领导不懈努力,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目前到位424万元,并经这些民族扶持发展项目的建设,切实为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促进全县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篇二:民族团结创建示范点汇报材料

  

  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工作调研汇报材料

  一、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情况

  **县自2002年至2016年共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9个,其中:民族乡8个,民族乡以外的民族村1个;按族别分:纯壮族村3个、纯彝族村2个、纯瑶族村1个、彝汉杂居村2个。9个示范村共规划了51个项目,总投资870万元,其中:民族工作部门补助了16个项目,补助资金228万元。

  二、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成效

  (一)产业支撑明显增效。一是传统产业有新发展。在巩固提升现有传统优势产业的基础上,利用示范村当地资源优势积极开辟新的增收渠道,同时带动了家庭养殖业的发展,形成了家家搞经营、户户有特色的产业发展格局。二是林产业将为林农增效。示范村抓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契机,将本村宜林荒山荒地还权于民、还利于民,让群众主动栽种各种经济林果,把林地潜力充分发挥出来,形成新的增收产业。三是劳务经济得到壮大。通过示范村的创建,使群众观念发生了转变,大部分村民利用农闲时节就近或外出打工,增加收入。

  (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一是居住环境得到改善。通过示范村建设以前的脏乱差切实得到了改变,实现了庭院绿化,有条件的农户房前屋后还种上了花草,大部份家庭买

  了电视、摩托车,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二是村内环境得到美化。通过示范村村庄道路建设,目前各示范村走在村内,道路整洁,生态和谐的示范村让人赏心悦目,流连忘返。

  (三)增收渠道明显拓宽。示范村通过更新发展理念,群众积极投身到小康村建设中来,并自觉拓宽增收渠道,在发展传统产业的同时,部分群众积极利用农闲时节打工,拓宽了增收致富渠道。9个示范村,创建前后对比,年人均有粮增5-10%,年人均纯收入增8-15%。

  (四)先进典型明显增多。通过鼓励发动、宣传带动,在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中,各示范村涌现出了一批新的典型人物,他们在村里带领群众发家致富、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共同参与村子制度管理,为村子的和谐发展尽了很好的责任。

  (五)带动作用明显发挥。在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带动下,高良乡:大高良村的群众自发投资30万元硬化进村主干道1条540米,1620平方米;硬化村内道路1条米,平方;新建畜牧小区56间平方米;清除“三堆”60余堆,修建公厕1个,户均有一口沼气池,制定了卫生值日制度。在民族文化发展方面,纳厦纳平山苗族民间文化也和新安村并驾齐驱,共同影响着周围各族民间文化健康发展。五龙乡:新庄科村的群众自发投资11万元完成了小矣古改造房屋7800余平方米;投资万元完成了箐口硬化村间道路公里、改

  造墙面6000余平方米。龙庆乡:马背冲村的群众自发投资20余万元完成村庄水泥路改造1公里;

  下池布格村群众自发投资20余万元完成村庄道路改造3公里;架荣村群众投工投劳投资30万余元完成村庄道路硬化4公里;下池布格村群众自发投资20余万元完成村庄道路硬化3公里;为改变过去的一进村到处是牛屎马粪、臭气冲天的面貌,山黑坡村民自行投工投劳在自家门前砌起了围墙,花池、人畜分居,改变了过去的脏、乱、差等现象。

  (六)民族文化特色明显凸现。示范村建设以前,群众生活条件差、村内基础设施落后、自然环境没有较好保护、群众思想观念滞后、民族文化没有引起重视,农民的生产生活习俗正逐步被汉化。示范村建设中,各级各部门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意愿,从建筑、饮食、服饰、宗教、医药、文艺等方面一边保护,一边挖掘,尽力保护当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使民族特色能充分凸显出来。示范村建设以后,特别是民族文化广场的建成,使各民族风情更加浓郁,民族特色更加鲜明,民族关系更加和谐,在丰富、充实当地民族文化中发挥重要作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七)群众观念明显改变。通过示范村的创建活动,群众讲究卫生、爱护花草、勤劳致富、增进民族团结、增强爱国主义的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爱村、护村、知法、守法、讲文明、树新风的风气日渐浓厚,村子各种制度日渐完善;3/各示范村成立了卫生组、红白理事会、建筑队等组织。群众自觉轮流打扫卫生,管护好自己家的庭院美化,一家赛一家致富,一家赛一家供孩子上学,一家赛一家孝敬老人,整个村子文明程度有较大提高。

  (八)民族团结理念深入人心。在创建工作中,通过组织群众加强民族团结、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使示范点群众深刻认识到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等具体内容,最终实现民族工作的主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前进方向,充分认识到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是促进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和发展民族地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任务,是具体落实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关心爱护的好政策。创建活动使示范点的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民族大团结的重要性,认识到民族团结工作需要大家积极投身参与,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边地区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稳定,促进地方民族经济的发展。

  三、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经验

  (一)重视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的顺利推进,县民宗局指派专人负责,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为副组长,相关班子成员、村委会支书、村组长为成员的建设领导小组,并下

  设办公室,抽调专人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申报、协调、落实和建设实施中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重视项目管理。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坚持“群众主体、政府主导”的原则进行,建设资金采取“群众投入为主、政府帮助为辅、立项争取为补充”的办法筹集。建设中,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落实项目建设的各项事宜,对项目建设实行全程管理,层层监督,并聘请相关单位的工程质量监理人员进行监督,保证该建设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重视资金管理。项目严格按照民族专项资金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实行“专人、专户、专账”核算管理,按项目实行进度划拨资金,并实行报帐制管理,建设完工后经项目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合格后,再经项目主要负责人和质检人员签字,方可进行阶段性资金结算,划拨经费。工程竣工验收后,在本村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了“项目跟着资金走、资金跟着审批走、审批跟着监督走”。

  (四)重视档案管理。由建设办公室专人负责各种文件资料、声像资料、原始数据等进行收集整理,确保各种项目档案完整齐全。

  四、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民族团结示范村的群众由于文化素质不高,整体素质不平衡,群众理解政策和接受政策的能力不一致等因素的存在,给创建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当前各村寨内土地等设施都属个体私人管理使用,统一规划阻力极大,给施工和工程项目用地的设计规划带来许多困难。

  (三)村民小组集体资金严重不足,群众生活不是很富裕,虽有上级大力支持帮助,但仍然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经费投入不是很到位,有部分工程存在资金缺乏而无法启动,与此同时,已经动工的部分工程又存在无法按期完工的情况。

  (四)在创建过程中挖掘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困难较大,缺资金、缺专业人员指导,它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

  (五)无资金保障,后续管理难度大,难以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五、对进一步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意见建议

  (一)在示范村的选择上,不要分民族乡、散杂民族村,关键是看当地党委、政府和当地群众的积极性,要把民族团结示范村变成当地党委、政府和当地群众想做,而不是民族工作部门想做。

  (二)示范村同时要列入当地党委、政府的重点建设村,多方筹集资金,争取其他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使资金更雄厚一些,把创建项目安排得更妥当,完成得更加圆满,使“示范村”的作用更能充分体现出来。

  (三)上级主管部门在资金上要提高补助标准,群

  众虽然积极投工投劳,但30万元按示范村要求难以保障规划项目顺利实施,即使已实施,但缺口较大,示范带头作用不明显。

  (四)上级主管部门在示范村的后续管理上要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使示范村能巩固下来,真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五)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示范村创建工作的指导力度,使示范村规划、建设项目到位,能充分体现示范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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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民族团结创建示范点汇报材料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情况报告

  近年来,在省州党委政府和省州民委的正确领导及关心支持下,**县紧紧围绕新时期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上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现阶段民族工作重点任务,扎实有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了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现将**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县基本情况

  (一)县情概况。**县地处楚雄州西部,国土面积2343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占96%;辖6镇4乡128个村(居)委会,全县总人口24万人,有汉、彝、白、回4种世居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农业人口占%,是全省73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也是云南解放战争时期的47个革命老区县之一。

  (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016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亿元,比上年增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6960元,增长%;实现地方财政总收入53541万元,增长%,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38624万元,增长%;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增长35%,其中:规模以上投资完成亿元,增长35%;非公有制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42%;城镇化率%;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16元,增

  长1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443元,增长

  1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100%,参保率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全县少数民族人口占30%以上的77个建制村都有卫生室、文化室,并完成所辖100%自然村通电、通路、通电话、通广播电视,60%自然村有安全饮用水。

  (三)少数民族人口及分布情况。全县有1个民族乡(雨露白族乡),2个民族聚居乡镇(马街镇、五街镇),少数民族群众以大杂居、小聚居分布在全县10个乡镇、108个村委会、986个村民小组。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占30%以上的村民小组有695个。全县有少数民族人口102036人,占全县总人口的%,其中:彝族89946人,占总人口的%;白族9177人,占总人口的%;回族2100人,占总人口的%;其他少数民族813人,占总人口的%。全县境内有20多个少数民族,主要有彝族、白族、回族、苗族和傈僳族5个世居少数民族,是全省民族工作重点县之一。

  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现状

  (一)2016年以来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领导,民族团结示范创建组织有力。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宣传部、中共楚雄州委统战部、楚雄州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楚族联发〔2016〕1号)精神,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副

  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县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南宣联发〔2016〕4号),县民宗局制定了《**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党建示范带和乡风文明示范带建设,投入必要的创建活动经费,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发动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在雨露白族乡和车子塘村委会开展以“加强宣传贯彻民族政策、做好民族团结长廊建设、开展民族文化体育活动、成立民族矛盾纠纷调处室、建立少数民族服务窗口、建立民族扶贫帮困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

  2.打牢基础,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加快发展。结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建设。2016年来,制定出台了《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及具体政策措施,在民族3/1地区优先实施水利、交通、扶贫等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积极争取省州扶持散杂居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少数民族专项发展资金项目、民族机动金项目等,对民族聚居地区的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社会事业等进行集中扶持。自2016年以来,全县共实施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11个,资金投入820万元;实施民族团结示范乡建设项目1个,资金整合万元;实施扶持散杂居少数民族发展项目24个,资金投入370万元;实施彝族特色村寨保护工程3个,资金投入250万元;实施少数民族专项发展资金项目101个,资金投入万元。近年来,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公路建设项目342个,投入资金亿元,受益人口21万人;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5468件,投入资金6780万元,受益人口万人;实施整村推进项目210个,投入资金3150万元,受益人口万人;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80个,投入资金2461万元,受益人口万人次。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少数民族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3.多措并举,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取得长足进步。进一步加大对优秀传统民族文化艺术抢救、保护和开发力度,抓好民族文化的研究,编辑出版了《天申堂少数民族聚居乡简史》、《英武罗鲁人物》、《**民族民间歌舞集》等民族文化刊物,制作《**民族民间歌舞锦集》VCD光碟;与县委宣传部配合出版放行了《风云**》、《灵秀**》、《菌香**》《红色**》、《情韵**》等书刊;成立了民族刺绣协会,并组建民族刺绣商业街;完成了罗武庄彝族民间小调(扶持资金7万元)、雨露罗文民族文化园(扶持资金6万元)、雨露白族文化传习所(扶持资金25)、雨露铅厂民族文化活动室(扶持资金15万元)、沙桥一碗水民族文化活动室(扶持资金37万元)、兔街半坡民族文化活动室(扶持资金5万元)、五街华双民族文化活动室(扶持资金5万元)、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建设(扶持资金万元)等8个项目建设,项目资金万元。积极向省、州民委申报民族文化传承人3名;大力开展民族文化活动和传统民族体育运动,2016年5月积极组团参加楚雄州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成了由工作人员、教练员运动员共56人的代表团参加了陀螺、蹴球、彝族式摔跤、磨秋套圈、表演共6个大项35个小项的比赛,并取得团体总分第五名的好成绩。民族传统体育、民族民间文化活动、民族文化事业得到全面发展,初步形成了民族歌舞、节庆、服饰、饮食、旅游等民族文化产业,使少数民族文化得到有效传承和发扬。加强民族地区医疗卫生和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积极贯彻落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让老人享受发展成果和实惠,10200名60岁以上少数民族老年人享受养老保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农村贫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全面落实,社会保障范围持续扩大,各族群众上学、就医、收听收5/1看广播电视等条件不断改善。

  4.加强宣教,各民族大团结日益巩固。全县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各种会议、传统节假日,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教育;在县委党校开设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课程,开展民族理论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培训;2016年4月在全县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培训班上,县委领导专题进行了民族宗教知识授课,800人参加培训;2016年6月与县委统战部联合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宗教界政协委员、统战、民族宗教部门干部、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80多人参加的民族宗教政策培训;2016年9月25日,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联合举办了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省民委示范办副主任丹业到会指导并授课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专题,全县10个乡镇分管民族宗教工作领导、民族宗教专干,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25个成员单位领导,35岁以下股所级少数民族干部及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全体干部职工共114人参加了培训,培训情况已被省民委采用并发布在云南省民族宗教网;2016年11月17至19日组织县基督教协会教牧人员60人参加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培训;扎实开展民族团结月、民族团结周和民族团结日主题活动,认真抓好《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和各种民族政策理论知识的学习宣传,共发

  放宣传材料1200多份;拨付基层培训经费万元,由乡镇组织举办民族宗教政策培训班;积极订阅《今日民族》、《中国民族》刊物,把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到各级各部门和少数民族群众中,使各级干部群众逐步提高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牢固树立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意识;加强对民族工作队伍的民族法制教育培训,提高民族工作依法行政水平。通过认真学习宣传,深入贯彻落实民族法律法规,我县民族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轨道,有效地维护了各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各少数民族自力更生,加快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高了各少数民族自信、自尊、自强意识,充分保障了我县团结、发展、稳定大局。

  5.发展民族教育,提升少数民族文化素质。优先发展基础教育,重点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乡镇农村学前教育,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率。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山区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扩大县内高中民族生招生规模,全面推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并向民族乡和民族聚居乡镇倾斜,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与教育公平。加强民族文化知识和双语教学,落实国家对少数民族的各项优惠政策,推进民族文化、民族礼仪、民族歌舞进校园。在民族乡和民族聚居乡镇中小学开设民族文化知识课程,开展“双/1语”教学。加大对民族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大力普及远程教育。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科普宣传服务体系和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科普进村入户,着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大力开展农村先进实用技术、当家理财、妇幼保健、健康生活知识等培训,增强群众自我发展能力。2016年底,全县共有学校122所,在校生36642人,其中少数民族在校学生17711人占全县在校学生的%。其中:普通高中1所,在校生3027人,少数民族1101人占全县高中在校生%;职业高级中学1所,在校生798人,少数民族302人占全县职高在校生%;初级中学13所(包括县属初中1所),在校生10200人,少数民族4466人占全县初中在校生%;小学93所,在校生18410人,少数民族9798人占全县小学在校生%;幼儿园14所,在校生4207人,少数民族2044人占全县小学在校生%。有高中教师170人,初中教师583人,小学、幼儿园教师1151人。

  6.创新培养机制,加强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制定实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培训规划,创新培养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通过上下互派、基层任职、交流轮岗等多种形式的实践锻炼,使少数民族干部进一步开阔视野、丰富阅历、健康成长。继续坚持每年从具有大专以上学

  历的少数民族青年中公开招考、录用一定数量公务员,补充到县乡镇机关和公、检、法、司等部门工作,实现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占全县比例与人口比例大体相当。配备领导干部时,根据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和民族成份等因素定向选拔,保证不同层次少数民族干部的梯次配备。公开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时,少数民族干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县级部门及群团组织领导班子中配备一名少数民族干部;民族乡和民族聚居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少数民族干部达到二分之一。注重培养使用熟悉民族工作的干部,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基层干部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水平,并将其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确保全县各级干部能熟悉和做好民族宗教工作。2016年末,全县有公务员(含参照管理)1403名,其中:少数民族554名,占全县公务员%,稍低于全县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县(处)级(含非领导职务)37名,其中少数民族16人占处级干部的%;乡(科)级(含非领导职务)899名,其中少数民族354人占科级干部的%,稍低于全县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511人占少数民族干部总数的%;中专及以下文化程度少数民族43人占少数民族干部总数的%。2016年末,全县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3464名,其中:少数民族1329名,占全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大专文化以上文化程度2639人占全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1员的%,其中少数民族大专以上文化程度746人占少数民族事业干部总数的%;中专文化程度544人占干部总数%,其中少数民族中专文化程度127人占少数民族事业干部总数的%;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262人占干部总数%,其中少数民族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46人占少数民族事业干部总数的%。

  7.强化管理,宗教领域保持安全稳定。认真执行《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加强对宗教管理人员、教职人员进行全面的教育和培训,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加强对宗教场所安全隐患和宗教领域不安全因素进行定期检查,准确掌握宗教领域的动态,及时查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非法传教活动。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体系,加强情报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切实加强沟通配合,依法打击违法行为,扎实抓好抵御渗透工作。根据《楚雄州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实施意见》,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创建“平安寺院”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平安寺院建设活动,积极推进新一轮平安创建活动有序开展,进一步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的积极作用。

  (二)贯彻落实楚发〔2016〕3号文件精神情况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为确保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县成立了**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专职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民宗局、县扶贫办等25个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10个乡镇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宗局,由县民宗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我县开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同时,继续保留县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县人大、县政协明确一名领导联系民族宗教工作;各乡镇在健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时,明确副书记(或副乡镇长)为分管联系领导,乡镇全部配备了专兼职民族宗教专干,村(居)委会由党支部书记、主任抓民族宗教工作。全县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全县民族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有力促进了全县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二是强化思想认识。深化对民族工作长期性、重要性、复杂性的认识,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民族工作置于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三是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县政府常务会、全县民族工作会以及各种座谈会,分11/1析研究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县委、政府绩效考核,考核分值占220分,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四是把县级民族机动金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初预算,2016年县级民族机动金安排10万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经费安排5万元,同时安排雨露白族乡民族机动金5万元。

  2.抓工作合力,确保建设示范区工作齐抓共管,全面推进。

  坚持县民族团结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联系协调,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南字〔2016〕28号)、《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主要任务分工方案》,齐抓共管,全面推进,将示范区建设工作与基层党建工作、经济发展联系在一起,确保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我县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三级联创机制,县、乡、村(社区、学校、寺院、企业)层层把关、层层落实,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亲自抓,各级部门通力配合,使全县上下呈现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良好氛围。在民族地区优先实施水利、交通、扶贫等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对民族聚居地区的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社会事业等进行集中扶持。同时,认真做好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

  企业的认定工作,2016年共认定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24家,积极为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办理流动资金贷款2400万元,享受优惠利率总额约72万元,争取中央财政扶持民贸网点建设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技改贷款贴息资金16万元,通过民贸民品优惠政策的扶持,保证了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生产生活特需品和日常必需品的稳定供应,增强了民贸民品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极大地缓解了民贸民品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降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增强了企业的竞争能力,同时推动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活跃了流通,扩大了内需,加快了民族地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步伐。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少数民族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3.明确责任,认真做好民族团结稳定工作

  按照“党政动手、各尽其责、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做到小事不出村、不出厂矿,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加强民族关系状况评估工作,完善了涉及民族问题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键全维护民族团结的长效机制。2016年4月17日召开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同时举办了民族理论政策培训,会议上县人民政府与10个乡(镇)签订了《2016年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于2016年11月对10个乡镇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兑现考核责任制奖。各乡(镇)结合自身实际,与村(居)13/1委会签订《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定期排查矛盾纠纷隐患,认真执行“一周一分析,一月一排查,一事一化解”的工作制度,定期排查和及时化解影响民族团结稳定的矛盾纠纷隐患。2016年11月13日,召开全县民族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及民族宗教信息联络员会议,分析研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形势,兑现民族团结信息联络员补助,每个乡镇民族工作专干即信息联络员补助500元。做到任务明确,职责分明,齐抓共管,明确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在平时,责任落到实处,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稳定。如2016年11月接到回民群众举报,**县城有两家“英凤清真烧饵块”连锁店由汉族人经营,我县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实地了解情况,解决了此事件,责成店面换牌子,将涉及清真字样全部清除,及时化解了一起因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同时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工作方针,注意研究“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和掌握情况,注意区分一般矛盾和民族矛盾,本着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不把生产生活中产生的一般性问题定性为民族矛盾。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一年来,全县未发生因民族关系处理不当而引发民族问题和矛盾纠纷,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示范区建设中争取投入资金及整合情况

  我县在示范区建设中实行县级领导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点挂钩联系扶持制度,挂钩领导和部门在帮助挂钩扶持村制定创建方案的同时,积极帮助挂钩扶持村争取或整合项目资金。实行县级财政重点倾斜扶持政策,重点扶持示范乡镇、村组的示范项目建设。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提前协调落实,强化资源整合,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加大示范区建设力度。同时制定出台的《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南字〔2016〕28号)要求从2016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10万元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奖励考核达标单位,鼓励各乡镇、村组、社区、学校自创自建。

  2016年我县实施的中央、省、州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项目雨露民族团结示范乡、沙桥镇山场村委会一碗水民族团结示范村、五街镇中村村委会核桃树(罗鲁村)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龙川镇车子塘村委会车子塘民族团结示范村二期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达万元,整合5040万元,省州民委示范区项目扶持331万元,县级投入万元。

  (四)示范区建设积累的经验做法

  1.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着力加快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一切困难和问题的关键,是解决我国现阶段民族15/1问题、实现民族平等团结的根本途径。**在开发建设历程中能保持一个良好的发展和稳定局面,关键是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2.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必须走党委决策部署、政府领导实施、各部门各司其职的社会化路子。加强党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就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新形势下民族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坚定不移地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从大局出发,把民族问题放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进程中去解决;着力健全完善县、乡(镇)、村社(社区)三级民族宗教管理网络,从而形成政府领导、部门主动、社会联动、各方互动、齐抓共管的民族工作新机制,进一步促进民族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

  3.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必须狠抓民生服务,畅通诉求渠道、构建和谐公共服务体系。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抓好服务是关键。必须积极构建务工、经商、入学、就医、就业培训、法律援助等全方位的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为民办实事工作长效机制,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必须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由于历史的原因,各民族

  之间在经济发展方面差异较大,加之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社会问题,如就业、教育、资源开发、环境保护、贫富分化等问题也相对集中、相互交织在一起,容易引发民族间和个体间的矛盾纠纷。因此,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努力增强各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防止敌对势力的插手和炒作。

  5.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必须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同时引导树立新风尚。长期以来,少数民族群众在生存发展中形成了许多具有民族特色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既要注重教育引导,又要尊重他民族的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促进共同发展、共同繁荣。要积极倡导先进生活理念,以公民意识和遵纪守法教育为核心内容,在继承少数民族优良传统前提下,摒除一些不良生活习惯和陈旧思维方式,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促使少数民族成为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

  三、示范区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回顾取得的成绩,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清醒地看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基础设施薄弱。

  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依旧薄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滞1/1后,乡村道路等级低、群众出行困难,居民住房、人畜饮用水安全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发展后劲不足,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滞后,社会不稳定因素依然突出,利益协调难度加大。

  (二)缺乏配套资金和资金整合困难。

  因我县财政困难,自我发展能力差,县财政配套资金难于按要求标准落实;同时按照现行的项目运行模式,整合资金也很困难,各部门都是定点、定项目下拨项目资金,一般不允许项目资金转移地点、更换项目,各职能部门的项目本身就点多面广,比较分散,很难配套。

  (三)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落实、队伍建设等有待进一步加强。

  宣传教育依然存在薄弱环节,各成员单位的积极作用未充分发挥,示范区建设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四、示范区建设的工作思路及对策建议

  (一)工作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紧紧抓住国家和省州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机遇,把实现“两个共同”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核心内容,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加快基础设施建

  设,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努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全面开展民族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保障、民族文化繁荣、民族教育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干部培养、民族法制建设、民族理论研究、民族工作创新、民族关系和谐十大示范创建工作,率先在民族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保障、民族文化繁荣、民族教育振兴、民族干部培养、民族宗教关系和谐六个方面走在全州前列,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全县地区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总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五项指标在2016年的基础上实现快速增长,平均增长速度达到或超过全州水平;全县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特色产业优势更加凸显、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生态和人文环境更加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二)对策建议。

  一是建议加大示范区建设资金及项目投入;二是成立示范区建设专门机构;三是创新宣传教育模式;四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五是强化共创共建,全面促进交流;六是健全示范区建设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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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民族团结创建示范点汇报材料

  

  创建民族团结示范点汇报材料

  加强民族团结

  构建和谐校园

  ——****中学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材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按照县委、县教育局党委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目标,认真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在校生共1517人,其中高中部有923人(其中女生472人);初中部有594人(其中女生276人);全校27个教学班,现有教师98名,其中代课教师15名。

  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内容,以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创造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同加快我县经济发展、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结合起来。

  二、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的创建工作

  以校党支部为核心,加强对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实施方案。为了使实施方案顺利贯彻落实,9月13日,组织召开校中层领导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开

  展的方法及措施;9月16日,召开校党支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邀请县教育党委成员、副局长**、教育局党建办主任**出席会议。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的战斗堡垒作用;11月13日、14日,分两次召开老中青教师代表座谈会,共同探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让民族团结意识扎根于师生心中

  一是把民族团结教育列入学校师资培训与继续教育培训中,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宣讲团”,举办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报告会,进行民族政策、理论辅导,普及民族知识,使广大师生深入认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优越性。自校宣讲团成立以来,各宣讲教师深入班级开展宣讲活动前后达12次,覆盖面涉及全校27个班级,1517名学生,宣传覆盖面达100%。

  二是将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把《中华大家庭》、《民族常识》等资料作为民族团结教育重要辅导教材,让学生从中认识各民族生活风俗、民族独特的文化。

  三是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宣传力度。举办“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构建和谐校园”手抄报展评,开设民族团结教育橱窗专栏,定期出民族团结教育宣传黑板报,开展“知我民族、爱我中华”的民族团结知识竞赛,引导学生了解民族历史和民族文化。

  四是与德育阵地教育相结合,发挥课堂教学、主题班会等渠道的教育作用,渗透民族团结教育。开展“讲述我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主题班队会,利用升(降)

  旗仪式,做到“四讲”,宣传各民族在历史变迁中的重要贡献。

  五是抓住民族重大节日,特别是周边撒拉族的开斋节、古尔邦节,开展“共庆节日、共享民族团结和谐幸福”的民族节日庆祝活动,让各民族学生在共庆节日中享受民族团结和谐的快乐,增进各民族学生之间的友谊。

  (三)、以“五个一”活动为着力点,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深化活动效果

  一是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好书。开放学校图书室,为学生推荐了《可爱的青海》、《我的祖国》、《永远的丰碑》等民族团结的书籍,增长民族知识。

  二是排练以藏汉一家亲为主题的大型剧目《文成公主》。

  三是观看民族团结电教片,利用远程教育中的电教片,对学生进行民族团结教育。

  四是以《我是雪域高原的骄子》、《一个妈妈的女儿》、《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等经典曲目为内容,举行民族团结进步大合唱比赛。

  五是组织举办“校园杯篮球赛”、锅庄舞比赛等系列文体活动,创新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积极营造和谐、健康、活跃的校园氛围。

  通过以上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师生的民族自豪感,使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有了坚实的落脚点,营造了“平等、团结、进取、和谐”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创建和谐稳定的环境

  1、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执行维稳领导值周和护校值周制度,做到早、中、晚及上课、课余时间时时有巡视,处处有巡视,及时发现并整改可能存在的安全或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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